“火災,什么火災?”李先知趕緊轉過臉。 “一個夜班保安把整個監控室和停尸間都燒了!”格蘭特邊說邊拿出培根。 李先知趕緊來到房子的南邊,把窗簾揭開一條縫。 “你睡覺的時候,大火已經被撲滅了!”格蘭特把煎好的培根,放在桌子上。 “那保安怎么樣?”李先知問道。 “當然是燒死了!”格蘭特道。 李先知深吸了一口氣道,“史密斯!” “那是你朋友嗎?”格蘭特拍了拍李先知的肩膀道,“聽說他在監控室喝醉酒,才引發了火災!” “喝醉酒?”李先知的心跳速度,瞬間提高到了一百八以上。 昨天發生了那樣的事,那保安怎么可能再去喝酒? 這事絕對不是保安喝醉酒,把監控室和停尸房點了。 更加可能的情況是李先知走后,保安上報情況。 有人接到消息把保安滅口,又把監控室和停尸間燒了,掩蓋丟失尸體的事實,把事情栽到保安頭上。 手段夠狠的! 這些人下面一步,應該就要找李先知了。 他必須馬上離開。 可是怎么走? 他現在雖然有兩萬五千美元,但是沒有身份證件,連車都租不了。 既然對方已經找到了洛杉磯。 那么洛杉磯的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租車公司、總領館附近,很有可能都已經安排了人。 李先知過去就是自投羅網。 走不了了,甚至連賓館都可能暴露! 李先知重新回到窗前,朝街頭的電線桿子看了看,“附近有攝像頭嗎?” 格蘭特搖了搖頭道,“早就被弄壞了,賣藥的家伙擔心攝像頭影響他們做生意!” 李先知聽到這里,稍微松了口氣。 沒想到賣藥的兄弟還幫上忙了! “今天早上附近有陌生人或陌生車輛出現嗎?”李先知繼續問道。 “有輛車早上在附近轉了幾圈!”格蘭特看向李先知,“你如果問的是他們,不用擔心!” “賣藥的家伙覺得車里是DEA的人,雇了幾個孩子,砸壞了車頭燈,他們就離開了!” 賣藥的兄弟又立功了! 李先知再次松了口氣——那些人應該還沒有找到賓館。 賓館暫時還是安全的! 格蘭特見狀道,“你是不是欠了賭債,欠了多少?來我的診所吧,保證讓你兩年之內還清!” 李先知看了看格蘭特——找我的人恐怕比賭場更危險! 格蘭特頓時睜大眼睛道,“你不會是在賭場出老千被抓了吧?那可就麻煩了!” 李先知給了加里·格蘭特一個白眼——想象力夠豐富的! 他再次向四周看了看,那些人在其他地方找不到李先知,早晚還是會回到這里。 到時候,賣藥的兄弟可能就不是雇人把他們趕走,而是受雇找李先知了。 既然走不了,就必須建立自保的能力。 無論是誰在找李先知。 既然已經殺了一個保安,就不會介意再多殺兩個。 “能買到槍嗎?”李先知看向格蘭特問道。 “你在開玩笑嗎?”格蘭特攤了攤手道,“這可是美國!” “火力要夠猛!”李先知道。 “火力夠猛,你要自動武器?”格蘭特想了想道,“給半自動武器裝上撞火槍托后,可以實現連發,但是槍管來回移動,精度很差。” “根據1986年出臺的法規,平民只能擁有單發的半自動武器,禁止擁有連發的自動武器。” “你想要自動武器,那就不能去槍店買了!這個價錢方面…你懂得!”格蘭特擠了擠眉毛。 “錢我來出!”李先知繼續道,“防彈衣呢?” 格蘭特已經了解了李先知的套路。 他直接道,“正規店鋪只賣可以抵御手槍射擊的軟質防彈衣,如果需要可以抵御步槍射擊的硬質防彈衣…” “錢我來出!”李先知回屋又拿出了一萬美元。 “買一支自動步槍,多買些彈藥,再買兩支手槍,三件硬質防彈衣,夠嗎?”李先知問道。 “已經多了!”格蘭特道。 “那就再幫我買幾件衣服,我的東西都丟了!”李先知邊說邊沖街上看了看。 街上有不少流浪漢在游蕩。 格蘭特上下打量了一番李先知——你的東西不是丟了,是被賭場扣下了吧? 不用掩蓋,大家都懂! “不過…我們只有兩個人,為什么要買三件防彈衣?”格蘭特問道。 “我們還需要一個幫手!”李先知指了指街上一個流浪漢道,“把那個人叫進來!” 街上的流浪漢有的像僵尸一樣走來走去,有的拿頭撞墻。 有的身體折疊,表演行為藝術。 還有的一動不動,不知道在想什么。 其中一個流浪漢胡子拉碴,一身臟兮兮的,坐在路邊石階上,低頭看著腳。 “叫他干什么,街上那些全都是毒蟲!”格蘭特不滿地道。 “可是他會用槍!”李先知看著窗外道。 如果有的選,他也想直接雇傭一隊光鮮亮麗的特戰隊員。 可是條件不允許,那就只能在垃圾桶里面撿人了——這次是真的在垃圾桶里撿人! “我也會用槍!”格蘭特揚了揚手里的霰彈槍道。 李先知看了格蘭特一眼,搖了搖頭。 格蘭特有嚴重的外八字,一看就沒有受過正規訓練。 而且他這體型,一看就長期沒有鍛煉了。 空手能不能打過李先知都不一定。 相比之下,那個流浪漢即便坐著,腰桿也挺得很直,一看就是當過兵。 沒有像其他流浪漢一樣瘦得嚇人,說明他近期的營養不錯。 要么是近期才流落街頭。 要么就是流落街頭后,武力充足,能搶到足夠的食物,屬于“丐中丐”一級的人物。 李先知又掏出一卷錢放在格蘭特手中,“他的房錢我付了!” “好吧,好吧!”格蘭特接過錢,特意強調了一句道,“我可不是為了錢!” 格蘭特走出賓館,先把門口廉價賓館的牌子收了起來。 這才走到那流浪漢面前,沖屋子指了指。 那流浪漢站了起來,身高一米七八上下,體重一百四十斤左右,看起來只是普通身材。 走起路來,右腿還有些瘸。 好萊塢影視劇上,特種兵個個都是肌肉棒子,什么史泰龍、施瓦辛格、錘哥… 但是肌肉棒子其實并不適合現代戰場。 現代戰場對士兵體能要求最高的一項是耐力。 其次是敏捷性。 身材過高,肌肉過多會導致耐力和敏捷性大幅下降。 絕對力量再高,近身格斗能力再強,能比槍更好用? 錘哥那樣一米九多的肌肉棒子,真到了戰場上帥不過三秒,狙擊手絕對愛死他了。 大家一起站在一千米外,錘哥相當于獨自站在五百米。 狙擊手不打他,打誰? 那流浪漢進屋后,上下打量了一番李先知。 然后咬了咬牙,解開腰帶,就要脫褲子。 李先知一下子愣了,這是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