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達盯著小伙子在微笑,豬就是豬,永遠不敢直視老虎的眼睛,那小伙子慫了,他不敢再看曼達,而是朝著小男孩吐了口唾沫。
“骯臟的乞丐,誰想吃你們的東西!”小伙子坐回了角落,趁著曼達不注意又踢了小男孩一腳。
小男孩委屈的抽泣了幾聲,曼達轉臉對小男孩笑了笑,然后把面包塞進了嘴里。
從晚餐到現在,曼達什么都沒吃過,這一小塊面包,讓曼達恢復了不少精神。
小伙子還在一旁咒罵,他想再踢男孩一腳,發現曼達陰冷的神情,訕訕的把腳收了回來。
他不明白自己為什么要害怕這家伙,曼達比他矮了很多,而且瘦很多,換做往常,兩拳就能把他制服,可這次他竟然沒有多看一眼的勇氣。
“他很討人厭,但罪不至死。”一個微弱到幾乎辨識的聲音在耳畔響起,如果不是曼達的聽力特殊,根本聽不出來有人在說話。
曼達轉過臉,看見了一個邋遢的中年大叔,眼睛很大,皮膚很黑,胡子自顴骨下方開始生長,掛滿了整個臉頰,和頭發連在了一起,頭發肆無忌憚的蔓延,竟然和眉毛連在了一起。
這簡直是個毛人!
擁有如此濃密的毛發有一個明顯的好處,他能完美的掩蓋自己的表情,連他的嘴唇都被胡子蓋住了,以至于他說話的時候都看不到張嘴。
“我們有著與眾不同的能力,不該拿來對付盲鴨,而且還有更大的麻煩等著我們。”
盲鴨,古神信徒對普通人的稱呼,原來這位大叔是同道中人。
胡子大叔看了看那架被幔布蓋住的馬車,道:“你聞到了嗎,有血腥味。”
曼達點點頭,他的確聞到了血腥味,但沒有作聲,十二歲男孩的嗓音很容易被人察覺。
曼達轉過臉,看著男孩道:“你怎么來到了這里?”
“為子爵當短工!”男孩眨著眼睛道,“子爵說他需要短工,給面包,還給工錢,子爵很慷慨,已經給了我們兩個銀幣。”
兩個銀幣!這句話砸在了曼達的心里。
這孩子只有五歲左右,他的母親是個瘦弱的女人,沒有人會雇傭他們當工人。
他們被騙了,為了兩個銀幣賣出了自己。
討人厭的小伙子又開口了:“你們只是奴隸而已,我和你們不一樣,我和那位騎兵大人說過了,我認識字,他給了三個銀幣,我會成為一名書記員,在大人的身邊做事,用他賞賜給我的鞭子,來教訓你們這群該死的奴隸!”
曼達沒理會那小伙子的蠢話,雖然上輩子生活在沒有感情概念的侏羅紀,可他從沒想過人的生命可以如此卑微。
“都是為了生活,我也上當了,”邋遢大叔依舊在用普通人無法察覺的方式說話,“你為什么會被抓住?”
“我也是為了生活。”曼達敷衍了一句,伸出食指,做了個斗雞眼。
神力的判斷是準確的,每個人的臉上都浮現了兩個銀幣,比一頭豬還要便宜,在這輛木車的里的人們只值這么多。
“別亂用神力,”大叔看著外面的那名騎兵,提醒道,“土牢獵人齊格塞,蓋亞的三階信徒,他能問到你身上的味道。”
地母蓋亞的信徒?位格很高啊,感覺比宙斯還高,而且還是三階,這種遠古大神的信徒需要多少級才能滿階?
曼達收回了斗雞眼,心下暗道:恐怕他早就發現了,不只是我,也包括你。
紅葉林中的景色很美,殘留的楓葉不時從枝頭上墜落,打著盤旋在風中飛舞,那場面簡直比油畫還要迷人。
如果是在樹林里散步,這樣的景象美到無可挑剔,可像現在坐在木籠子里,讓曼達想起了被關在卡車里送去屠宰場的豬。
看著太陽偏斜的程度,馬車在森林走了差不多兩個小時,終于抵達了子爵的營地。
在這個時代,步兵和騎兵代表著軍隊里的兩種階級,步兵是士兵,騎兵是軍官,一名騎兵身邊至少有兩名步兵配合作戰,再加上兩到三名侍從,儼然就是一個作戰小隊的小隊長。
雖然齊格塞穿著騎兵的戰袍,但那只是身份的掩飾,他是子爵請來的賞金獵人,負責保護他的兒子,并且為戰爭提供必要的幫助。
剛回到營地,索倫斯子爵的兒子托雷斯親自迎了出來。
“一切順利嗎?”
“神像是真的,可人數不太夠,一天至少要兩個人。”
“為什么不帶回來一些,快餓死的流民有很多。”
“他們沒那么好騙,不過這些人里有兩個是特別的,他們的血能比的上四個普通人。”
托雷斯邀請齊格塞進了主將的帳篷,支走其他人后,托雷斯問道:“哪兩個人是特別的?”
齊格塞解下頭盔,擦去額頭上的汗水:“那個滿臉是毛的壯漢,他是提坦的種,自己送上門的,還有一個孩子,我聞不出他種血的味道,在森林附近捉住了他。”
托雷斯一怔:“會不會是山谷派來的探子?”
齊格塞點點頭道:“有可能,他當時躲在樹叢里,看樣子潛伏了好一會。”
托雷斯道:“從他嘴里或許能問出一些山谷的消息。”
“是個好主意,”齊格塞解下頭盔,喝了一口酒,抿抿嘴唇道,“我建議您最好把他送到子爵大人那里,又或者換個地方單獨審問。”
托雷斯皺眉道:“為什么不可以在軍營里審問?”
齊格塞笑道:“這是您的軍營,您當然可以在這里審問,但我請求您等到明天,等我離開營地的時候再開始。”
“你在擔心什么?”托雷斯瞇起了眼睛,一個三階強者在這偏僻之地似乎沒什么可畏懼的。
齊格塞把面包切成小塊,泡進了濃湯里,吸了一大口,抹抹嘴道:“坦白點說,我不認為子爵大人真想打這場仗,如果他只想裝裝樣子給侯爵大人看,最好不要真去招惹怨霾山谷那群瘋子,至少我不想惹上麻煩。”
托雷斯對齊格塞的態度非常不滿:“你既然不想惹麻煩,為什么還把那個孩子帶回來?”
“他在營地附近徘徊,可能會威脅到您的安全,保護您是我的職責,但至此之后的事情與我無關。”
托雷斯咬了咬嘴唇,齊格塞說對了,索倫斯子爵不想攻打怨霾山谷,山谷在他的領地范圍內,一旦戰爭失敗,他知道后果有多嚴重。
可他也不敢違抗侯爵的命令,他組建了一支軍隊,還買來了威力強大的神物,雇傭了遠近聞名的強者土牢獵人齊格塞。
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向侯爵表明心意,等真正開戰的時候還可以見機行事。如果侯爵真能攻下怨霾山谷,他當然愿意跟著侯爵一起痛打落水狗,如果侯爵戰敗了,他至少還有一支軍隊能保證侯爵的安排,也有和伯爵斡旋的籌碼。
“再等兩天,等父親來了再說,”托雷斯擠出一絲笑容,“今天的祭祀可以開始了吧?”
“當然可以,”齊格塞點點頭,“我已經把流程告訴給了祭司,他知道該怎么做。”
祭司準備好了一切,等雨停之后,兩名侍者掀開了神像上的幔布,刺鼻的血腥味迎面撲來。
那是一座比如人高的白色女神石像,她站立在祭壇之上,穿著短袍,右手拿著短弓,左手正準備從背后的箭筒里取出一只羽箭,看起來像獵人的打扮。
曼達對神靈的形象并不敏感,畢竟他只學會了神譜上的文字。
但胡子大叔一眼認了出來,“這是復仇女神阿爾忒彌斯的神像,神像里面有血。”
曼達盡量壓低聲音道:“是狩獵女神的血嗎?”
“不,是寧芙的血,寧芙是神靈的侍女,這座神像里封印著狩獵女神的一位寧芙,祭司想將她喚醒。”
“用什么喚醒?”
“應該是人血,”胡子大叔的眉毛漸漸豎了起來,“我預感到了,就是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