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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四百四十一章

熊貓書庫    美劇大世界里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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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希芙和托爾,其他人對于雞爪的接受程度都還好,特別是小孩子,特別喜歡檸檬雞爪,酸酸辣辣的,咬起來咯吱咯吱的響,口感脆爽彈牙,無論是作為零食還是作為菜品都非常的好吃!

  所以這玩意家里一直都常備。

  特別是凱曾經說過,這東西富含膠原蛋白,對皮膚有好處,幾個女孩子更是趨之若鶩了。

  但凱不知道的是,所謂吃膠原蛋白皮膚好,完全是偽科學!

  雞爪富含膠原蛋白是真的,尤其是皮和筋腱部分。膠原蛋白是動物結締組織的主要成分,而雞爪因含有較多軟骨、筋膜和皮膚,其膠原蛋白含量較高,但需注意:膠原蛋白屬于大分子蛋白質,直接食用無法被人體完全吸收,需分解為氨基酸后參與皮膚或關節修復。雞爪的膠原蛋白主要存在于表皮、筋膜和關節軟骨中。這類膠原蛋白屬于1型膠原(常見于皮膚、骨骼)和2型膠原(常見于軟骨),高溫燉煮后可部分轉化為明膠,形成湯汁的黏稠口感,但直接食用后仍需經過消化分解。

  首先,人體是可以吸收膠原蛋白的,但吸收后的轉化效果有限。膠原蛋白屬于大分子結構,無論是口服還是外涂,都無法直接被皮膚或身體組織“完整利用”,需要經過分解和再合成過程。口服后會被胃腸道分解為氨基酸和小分子肽,這些成分可能為膠原蛋白合成提供原料,但無法定向補充到皮膚。研究顯示,持續攝入膠原蛋白肽可能通過刺激成纖維細胞活性,間接促進皮膚彈性提升,但效果因人而異。

  但有句話怎么說來著,叫做拋開劑量談毒性是耍流氓!

  雞爪這玩意的確富含膠原蛋白,但它們的分子量高達30萬道爾頓,身體吸收率非常低,只有23。你吃一噸雞爪也補充不了多少膠原蛋白,更有可能把你吃成一個胖子!

  所以,補充膠原蛋白這種說法,聽聽就好,別太當真。不過,豬蹄和雞爪確實挺好吃的,偶爾吃一次也無妨。

  當然你非要說吃大量雞爪或者豬蹄之類的東西有益于皮膚…倒也不是沒道理。

  畢竟胖子的皮膚一般都比瘦子要好得多!

  總之,凱很喜歡看幾個孩子吃東西…雖然每次瑞雯都感覺抓狂,她一直希望幾個女孩子能夠稍微淑女一點。

  她們吃東西那叫一個氣吞山河,反正就是大口大口的吃,甚至還搶,為了一塊肉,幾個孩子搶的不可開交。

  瑞雯非常生動的形容她們都是土匪!

  老實說,凱不是很理解瑞雯生氣的點在哪。

  淑女…這玩意真不太重要。

  要知道,凱前世只是個警察,雖然社會地位不低,但絕對算不上什么上流社會…至于說他曾經生活在尤瑟王的宮廷里…可別忘了,那玩意是一萬多年前。

  甚至別說一萬年前,就是幾百年前西方所謂貴族的利益,在中國人看來,也野蠻邋遢之極!

  在上世紀90年代到21世紀初的時候應該算是“公知泛濫”的時代,那個時候的網絡上應該各種充斥著對于西方歐洲文化的宣揚,比如小時候就曾經在一本書上說某個國家的人為了救一只鳥而讓整個城市的電力停電等等。甚至還講歐洲人有多么的“衛生”,素質有多么的“高”等等。如今看來,當時確實是吃了“沒文化”的虧,如今來看這些確實是有多么的好笑,一場疫情讓整個歐美人的素質暴露的“一覽無遺”。

  而當翻看歐洲歷史的時候,你就會發現,“強盜的后代”還真沒有多少文明可言,而中世紀時期的歐洲更是堪稱混亂,這個時候的他們和文明真的一點關系都搭不上。

  歐洲歷史和中國歷史是兩個極端,在中國古代是“皇權至上”,雖然在中國古代也有大量的宗教存在,可是宗教卻根本無法危及到皇帝的統治地位,相反歷史上很多皇帝曾經多次對宗教進行打擊,比如中國歷史上著名的“三武一宗”的“滅佛事件”,他們之所以要如此大規模的“滅佛”,就是因為當時很多的僧侶不事生產同時又侵占了大量的人口導致國家的發展跟不上,這大大遲滯了國家的經濟發展。而歐洲社會則不同,他們的皇帝很多時候是名義上的,更多的時候皇帝的影響力甚至不如教皇,也就是說歐洲是一個宗教大于皇權的國家。那時起宗教思想充斥著整個歐洲,也正是因為此那時候的歐洲可以說是非常的“愚昧、無知以及落后。”甚至中世紀的歐洲連治病救人的醫生都被宗教占領,按照常理來說我們普通人生了病就會去看醫生,然后醫生按照藥方給我們抓藥或者動手術。

  然而那個時候的歐洲就如同清朝末年一樣極端迷信,當人們生了病之后居然不去看病,而是堅信只要放點血就能夠治好病了,或者直接用火烤一下疫病就能藥到病除,在他們看來他們的身體是上帝創造的,美國人的身體結構是不同的。

  可以說這一幕和清末“人血饅頭”有著異曲同工的相同情況,當時的歐洲也是如此,在“吃啥補啥”的觀念下,他們也盯上了他們的同類,而當時的一些貴族為了牟利則以此瘋狂斂財。也正是因此,中世紀在歐洲被稱之為“黑暗時代”,對于歐洲人來說除了那個時期宗教社會的黑暗,更可怕的記憶是那場席卷整個歐洲的“黑死病”,這次疫病幾乎讓整個歐洲都差點滅絕:其實“黑死病”的原因是什么呢?根據現代科學推斷,之所以會有這次傳染病的大規模爆發,就在于當時的歐洲實在是太“不文明”了、

  當時的歐洲并沒有完善的下水道系統,居民區的人們往往就會將生活垃圾直接倒在街上,一時之間整個城市都會臭氣熏天,而這樣一些帶有疾病的人就會將自己的污穢之物經由下水道傳遞開來。

  要是普通人這樣也就算了,可是當時就連國王也是如此,根據歷史記載路易十四這個人就不愛洗澡,也因此他的身上一直是臭氣熏天的,為了掩蓋臭味就只能以各種香水來代替。一時之間惡臭味和香水味混在一起,這味道別說有多刺激了。也正是因為從上到下都不講衛生,最終在1347年至1353年,歐洲爆發了大規模的黑死病,這場黑死病奪走了歐洲2500萬人的生命,占當時整個歐洲人口的三分之一。親身經歷過這場大瘟疫的薄伽丘在《十日談》之中寫道:行人走在大街上走著走著就會突然倒地而亡。

  由于當時科學技術所限,因此人們根本不知道源頭在哪,而憤怒的人們也將矛頭紛紛對準了教會,在教會和皇權的斗爭之下,歐洲在這之后又經歷了一次更大的黑暗:女巫獵殺。大量的無辜女性因為教皇的一紙詔令被殺,因為在當時的歐洲人看來是因為這些女巫最終帶來了黑死病。中世紀的黑暗讓教會的影響開始下降,在這之后歐洲開始文藝復興,而科學在這個時候才開始出現。

  傳說中的中世紀看似高貴典雅,實際上卻是另一番景象:貴族婦女在裙子里解決內急,街道上到處都是排泄物,連下腳的地方都難找。公元476年,西羅馬帝國徹底覆滅,西歐從此開啟了長達一千兩百年的中古時代,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中世紀。在那個時期的歐洲,貴族們穿著格外考究,這種精致的裝扮讓很多人覺得他們特別優雅。你可能想不到,中世紀的歐洲其實挺讓人意外的。羅馬帝國垮臺后,一個曾經很普遍的好習慣——洗澡和用浴池,慢慢在中世紀的歐洲消失了。那時候,醫生們覺得黑死病是因為人們皮膚碰到了空氣中的病菌才傳染開的,所以提醒大家盡量別讓皮膚直接暴露在空氣里。這個提議帶來了兩種應對方式:一是像包粽子一樣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貴族女性穿著層層疊疊的裙子,男性也穿著厚重的衣服;另一種方法則是盡量少洗澡。在他們看來,洗澡就是把皮膚直接暴露在空氣中,這樣更容易接觸到細菌。而且洗澡會讓毛孔張開,這簡直就是自找麻煩。再說了,身上積攢的污垢反而能形成一層保護,阻擋細菌入侵皮膚。所以,從十四世紀末開始,人們不僅穿著厚重的衣服,還很少清潔身體,這種習慣一直持續了將近兩百年。

  就算是貴為一國之君,一年到頭也頂多洗一兩回澡;要是有人一年能洗個十來回,那在當時絕對算得上是特別講究衛生的人了。

  長期不清潔身體不僅會積累污垢,還會產生令人不適的體味。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香水才逐漸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在1500多年前的埃及,人們就開始使用香水了。那時候,埃及女王甚至立下規矩:誰要是在公共場合不抹香水,就得受罰。

  在十六世紀前,香水在歐洲并不流行。到了十七世紀路易十四統治時期,它才和香料行業一起迎來了黃金時代。雖然中世紀已經結束了兩百年,但歐洲人還是不怎么愛洗澡。身上那股難聞的味道實在讓人受不了,所以路易十四帶頭用起了香水。這樣一來,香水就成了大家掩蓋體臭的好辦法。

  基督教的思想不僅讓人們害怕黑死病而不敢洗澡,還直接導致了中世紀歐洲衛生狀況的惡化,使得整個社會彌漫著難聞的氣味。按照基督教會的理解,人們想要通過洗澡來清除自己的罪過。但基督徒的命運是死后由上帝來裁決,所以活著時洗掉罪孽是不被認可的。因為這種觀念,想要洗澡的人反而不被允許;而那些虔誠的基督徒,則把不洗澡當作一種榮耀。受這種思想左右,大家漸漸都不愿意洗澡了。歐洲的衛生狀況糟糕,不僅是因為人們不愛洗澡散發的異味,更主要的是街道上隨處可見的糞便。在中國,糞便自古以來就被當作莊稼的肥料,而在中世紀的歐洲,人們只把它當成單純的垃圾處理。

  有意思的是,當時的歐洲很有意思,前半段還是由不同領地拼湊起來的,到了后半段才出現了封建國家。不過不管哪個階段,為老百姓提供公共設施這種想法,對他們來說都太超前了。

  這種情況使得排水設施非常少見。在13世紀的英國,只有倫敦一個城市擁有地下排水網,而且整個城市只有一座公共廁所。歐洲既沒有完善的排水系統,也缺乏糞便回收利用的措施,更缺少公益事業的意識,環境衛生狀況自然十分糟糕。一般人方便時,通常找個隱蔽地方就地解決。但貴族階層就不一樣了,他們基本上都會用專門的容器,比如桶或者盆。對于穿得特別講究的貴婦來說,上廁所可真是個麻煩事。有錢的會讓傭人在裙子下面放個桶或盆來接,沒錢的只能直接在裙子里解決,然后再叫傭人來打掃干凈。咱們仔細想想,他們用盆和桶裝排泄物,既不回收利用,也沒排水系統,那這些臟東西最后都到哪兒去了呢?當時,街道上、河道邊到處都是糞便,有些住在樓上的人干脆直接把糞桶從窗戶往外倒,很多人都經歷過被“從天而降”的糞便澆個正著的尷尬場面。

  所以別提所謂的高貴的禮儀了。

  更何況,瑞雯以前也只是個村姑。

  凱覺得,在自己家里完全可以怎么舒服怎么來,根本不需要端著。

  所以他從來不管所謂的餐桌禮儀。

  在凱看來,瑞雯大概是被同化了…覺得有錢人應該是她想象中的那個樣子…好在程度不高,凱也懶得管。

  菈芙自然也沒什么禮儀可言。

  實際上她能記得用餐具,已經是可喜可賀了。

  要知道,她短暫的人生中,壓根不知道餐具是啥。

  對她來說,如果有食物,最好第一時間吃進嘴里,用餐具顯然不是一個有效率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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