藺小仙自己回自己的別墅換衣服清洗,趙安和李清歌一起。
趙安還是簡單的多,洗頭沖涼,然后換上衣服,李清歌照樣多花了一些時間才出來。
“晚上我們是在房子里恩恩愛愛呢,還是去街上吃飯?”趙安問道。
這么說,李清歌的選擇毫無疑問是后者,李清歌看著趙安欲言又止。
趙安坐在沙發上伸著懶腰,然后站起來拉了李清歌過去,等她坐下后,手掌搭在了她光滑的肩頭上。
“有什么事情想說?”趙安看著李清歌的神情問道。
李清歌搖了搖頭,盡管是男女朋友了,可是不好意思。
“說吧,老夫老妻了,有什么不好說的?”趙安撓了李清歌的癢癢。
李清歌笑了兩聲,打了趙安一下,“誰和你老夫老妻了。”
“那你快說。”趙安繼續撓她癢癢。
鬧得李清歌面紅耳赤了,笑個不停,李清歌這才按住他的手,然后看了看房門,壓低聲音地說道:“藺小仙…你覺得她漂亮嗎?”
這種問題真的是沒有回答好,沒有在回答的時候掌握好神情和語氣,那就是作死,趙安這么想著,李清歌也果然是在觀察著他的神色,于是趙安先皺了皺頭,然后才說道:“還行吧,有點像個洋娃娃,但是身材比例有點失衡。”
“你是說她胸太大吧。”畢竟是男女朋友了,討論下這樣的問題也是很自然的事情,李清歌這么想著,所以直截了當地說道。
趙安點了點頭,“確實,太大了,我們中國人很少有這么大的,基本上只在日本動漫里見過。”
李清歌捧著趙安的臉,讓他抬起頭來,不讓他看著她的胸部,不然的話這時候兩個人討論的是藺小仙的胸部問題,他就一定會在心里比較她和藺小仙的胸部。
“是的,太大了,那么重,掛在胸口都嫌累贅。”李清歌其實感覺過藺小仙胸部的分量,確實沉甸甸的。
“像清清的就最好了,雖然豐滿,但是不會覺得是累贅。”趙安眼饞地說道。
“說正經的!”看在他算是稱贊自己的份上,而且符合自己的心意,李清歌不和他計較,“那你會喜歡摸藺小仙的胸部嗎?”
“當然不會。”這種原則性的問題,趙安必須嚴肅認真堅決地回答。
“你又沒摸過,你怎么知道?”趙安的回答是讓人滿意的,但是李清歌還是尋根究底。
“那么大,壓手…你看那些小電影里啊,男人摸女人的胸部都是抓來抓去的,那么大那么重,抓一會肯定就嫌累,怎么會喜歡摸呢?”趙安有理有據的分析。
說的也是,李清歌也點了點頭。
“我就喜歡摸清清的。”趙安有些幽怨地看著李清歌。
李清歌免疫趙安裝模作樣,有點兒臉紅,不信任地看著趙安,“哼,說不定你摸了她的以后就喜歡摸了…而且你也沒有摸過我的,說不定你摸了我的以后,就不喜歡摸了。”
趙安感覺機會來了,雖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促使李清歌在意這些問題,但是自己的女朋友琢磨這些是好事啊,趙安連忙說道,“她的好不好摸不管我的事情…不過你的嘛,給我摸一下就知道了,肯定喜歡的,不信你讓我摸一下!”
“你當我是花癡女嗎?我就是這么說說。”李清歌哼了一聲,站了起來,“走,吃飯去!”
趙安頓時大失所望,果然李清歌不是那種花癡無腦的女孩子,要想攀登那柔軟的山峰,并不是一蹴而成的事業。
唐代杜牧有詩云:遠上寒山石徑斜,白云深處有人家。停車坐愛楓林晚,霜葉紅于二月花。
總有一天要吟詩的,趙安這么想著,和李清歌一起出門吃飯去了。
趙安和李清歌選擇了去坡子街,趙安是肉食動物,而李清歌更是不偏食,只要好吃的都吃,在家里吃的偏清淡一些,和趙安在一起也能夠選擇一些好吃的肉食滿足下口腹之欲。
李清歌本來就是那種很難吃胖的身體,而且身體健康,并不會怎么在意什么油炸的,膽固醇高的食物讓人一邊吃一邊擔心。
很多時候,就是這些油炸的,膽固醇高的,糖分高的東西才好吃,人活著如果總是擔心食物不健康而不敢大吃特吃,那做什么中國人啊!
“瞧那些美國人,吃的那些西餐,難吃而毫無烹飪的藝術享受,還不是各種肥胖高血糖高血壓的毛病?就要做大吃特吃的中國人。”李清歌吃著在口里爆炸出油脂的烤串說道。
“你這種話被某些向往自由民主空氣,感慨國內食物充滿污穢和化學物質的人聽到,就會說你無知愚昧了。”趙安比李清歌吃的更多,李清歌點了烤串和手抓骨,趙安點了爆炒鱔魚,菜心dune河蚌和悶燒雞。
“我們普通老百姓,其實吃飽了喝足了,好好鍛煉身體,記得經常體檢,大多數都是幸福的,遇到天災命運多舛的話,其實在哪個國家都一樣。”李清歌皺了皺眉,“我們干嘛討論這么嚴肅的話題,等會我要吃冰激凌。”
“隨便聊聊,不過…你也算普通老百姓?那我算什么,我算第三世界生活在水深火熱的煤坑里的貧民了。”趙安沒有想到李清歌的自我定義居然是“普通老百姓”,要是藺小仙的自我定義就是“要嫁給宇宙之主的小仙女”。
“夫憑妻貴,本天道門門主賜予你普通老百姓的身份。”李清歌說完有點不好意思,順嘴說的溜了。
“老婆。”趙安可是那種順著桿子就能往上爬的人,馬上喊了一聲,然后嘻嘻笑地看著李清歌。
李清歌害羞地瞪了趙安一眼,只是不好意思,但是并不反感,還有些砰砰心跳,她畢竟是個生活在父母羽翼下的女孩子,還并沒有那種要獨立生活去和別人組建成另外一個家庭的意識,被人喊老婆自然是會羞澀的,而且有些新鮮和奇妙的感覺。
在李清歌的愛情觀里,并不是說談戀愛了,就一定要結婚,但是對她來說,自己找的戀愛對象,一定是要可以持續發展到結婚的,如果只是想著隨便談談,并不在意對方是否適合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李清歌不會有這樣的認知。
“喊老公。”趙安繼續嬉笑著,喜歡看李清歌被他逗的臉紅嗔怒的樣子,大概這是每個男人的樂趣。
“小安子!”李清歌不許藺小仙那么喊,但是李清歌自己可以喊,因為這是男女朋友間的玩笑,“哼,那個是古代的太監的稱呼。”
“古代的太監的稱呼是什么?”趙安疑惑地問道,不過他當然是知道在古代“老公”是用來稱呼太監的。
“自己去查資料。”李清歌不是笨蛋,哪里這么容易上當。
“在古代,像我們這樣的,基本上你就可以算是我的女人了,非君不嫁的那種。”其實扯起古代的這些東西,趙安當然也不會比李清歌差。
“在古代,我父親就是封疆大吏,我媽就是誥命夫人,我是官家大小姐,你…你是半夜爬墻的書生…”李清歌想了想,覺得挺好玩的,接著構思,“不對,你是半夜爬墻的武林高手!”
“半夜爬墻的武林高手,爬進你家里,那是采花賊。”趙安很遺憾地說道,“其實我想當淫賊的,可是我壓根就沒到手,只能說是采花賊了。”
“哼,你這個采花賊,居然敢夜闖官邸,你可知道這是死罪,本小姐可是天道門掌門人,還不速速束手就擒,或者本小姐可以暫且饒你一命,交由官府從輕發落!”李清歌興高采烈地說道。
“小姐…不,也就烏鵲這么叫藺小仙,李家小姐,真是大水沖了龍王廟,自家人不識自家人,我看你就別把我交給官府了,正所謂有緣千里來相會,我們干脆就把姻緣結了吧,你瞧擇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晚上吧,借此良辰美景,洞房花燭如何?”趙安更是高興地說道:“一刻值千金啊!”
說的有趣,李清歌也笑了起來,“懶得理你了,就會說葷話,等會兒我真打你了哦!”
李清歌巧笑嫣然,眉目間還帶著淡淡的羞澀,這一剎那的風情讓趙安仿佛看到了唐嫵的影子。
吃完飯,趙安牽著李清歌的手散步。
吃飽了,有些懶洋洋的感覺,兩個人走的也慢,天氣依然炎熱,但是握在一起的手并沒有誰想要放開的意思。
肩膀時不時地靠一靠,看看,聊聊,街邊的燈光變幻著,李清歌的音容笑貌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時候,總能夠給趙安不同的感覺。
所謂戀愛,大概就是出現了這么一個人,什么也不做,只要在一起就會很舒服,做什么,都不會覺得無聊。
兩個人慢慢走著,就來到了酒吧街,這里和坡子街本就領著。
“將來,這里會新建一條街道,以古風建筑為主,店鋪的裝修風格也會統一,成為新的游玩景點。”趙安指著充滿舊城風格的太平街說道。
“不錯,我讓媽媽介紹郡沙負責市政建設的副市長給你認識?”李清歌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道,因為她知道如果趙安覺得真的有必要,她也可以真的這么做。
“隨便說說,滿足下嘴巴市長的感覺。”趙安笑笑,他只是想起了后多年后這條街的風景,他在網上看到了一些照片,有些懷念郡沙時的感覺。
“男人是不是都喜歡當官,大展拳腳,掌控一個城市,一個區域甚至一個國家的感覺?”李清歌好奇地問道。
“也許吧,男人天性是有野心的生物。”趙安點了點頭,“絕大部分男人都是。”
“你呢?”李清歌認真起來,“我覺得你比我爸強多了,他就會擺官架子。”
位置不一樣,環境不一樣,眼界不一樣,自己的父親就是封疆大吏,在李清歌眼里,這個父親沒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她也不會覺得走到她父親的位置有什么困難的。
“傻瓜…你父親能夠到現在的位置,除了他的背景,你外公家的支持外,他這個人本身肯定也有自己的能力和可取之處,否則也不會輪到他被選定為獲得支持的人,一個大家族,這樣的位置也是炙手可熱的,競爭的人也很多。”趙安笑著說道。
“如果你要當官,我媽肯定支持你,我媽支持你,我外公家就會支持你…藺南秀也會支持你,我媽都支持你了,我爸爸家應該也會出力的,再加上我媽媽在曾家養的那條狗,肯定也會支持你。”李清歌輕輕巧巧地說道,“你就當大官了。”
趙安只是笑笑,說起來這么簡單,想起來似乎也這么簡單,但是并不是真的就能夠這樣,趙安倒是有些好奇,“什么在曾家養的那條狗?”
“就是曾紹青啊,他喜歡我媽媽,就算他自己娶了老婆,一大把年紀了也還是賊心不死,別人都這么說他,說他是我媽媽養的狗。”李清歌也是偶爾聽來的,一般人不會這么議論曾紹青,但是幾個家族的年輕人里,往往私下聊起來就有些肆無忌憚了,對于長輩的一些風流韻事也會熱衷。
“曾紹青啊。”趙安瞇了瞇眼睛,這次針對藺南秀的事情后,如果成功了,曾紹青大概會一時風頭無兩吧。
“不說這些了,前面好熱鬧,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情,我們去看看。”李清歌拉著趙安的手往前走去。
這里是酒吧街,慢慢一條街燈紅酒綠,路邊隔三差五停放著不少豪車,地下停車場的出入口也往往是各種小眾或者昂貴的進口車,一群人圍攏在一個酒吧前,似乎還有越來越多的人聚集,旁邊有兩輛警車,一輛救護車正鳴笛駛來。
警察驅散著人群隔離開來,讓醫生進去,趙安跟在后邊,才注意到這個酒吧正是曾經的那個“曾文”,后來屬于他的小弟“周紅星”的那個酒吧。
“這個酒吧真是事多啊…”雖然第一次死亡事故有趙安在幕后一手操作,但是趙安還是想說,這種店子如果屢次三番出現這種事情就真有點邪門了。
“你對這個酒吧很熟?”李清歌果然又抓住了別的重點,“你以前是不是經常泡酒吧泡妞?”
趙安白了她一眼,“怎么會?只是我恰巧知道這個酒吧,對了,你也知道啊,就是我獲得見義勇為表彰的那次,就和這個酒吧有關。”
李清歌響了起來,恍然大悟,“就是那個殺了大哥后,還試圖綁架你的趙廷華就是這個酒吧的馬仔…對了,那個酒吧老板也叫曾文,和曾家那個倒霉蛋曾文是一個名字,叫這個名字的真是倒霉,有點巧啊!”
“是啊,兩個曾文,一個被殺,一個出車禍。”趙安也確實覺得有些巧,“曾文這名字倒霉,反過來曾武就不錯了,曾武可是逆天改命了啊。”
“是哦!”李清歌點了點頭,事不關己地評論,“不是說曾武現在是得志便猖狂嗎?不過呢,感覺在酒吧這種地方出事故,讓人難以產生些什么同情心。”
“不知道這次是發生了什么事情…我看這段時間周紅星賺的錢,只怕又要賠進去了,不過也沒什么,他本來就是白得的。”趙安說道。
“要是我是老板,肯定把這地方賣掉了。”李清歌看著這片燈紅酒綠,卻是感覺一片血紅一樣,有一種不詳的感覺。
“是啊…我想著買下來呢。”
一個熟悉的聲音響起,趙安和李清歌回頭,竟然是秋蟬月,似乎也是被吸引過來的圍觀群眾一般。
“不過曾武可不是逆天改命,只能說是回到了自己命運的軌跡吧。我們家大少爺本就不幸,二位背后說這種話不好吧?”秋蟬月似笑非笑地說道。
被人當面抓到,趙安和李清歌都有些尷尬,不過李清歌速來是不那么怯場的人,本就不喜歡秋蟬月,只是用漠然的眼神打量著秋蟬月,心想著這個女人怎么還呆在郡沙,她到底在這里干什么,怎么還在這里,時不時地要讓自己和趙安遇到,挺礙眼的。
趙安應付秋蟬月不會落下風,略微尷尬之后,趙安也笑著說道:“秋女士今天沒有帶著曾武出來?我看曾武挺粘著秋女士的,這會兒不見著,估計還是挺想的,秋女士可別看熱鬧忘神了,忘記了曾武還在等著你呢。”
饒是秋蟬月久經陣仗,被趙安這樣隱約刺了一下,還是有些臉紅,這個趙安,眼睛果然毒的厲害,只是他必然也沒有什么證據,秋蟬月倒是不會就這樣退縮,笑著說道:“我可不明白您話里的意思,這個時候他當然是在家里學習功課,怎么會跟著我出來閑逛?”
“他倒是要努力,畢竟成績本來就那么差,英語剛及格,還留學呢,出了國連句囫圇話都說不出來,也是要好好努力了。”李清歌馬上反唇相譏,秋蟬月這是說趙安和李清歌沒事閑逛,不如曾武努力,可是秋蟬月幫人說話也不到點子上,更何況在李清歌和趙安面前說努力,說學習?哪來的這個臉。
秋蟬月有些窘迫,知道自己是剛才被趙安刺了一句,亂了心境,一時間說話就沒有注意太多了,和誰說學習都行,在湘南省理科第一名和第二名面前說學習,那就是班門弄斧了。
“那我就不打擾二位看熱鬧了。”秋蟬月不再說什么,轉身擠開人群離開了。
看著秋蟬月離開,趙安瞄了一眼秋蟬月渾圓的臀部,倒是覺得曾武還是有些艷福的。
“你剛才那番話是什么意思?”李清歌不明白地問道,趙安為什么突然扯上曾武和秋蟬月親密什么的,然后秋蟬月就有些尷尬的樣子。
“秋蟬月和曾武有一腿。”趙安篤定地說道。
李清歌微微張嘴,驚訝地看著趙安,好像和秋蟬月有一腿的是趙安一樣,大大的眼眸子閃動著,然后才長吁了一口氣地說道:“秋蟬月和曾武?”
“是啊,我原來也只是隨便猜猜,有點兒預感這兩個人會發生點什么,剛才試探了一下,秋蟬月的反應毫無疑問說明了我猜對了。”趙安點了點頭。
“你怎么會往這方面想?”李清歌還是覺得有些不可思議,秋蟬月三十多歲了吧,和媽媽差不多年紀,曾武和自己是同齡人啊,也就是秋蟬月的兒子那么大啊!想想都覺得不可思議。
這時候李清歌倒是沒有去想自己平常吃媽媽的醋時那些胡思亂想的理由有多么的不可思議了。
“曾武是典型的青春期荷爾蒙分泌旺盛的少年,對于這方面的事情無限熱衷而充滿。秋蟬月也是正值虎狼之年,而秋蟬月的面相本就不是那種清心寡欲的人,看容貌氣質就屬于那種風流或者說內媚悶騷的女人。這樣兩個人遇到了一起,還不是干柴遇到了烈火?一個是青春期缺乏自律也不會在意什么倫理道德的少年,一個是大家族里看慣了各種污穢黑暗的熟女,發生這些事情太正常了。”趙安頓了頓,“最重要的是,秋蟬月是曾家的人,她這種人用身體籠絡和作為武器是她們的本能,曾武既然是曾家的繼承人,秋蟬月想必也早就在處心積慮想著如何親近或者控制曾武了。”
李清歌很嫌棄地抱著胳膊,抿了抿嘴唇,“其實這種事情我也聽說過,感覺在這些人身上是司空見慣的,這也是我特別討厭曾文的原因,我估計以前說不定曾文也有和秋蟬月搞在一起。”
趙安倒是沒有想過這方面的東西,不過李清歌提起,想想也確實可能,秋蟬月不會放過曾武,怎么可能放過曾文?秋蟬月這種女人別看容貌不是最頂尖的,真要有心誘惑人,這些年輕男人多半是把持不住的,再加上秋蟬月似乎也是曾紹青的女人之一,那么對于曾武曾文來說,毫無疑問更加多了一種誘惑。
說到曾家的曾文,趙安又抬頭看著眼前的酒吧,聽著旁邊其他人的敘述漸漸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不禁有些感慨,這個酒吧真的是血光之災濃重。
在救護車來之前,警察就到了很長時間了,期間也有人進去搶救過傷者,但是好像都沒得救了,現在救護車來這里也只是走個過場。
三個死者趙安竟然都認識,周紅星和歐向思,還有曾文的老婆徐招娣。
據說發現出事了的時候,周紅星和歐向思是赤身的,徐招娣也半身,其中周紅星和徐招娣身上中了徐多刀,而歐向思則只有手腕上有傷口,似乎是自殺的。
“周紅星和歐向思不是姘頭嗎?”
“周紅星和徐招娣才是奸夫淫婦,歐向思算是周紅星在外面養的人。”
“徐招娣畢竟年紀大了,哪里有歐向思騷?”
“主要是周紅星把歐向思領了回來,原來徐招娣還只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可是領回來了怎么認得了?”
“還是周紅星想享受齊人之福,要玩雙飛,徐招娣平常總是打罵歐向思,我看就是歐向思忍無可忍了,報復殺人,然后自殺。”
“說的好像你是親眼目睹了一樣,都不是什么好東西,周紅星也是吃軟飯的,這酒吧是徐招娣原來老公的,徐招娣老公死了以后,周紅星搞上了徐招娣。”
“這個誰不知道啊,現在人都死了,看警察怎么說,還有法醫鑒定吧,這酒吧以后估計沒人要了,可惜我前幾天才在這里認識個美女,不知道還找不找得到…”
周圍的人議論紛紛,事實真相如何不得而知,但是可以確認的是,周紅星和徐招娣,還有歐向思已經死的不能再死了,醫生很快就出來了,確認了三個人都沒有了生命跡象,然后救護車就開走了。
趙安把自己聽到的信息和李清歌說了說,李清歌也聽到了一些,對照了一下,兩個人聽到的旁人的猜測也就是那么幾個說法。
“你怎么看?”李清歌問道。
“我又不是警察,也不是福爾摩斯,難道還能偵查啊。走吧,別呆在這里了,這地方血光太重,是大兇之地。”趙安說完,拉著李清歌離開了。
雖然是都和自己曾經有些聯系的人,但是趙安并不怎么在意,這些人死就死了,本來就不是什么好東西,就是不知道李景華知道了歐向思死了以后,會不會有些感觸,不過應該也不會太傷心,畢竟他現在有了凌白,凌白雖然說不上是什么貞潔烈女,但是和李景華在一起后還算是個合格的女朋友,對李景華也沒什么三心兩意,比歐向思強多了。R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