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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沸騰的印度男人

熊貓書庫    我在印度當老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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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羅恩,快過來。給你介紹一下我們的朋友,迪讓、卡維婭、維拉杰。”

  “你們好,今天這杯算我的。”

  “喲~!”

  利奧波德酒吧,羅恩剛剛入座就引來一陣歡呼。

  瑪麗和蓮娜馬上要去寶萊塢試試身手,她們在羅恩這里的工作已經結束。

  為了慶祝重獲自由,當然這是她們的說法,總之兩人邀請了一幫朋友來喝酒。

  迪讓大概三十歲出頭,來自法國。深色的濃密卷發,加上憂愁的面容,讓他看起來很有藝術氣質。

  “老兄,我們正聊到你。”他主動和羅恩碰了碰酒杯。

  “聊到我什么?”

  “蓮娜說你不喜歡喝酒,像個苦行僧。來,老兄,我們會立刻治好你!”

  他學著蓮娜的口吻大叫,“四號!給我來瓶啤酒!老兄你想喝什么?奶茶?噢!四號!一杯威士忌!”

  “嘿,這可是犯規!”卡維婭大笑,她是泰米爾邦人。二十來歲,剛從洛杉磯大學畢業回來。

  她很美,有著蜂蜜色的眼睛、豐盈勻稱的雙唇、修長會說話的手指,聰明、自信、有膽識。

  “迪讓,你不懂,奶茶才是印度人的靈魂!yaar,我最有發言權了!”維拉杰在邊上幫腔。

  他是混血印度裔,身材與身高普通。但臉龐還算俊俏,炯炯有神的淡褐色眼睛散發著自信。尤其是唇上的小胡子,兩端沿著嘴邊向下彎曲、線條分明,修剪得非常整齊。

  “拜托,他這么受歡迎?卡維婭迷上他英俊的臉龐這不足為奇,維拉杰,你該不是也有想法吧?”迪讓大聲抗議道。1

  這自然迎來兩人的齊心聲討,大家吵吵鬧鬧笑成一片。

  “事實上我不是不喜歡喝酒,只是酒量太差,容易做糊涂事。”羅恩笑著解釋道。

  “沒錯,這一點我可以證明!”蓮娜咯咯的笑了起來。

  “該死!又讓我聞到了這股愛情的酸臭味!”迪讓夸張的抱頭哀嚎。

  “還是說說你吧,老兄。”維拉杰看向羅恩,“瑪麗說你搞了一家公司?這可他媽太厲害了!”

  “我也聽說了。”迪讓搶過話茬,“街頭上都在流傳一條小道消息,說有個家伙籠絡了一大幫本地導游,專門做外國人的生意。是不是你?老兄,他們還說你和道上的人搭上了關系?”

  “我只是賺點抽頭,就和大多數人一樣。當然在外幣匯率方面,我可以給一些別人拿不到的好價。”

  羅恩說的很謙虛,他沒有故意夸大自己的生意。酒吧里人多眼雜,低調點沒壞事。

  “那也足夠吹噓一陣子了,你才多大?看起來比卡維婭還年輕,我在你這個年紀的時候正忙著學寶萊塢舞蹈耍酷。”維拉杰彈了彈自己心愛的牛仔帽。

  “說的沒錯,來,干一杯!”迪讓總是能抓住氣氛的微妙點,然后讓大家心甘情愿的喝光手中的酒。

  “聽說你明天要去貧民窟?”沒怎么說話的瑪麗,把目光轉向羅恩。

  “是的,阿南德他邀請我去,你認識他的。”羅恩聳聳肩。

  “那個總是愛笑的導游?”迪讓插嘴道,他在孟買待了好幾年,已經是個地道的印度人。1

  “就是他,我們合作的不錯。”

  “那里太臭了,真不曉得你怎么受得了,我死也不去那種地方。”蓮娜毫不掩飾自己對貧民窟的厭惡。

  “我倒是想去看看,我很好奇。”瑪麗隨口一句話,驚得全桌鴉雀無聲。

  “天哪!瑪麗,你為什么會有這種想法?那里太危險了!”蓮娜立即反對道。

  “貧民窟而已,又不是萬妓街,沒你想得那么可怕。”瑪麗轉過頭看向羅恩,“那么,你介意帶上我一起嗎?”

  “你確定?”羅恩也有些驚訝,“雖然沒什么危險,但那里確實不那么干凈。”

  “聽羅恩的,瑪麗。那里沒什么值得好奇的。如果你想聽,讓羅恩回來分享他的經歷就可以了。”卡維婭也好心勸解道。

  她雖然來自泰米爾邦,一個種姓制度沒那么離譜的地方,但貧民窟依舊不在她考慮的范圍內。

  “嘿,卡維婭。如果你想成為一名記者的話,這樣可不行。你得深入底層,那里才有孟買最真實的一面。”迪讓在邊上起哄,他知道卡維婭的目標是成為一名記者。

  “我當然會去貧民窟,這沒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擔心瑪麗。”

  “啊哈,我們的卡維婭勇敢堅強!”

  “行了,別吵了。沒人能傷到我,你們忘了?我可是教訓過幾個印度壯漢。”

  “這倒是。”維拉杰表示同意,其他人也不再反對。

  “發生了什么?”羅恩好奇的看向瑪麗。

  “幾個小蟊賊罷了。”瑪麗不在意的揮揮手。

  “好了,維拉杰,說說你吧。你在丹麥旅游剛回來,那里怎么樣?”迪讓適時的轉移話題。

  “丹麥非常新潮,非常酷。那里的人很有教養,他們是真他媽的自制,叫我無法相信。

  在哥本哈根我去蒸桑拿,那鬼地方真他媽大,男女混浴。是的,大家在一起光著身子走來走去,完完全全、徹徹底底的脫光。

  但沒人有反應,也沒人偷瞄。印度男人辦不到,他們會沸騰,我敢打賭!”3

大部分都是賢者時間  “那你沸騰了嗎?老兄。”卡維婭好笑的看著他。

  “開玩笑!我是那里唯一包浴巾的男人,也是唯一起反應的男人!”維拉杰一臉的自豪。

  “為維拉杰是個正常的印度男人干杯!”迪讓再次舉杯。

  一杯酒下肚,維拉杰繼續侃侃而談。

  “我每天都去那里,去了三星期。我想只要在那里耗得夠久,我就會習慣,就像那些超酷的丹麥人一樣。”4

  “結果怎么樣?”羅恩替大家問出了關心的問題。

  “無效,沒有用。三個星期后我仍然得包著浴巾,我再怎么裝看不見,但到了地方它就會翹起來。我能說什么?我太印度,不適合那個地方?”

  眾人捶桌大笑,或許是因為混血裔的原因,維拉杰有一種印度人沒有的活潑。

  “羅恩,到貧民窟有事報我的名字,那鬼地方我去過幾次。”喝了幾杯酒,他熱心的拍著胸脯。

  “好的,我記下了。”羅恩微笑著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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