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推理六月刊(金版),顧陸還是專門跑到比較遠的報刊亭才買到。
和文藝少年故事會知音這等暢銷雜志不同,哪怕是國內推理第一雜志,覆蓋面也沒那么廣泛。
張匕首為了買雜志,就要淋雨一直走,走二十多分鐘,到新華書店。
為什么這么執著呢?因為他的短篇小說,今天刊登在本期歲月推理,張匕首是筆名,張是姓,而匕首是他的期頤,希望自己的作品猶如匕首一樣,一刀扎在沒有波瀾的推理界上。
當前的推理小說,自打愛倫·坡開創推理,福爾摩斯、阿婆、奎因兄弟掀起黃金時代,當前詭計已被寫得差不多了。
機械詭計、心理詭計、敘述詭計等等,很難有新意。
“總算買回來了。”張匕首把頭上的雨水擦干凈,并換一身衣服。
即便編輯部已給他寄了一份樣刊,但張匕首就要親自在外面買。
先瞅瞅封面推薦,畢竟封面推薦的作品,基本是編輯部認為的本期最佳。
原色天空目羅博士不可思議的犯罪D坂坡殺人事件張匕首可行的犯罪計劃佳作閱讀柯南·道爾紅發會 “嗯?這個顧陸是誰,居然還可以和我五五開。”張匕首被吸引。
歲月推理每一期都會翻譯國外的經典作品,所以佳作閱讀紅發會沒有引起張匕首絲毫注意,福爾摩斯不優秀誰優秀?
翻開閱讀——
[何為歷史推理?說起歷史推理,必定會提到歐美的時間的女兒玫瑰的名字…]
張匕首很愛看雜志目錄前面一些關于推理的科普,即便他是推理作家,但許多東西壓根不懂。
比方推理三個“W”是什么?
who誰是兇手,how怎么行兇,以及why為什么殺人,也是推理小說最重要的兇手、手法和動機。
看完本期對歷史推理的科普,張匕首來瞧瞧,這顧陸有幾分斤兩。
看之前通過目錄發現,本期一共有三篇顧陸的作品,張匕首肯定不會認為歲月推理沒稿件了。
“舞臺設計在霓虹?也對,感覺霓虹和歐美發生再變態的事也合理。”
先看D坂坡殺人事件,張匕首感到寫文是“福爾摩斯模式”。
以“我”的視角敘事,但偵探是明智,后面的問顯出了作者的一點小改動,因為“我”懷疑明智是兇手。
書店老板娘死了,身上有淤青。“我”和明智目擊,并且沒瞧見其他人進出。
目擊者的證詞還相反,一個看見兇手可能是穿白色衣服,一個看見兇手穿黑色衣服。
我的推理也比較有邏輯,一來燈上只有明智進屋開燈的指紋,二來明智穿著條紋睡衣,兩個證人透過窗格所以看混了。
“這推理太奇葩了吧,按照這理由,瞧見黑白相間的,可能性更大。”張匕首吐槽。
明智輕松推翻所有證據,燈是鎢絲壞了,兩個目擊者是看錯了,根據犯罪心理研究,絕大多數的目擊證人在描述時都會出現錯誤,真兇就是書店老板。
“這就完了?”
張匕首又看了接下來的兩篇,目羅博士和明智無關,犯罪手法也很扯。
人具有模仿性,就是做了光線讓受害者看到人偶上吊的景象,受害者就去學習…
“什么鬼啊這是,一點手法都沒有!”
緊接著第三篇,天花板上的散步者,以罪犯視角觸發,講述了犯罪。
明智壓根沒推理過程,就跟開了上帝視角一樣直接秒。
看完三篇,張匕首心中有個很荒誕的想法,這也算推理小說?
“歲月推理編輯部的審美水平越來越有問題了,這種作品都推薦,一丁點推理樂趣都沒。”
張匕首嚷嚷著,他打了責編電話,嘿你說巧不巧,他聯系的責編也是韓藏。
一肚子火氣,火氣來由是,他認為顧陸是什么關系戶,否則怎么能和他精心的作品一起被封面推。
“韓哥,是這樣的,你知道本期金版上連載的顧陸是誰嗎?”張匕首語氣還是比較溫和。
“噢?你這個電話是打對了,你也想和小顧老師交流是不是?”韓藏口若懸河。
“也是!小顧老師風格是從聊齋承襲來的,在推理圈是獨樹一幟,你被吸引很正常。”韓藏說,“連高主編都稱贊說[是往平靜的湖水里扔進一塊大石頭,能掀起波瀾的作品。]”
“?”張匕首有好多話,全部憋在心中,高主編可是超級資深的推理迷。
“但我這邊也不能直接把小顧老師的聯系方式給你,”韓藏說,“我可以幫你轉達。”
“咳咳——”張匕首很安靜,安靜到既能聽出責編話語里對顧陸的贊賞,也能聽到自己的心跳聲。
“韓哥你最喜歡顧陸——老師的什么地方?”張匕首問。
“人設以及對惡的描寫,我太期待小顧老師寫長篇,或者是中篇的推理作品了。”韓藏不假思索,并問,“你呢?”
“我的想法和韓哥如出一轍,英雄所見略同。”張匕首能怎么辦呢?只能迎合。
“先不聊了,我還在審稿,小顧老師給我回復了,再給你答復。”說完韓藏掛斷了電話,畢竟兩人關系也還行,就沒必要瞎客氣。
掛斷電話,陷入沉思。
人設以及對惡的描寫?張匕首一瞬間就想到了明智,也就是兩個短篇的主角,他的描寫確實很豐滿。
因為要研究喜歡人類,眼見著有人去偷書,也不制止,在旁邊數著。
因為研究人類,甚至啟迪了一個殺人兇手。
“精通犯罪心理學的明智,所以是比犯人自己更了解犯人?”張匕首感覺,如果是這個理由,一眼看破天花板投毒也很正常。
[“哎呀,失敗,失敗啊!我絕沒有取笑你的意思,不過,你也太幼稚了。”明智辯解似地說,“伱的想法很有趣,但可惜啊,你的推理只注意到表面,而且是純物質的。譬如說,關于我與那女人的關系,你有沒有做過內部心理調查?…]
再看故事里這一段,充分展現了明智的性格,他對外部證據不在意,更在意罪犯心理。
“有點意思,有點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