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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友好的交談

熊貓書庫    黑暗逐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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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嗒嗒嗒的腳步聲從樓梯口傳來,讓忙著數錢的老板皺起眉頭。

  在看到信使后,他放下手中數了一半的鈔票。

  拿起砍刀呵斥道:“你是給臉不要臉是吧!”

  說著他便朝著朝樓梯口走去,打算給信使一點教訓。

  但剛走沒兩步,就瞄見信使的手中黑黝黝的消音手槍,頓時老板的瞳孔一陣緊縮。

  訛你兩萬塊錢你就要殺人滅口?咱倆到底誰是警察誰是黑道?

  雖然他是靠著拜山頭站穩腳跟的不入流角色,但敢在九華外城開紋身店,怎么說也有幾分膽色。

  看到信使手中的手槍后,老板并沒有嚇得丟掉砍刀舉起雙手敬禮。

  而是隨手從桌子上抄起一個玻璃杯,砸向信使面門。

  在用玻璃杯分散他的注意力的同時,老板本人則是面帶厲色的提著砍刀沖了上去。

  俗話說的好,七步之外槍快。

  七步之內,槍又快又準。

  你說刀快?

  凡是撇開個人神經反應速度談哪個更快的,都是在耍流氓。

  信使啪啪兩槍,一槍打碎了玻璃杯,另一槍打在老板大腿上。

  老板一個踉蹌趴在信使面前,抱著大腿發出凄厲的慘叫。

  信使所使用的子彈是橡膠彈,但別以為橡膠彈就打不死人,這么近的距離,如果打在腦袋上和鉛彈頭沒什么區別,都得嗝屁。

  正常的子彈打在非致命部位,修養一陣子后,最多留下一個槍眼,不怎么影響日后活動。

  而橡膠彈近距離打在身上,很有可能留下半永久性創傷,例如一大片淤青。

  這一槍下去,老板的腿就算沒骨折也得在床上躺兩個多月。

  信使沒有理會趴在地上慘叫的老板,他先把砍刀扔到地下室的角落,然后又來到沙發邊上,把鈔票收拾好。

  原本守在樓梯口的金平安,在聽到地下室的慘叫后急忙沖了下來。

  信使一邊用柜子里翻出來的麻繩綁住老板,一邊問道:“你不去堵門,跑下來干什么?”

  金平安悻悻一笑:“我這不是聽見慘叫所以才下來看看…”

  砰砰砰!

  “老板?我剛剛好像聽到有人在叫喚,沒事吧!”

  樓梯口傳來學徒微弱的呼喊聲。

  信使拿起槍指著老板的腦袋,朝他使了一個‘你知道該怎么說’的眼神。

  不過疼痛并沒有使他恐懼,反而激發了他的兇性。

  老板惡狠狠的瞪著信使,牙齒咬得嘎吱響。

  信使見狀,重新打開手槍保險,把槍口換了個方向,指著他下面的另外一個頭。

  “沒事!忙你的!”

  老板扯著嗓子大叫,大腿的疼痛,讓他的聲音里帶上一絲顫音。

  “你說啥?”

  地下室的隔音做的很不錯,上面扯著嗓子大喊傳到下面的聲音,也就課堂上說悄悄話的水準,不仔細聽根本聽不清楚。

  “沒事!忙你的去!”

  老板又把話重復了一遍。

  說完這句話,上面就沒了動靜。

  被綁在椅子上的老板強忍著疼痛問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合法持槍的賞金獵人,你可以叫我信使。”

  信使收起手槍,并撿起落在地上的彈殼。

  “信使?”

  老板疼的五官幾乎要縮成一團,但還是咬著牙努力尋找著相關的記憶。

  可是怎么想沒想到千花市什么時候多了這號人物。

  “我從內華來的。”

  信使貌似看出了他在想什么,主動解釋了一句,當然,這句話也有恐嚇的意思。

  果不其然,老板在聽到內華兩個字時,露出驚恐的神情。

  有持槍許可證的賞金獵人,沒一個簡單的。

  而且在內華市,想要辦下持槍許可證,至少要協助警方抓捕三十名窮兇極惡的罪犯,并在行動過程中有突出貢獻。

  這還是內華市明面上擺出來的條件之一。

  作為聞名全球的罪惡之都。

  僅僅是一小部分從內華逃難到千花市的罪犯,就能搞出一個九華外城,那些墳頭長草的真大佬都是什么級別可想而知。

  對比之下,跟那些真大佬作對的持槍賞金獵人,更不可能是簡單貨色。

  槍炮無眼,在槍戰每一天的內華抓捕三十名罪犯還能毫發無傷的人,完全可以稱作在世戰神。

  所以能在內華市當持槍賞金獵人的,沒一個是善茬。

  尤其是信使這種沒有缺胳膊少腿的賞金獵人,更是狠角色中的狠角色。

  信使將速寫擺到老板的臉上問道:“再給你一次機會,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見過!見過!他來我店里紋過紋身!”

  老板連忙回答道。

  信使輕輕點點頭,然后用手握住他的左手小拇指。

  老板的心底頓時生出一股寒意。

  “你認識他嗎?”信使很隨意的問道。

  “不認識…啊!啊!啊!”

  嘎巴一聲,老板的小拇指直接被信使掰斷。

  “我真的不認識他!”

  老板疼的眼淚都流了出來,不是他慫包,這是人的本能反應。

  “下一個問題,說說任何有關他的信息,直到我滿意為止。”

  信使還是那副淡漠的表情,他松開小拇指,再度握上了老板的無名指。

  “兩個月前火哥帶著他過來紋身,就是他讓我在胳膊上紋了只鬼臉天蛾!”

  老板生怕說慢了信使又把他無名指也給掰了,語速急促:“我不是認識他,但火哥肯定認識!就是火哥帶著他過來的!”

  說完,他帶著哀求的目光看向信使。

  信使點點頭嗯了一聲,然后隨手掰斷了他的無名指。

  “唔啊啊啊!!!”

  老板緊咬牙關,強行把慘叫咽了回去。

  站在一旁觀摩的金平安,下意識的后退半步。

  他跟著警方見過不少死狀慘烈的尸體,掰手指這種手段不算什么,信使那張平靜的臉才是他害怕的源頭。

  哪怕金平安知道這個老板不是什么好人,但他看向信使時還是會感到一絲害怕。

  這種對別人施加酷刑,就像吃飯喝水一樣習以為常的人,才是最讓人恐懼的。

  金平安這才發現,信使有可能和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樣。

  他一直把信使當做為探究真相不惜一切代價的殉道者,當做可以托付后事的同伴。

  現在,他終于想起一件事。

  那就是信使除了是自己的同伴外,還是一名賞金獵人。

  一名在內華市有持槍證的賞金獵人。

  他可能并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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