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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東西是真的,那我就起訴他了

熊貓書庫    直播鑒寶:寶友你很不對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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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帆知道包拯名字說出來會炸,可沒想到寶友們的反應完全超乎預料。

  所有彈幕都在詢問這是不是真的。

  “千真萬確。”

  寧帆點頭,說起這東西的來歷。

  “包拯為官清廉,有包青天之名,謚號孝肅,從古至今都是大家廣為傳播的文臣之名。”

  “這東西就是當年包拯當年任職的同僚所贈。”

  “這我知道!”

  寶友們聽到開封府忍不住叫起來。

  “開封有個包青天,鐵面無私在人間,這一定是包青天任開封府尹時候斷案公正廉明,百姓送的。”

  “雖然包公一輩子清廉,可這東西就和萬民傘一樣,民心所向,包公也不好推辭,是不是?”

  “寧大師,我的分析沒錯吧?”

  “大錯特錯。”

  寶友還在高興,王多魚的聲音已經響起。

  “包拯就沒有擔任過開封府尹,這是后世文學作品中為了押韻杜撰的。”

  “當年開封府可是京都重地,開封府尹職位掌管開封地區戶口、錢糧、司法等重要職責,地位尊崇。”

  “一般情況是皇室宗親擔任,官至一品,而且是下一任的儲君。”

  “包拯雖然有名,可是想要但仍這個職位還是有點想的太多。”

  “歷史上他真正擔任的叫做權知開封府。”

  “意思就是代管開封府,實際是三品職位,而且前后也只有一年時間,也沒有太多的案例,想要收獲這么一尊獬豸還是有難度。”

  “那這是怎么來的?”

  王多魚默默不說話。

  這問題超出了他的認知,嘿嘿一笑,什么都不說了。

  寶友們紛紛納悶。

  沒道理剛才都知道,現在一個字都說不出來吧?

  “他的確不知道了。”

  寧帆接過話。

  別人不知道王多魚是怎么知道這些事情的,他可是很清楚。

  宋真宗時候的宰相王旦是三槐王家人和瑯琊王家的關系到現在還沒有完全掰扯清楚。

  可兩家史料和族譜上對的上歷史事件可不少。

  這東西,九成是王多魚在自己族中歷史上看到的。

  這些可比一些外面杜撰和推測的史料精準的多,畢竟都是當年的親歷者留下的史料記載。

  世家最早說的就是門第高貴、世代為官的人家。

  底蘊不是一兩代暴發戶可以比得上的。

  接過王多魚的話題,寧帆思考幾秒,緩緩開口。

  “包拯歷史原型只是有點黑,可是在民間傳言中就變成了頭懸月牙,面如黑炭的形象,民間至今還有黑包公的說法。”

  “這尊獬豸和歷史上獬豸原型有些區別,頭頂尖角是反著的,呈現出月牙狀。”

  “北宋有顏家一脈,玉雕冠絕全國,這尊獬豸的獨角上有顏氏的家族落款,可放大可以看到。”

  “在現存的顏家歷代賬簿中還有一條北宋獬豸的雕刻記錄,是為贈送包拯雕刻的,工費減半收取。”

  “這幾條記錄合在一期,足夠判定這是包拯的東西了。”

  “那包拯難道就收了?”

  寶友們覺得這個事情不太對勁。

  王多魚介紹包拯事跡后他們去查了資料。

  包拯當年在端州任職,期間沒有拿過一方硯臺。

  在當地工作,卻連一塊文人墨客趨之若鶩的端硯都沒有拿過。

  沒道理還會收下這么一尊玉石獬豸。

  “送的當然不會收,不過這尊還是有點來頭的。”

  寧帆看著玉獬豸講出另一個故事。

  “慶歷元年到嘉祐六年,足足二十年時間,包拯在任上不收一文,兩袖清風,為人稱道。”

  “一直到嘉祐六年三月,包拯主動拒絕調任禮部侍郎,乞老,同僚們籌錢雕了這尊獬豸,想要送給包拯,表彰他這一世英名。”

  “當時包拯不愿收下,同僚們沒有辦法,只能將東西交給宋仁宗,并請求宋仁宗賞賜下去。”

  “這段歷史在宋代野史中也有記載。”

  “正史中倒是沒有見到影子,大概也是其他人覺得不好記錄。”

  眾人微咽口水,不敢相信這尊獬豸的來歷居然這么曲折。

  而且寧帆還說得明明白白,就像是真的一樣。

  寧帆轉頭,收了一眼萬年的效果。

  不得不說系統出品就是好用,看這東西的過往就跟看電視劇一樣,還是大型實景的那種。

  沉浸感特別強!

  “寧大師,照你這么說,這個東西,還是一件寶物了?”

  羅律師皺著眉,清瘦的臉龐五官糾結。

  寶友們樂了起來。

  頭一次見到撿漏成功還這么難過的。

  “羅律師,你賺了啊!這東西絕對比律師費多。”

  “是啊,北宋的玉石獬豸,顏家雕工,還是包拯的東西,又有這么曲折的經歷,這要是上拍賣會,嘖嘖。”

  “千萬起步,上不封頂!”

  寶友們比羅律師還要狂歡。

  “不對,我要去起訴他!”

  羅律師搖搖頭,面色嚴肅。

  眾人完全傻眼了。

  不愧是法外狂徒的張三的老爹,這話說的,寶友們都不知道從哪里開始吐槽了。

  別人送的東西抵律師費,不夠才起訴。

  這不是已經價值足夠了么?怎么還要起訴?

  “你們不知道,所以不奇怪,這次的客戶是一個博物館的管理人員。”

  “案件也和博物館中的文物流失有關。”

  “如果這東西是真的,那么很有可能是從他的博物館中流出來的。”

  “如果我不知情的時候收了,我會想這個東西夠不夠律師費,可現在我更關心這個是不是觸犯了私贈文物藏品罪。”

  “如果沒有經過文物管理部門的批準,這種行為就要三年以下了。”

  “為了我的安全,張三現在應該怎么做?”

  “起訴嘛!”

  “輸了大不了交錢,東西就是自己的了,贏了這就是犯罪證據!”

  羅律師說到激動處簡直像是上課。

  “這是我不交錢就能聽的東西么?”

  “要是換個直播間,這一堂課起碼要賣五十元,感謝寧大師幫我們省錢了。”

  寶友們紛紛直呼賺到了。

  可還有一些寶友則是繃不住了。

  他們沒想過私人送東西都有問題,連忙詢問自己之前和朋友互換小東西是不是也觸犯了這條法規。

  “那要看情況了!”

  羅律師到了自己的專業場合,搓搓手,張三附體,直接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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