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江山,更愛美人,哪個英雄好漢寧愿孤獨。好兒郎,渾身是膽,壯志豪情四海遠名揚…!”這是劫難前,太史言那價值300大元手機上的彩鈴。那時候,他非常喜歡這首歌的旋律,覺得這旋律既悠揚動聽,又振奮心神。他更喜歡這首歌的歌詞,這歌里有他的渴望,因為他正值青春,渴望著愛欲;有他的理想,因為他剛剛走上社會,獨立生存,希望靠著自己的雙手,能打拼出一片天地。
每當他所干的工作收尾,老板給了工錢。他也會跟幾個工友,到外面去找個簡陋的小館子,每人掏上十幾塊錢,喝頓大酒。在那廉價的酒水進入肝腸,壯心激膽的時候,他就會給工友們,哼唱起這首歌。幾個年輕的工友,會跟他一起哼唱。因為,他們受到了感染,他們有共同的渴望和理想。而幾個年長一些的工友們,在一旁敲擊著桌盤,給他們打著節奏,臉上帶著的笑意,卻多是苦笑和冷笑。因為,他們知道,這群傻小子的理想和渴望,全都是幻想和奢望!
其實,太史言當時也很清楚,他所謂的理想,離他是多么遙遠,有多不現實。他的渴望,在那些有錢人看來,是多么不值錢!但他還是喜歡唱這首歌,并不是他執著于妄想。而是,每當他哼唱起這首歌時,心中就會升起那種,卑微者孤獨的傲氣。
而這孤獨的卑微者,在沒有工作時,最難度過的就是黑夜。那空虛的大腦,那年輕而又精力旺盛的軀體,那躁動的心神,經常會使太史言輾轉反側。每當這個時候,他就會到自己租住平房附近的網吧,花上三、四塊錢打打游戲,聽聽歌曲,看看電影或電視劇,消磨這難熬的時光。
他不是沒想過墮落,也不是沒受到過誘惑。他一些年長和年輕的工友,都去過鎮子上那條街。那條街上,每到下午,街道兩旁的小平房中,就會亮起粉色的燈光。幾個穿著暴露、濃妝艷抹的婦女還有女孩,坐在那透明的落地玻璃門前,有的搔首弄姿,有的面容疲憊卻強作歡顏。這些工友也帶他去過,只是他沒進去。打哪兒以后,他就慢慢疏遠了這些工友。不是他有多高尚,而是他心疼錢!
那時,他并不鄙視這些女孩和女人,甚至覺得里面有幾個長的很漂亮。漂亮到讓他有沖動進去和這些女人,談談人生,談談理想。談高興了,往下發展他也很愿意接受,當然最好不花錢!也許是這種吝嗇,使他堅守住潔身自好的一個客觀原因。而那心中對真正美好的愛與欲的渴望,卻是所有年輕人,對愛情的信仰。
只是那時的太史言,和大多數年輕人一樣。已經開始慢慢的察覺到,這種信仰,也許都是假的,可能是自欺欺人而已。而不幸中的萬幸,在大劫之后,他遇到了寧碧珊。能和寧碧珊結合,已經遠遠超出了他的渴望。而他對寧碧珊的愛,卻是對曾經的信仰,遠超他的祈求,給予他的驚喜,一種虔誠的供奉。固:何為情愛?似實似幻,亦真亦假。包羅萬千,無可名狀!
而此時正在動作嫻熟,干凈利索的翻炒鍋里的食材的太史言,又哼唱起了這首歌。而這時的心情,卻和劫難前,那帶有悲壯色彩的情結,大相徑庭。這時他的心中,才是真正的壯懷豪邁。
在一旁打下手的方涵卓,本著虔心受教,心領神會的態度。仔細觀察著太史言的一舉一動,認真聆聽著太史言的一言一語。經過他此一番考證,這位高人絕對是裝逼界的翹楚。
如此年輕就身懷絕技,卻隱居山村;胸懷錦繡、卻甘于平淡;
相貌平平、衣衫不修,竟得絕美傾心,卻不吟風頌月,反而精研廚藝、操持雜務;
豪情沖天,卻引歌笑談。淡泊高遠,慷慨灑脫。這種種無形的逼風,只刮的方涵卓是全身戰栗,無法自持。
“我跟高人,雖年紀相仿,可差的太多了!這完全是境界上的差距,可謂天壤之別!也不曉,我此刻奮起,還能否步上高人的后塵?哎!有些事情,是需要天分的!”此刻在方涵卓的心中,已經暗自奉太史言為圣,曰為:“逼圣”。“只求有緣,在圣人門下,侍奉一二,可得些許習染潛默,此生無憾矣!”就這樣,在方涵卓誠惶誠恐,和小修修兢兢業業的輔助下,一桌子飯菜終于備好了。
今天因為人多,方家姐弟又屬于遠方的朋友來相會。所以太史言特意讓小修修,去村里買了山村中特產的:一條10斤重“銀麟哲羅魚”。只這條魚,就花了他二兩銀子,還打了一大塊豆腐。他單用一灶,做了個鐵鍋燉魚。濃香的湯汁中,加入豆腐塊,各種干菜。大火燒開鍋后,撤去旺火,只留炭火慢慢咕嘟著,然后這邊炒菜烙餅。
四個美女在一邊聊天,同時看著他做菜,只看著鐵鍋燉魚,就已經食指大動。
寧碧珊深情的看著這個勤勞樸實的老公,心中無限愛戀。覺得太史言多才多藝,越看越帥,又對自己好的無以復加,自己要用全部心意和他相伴一生。
方涵清失神的看著太史言,只覺得這個臭怪物,越發的有魅力。自己對他已經心神淪陷,卻無法表白,一時間,中心甜蜜和苦澀相摻。
李婉初驚疑的看著太史言,暗想:“這個男人,看著只是這個俗世中的販夫走卒,此刻就像個廚子,卻是個神秘高手,隱藏的好深啊,他到底是個什么樣的人?”
李婉心躲在寧碧珊和姐姐身后,在兩人身體的縫隙間,怯懦的看著太史言:“這個無比強大,恐怖至極的怪物,做的飯倒是真好吃!現在看著,他也不那么壞,有點像個好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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