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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有人撿我的骨頭

熊貓書庫    種菜骷髏的異域開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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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宮殿就是一個骷髏頭的模樣,只是放大了很多倍,從兩個眼眶里飛進去,是一個巨大的空間,幾乎就是等比例的腦部空腔,一具失去右手的紫金骸骨端坐在王座上。

  除了堅骨洛克,還能是誰,紫金悼亡只有一具,君王之下最強的不死生物,如果沒有君王,那堅骨洛克就是當之無愧的不死君王。

  可惜,君王只能有一位。

  “洛克的骸骨怎么在這里?不是說他跟六翼大天使同歸于盡了嗎?皮耶羅騙人。”私底下,奈格里斯還是習慣叫安東尼黑武士皇帝時的名字。

  走近一看,洛克的骸骨雖然保持完好,可是狀態不太妙,表面全是坑坑洼洼的小孔,就像嚴重骨質疏松一樣。

  如果是普通骸骨,一千年過去了,這種的狀態很正常,然而這卻是一具悼亡之軀,就算放在沼污地里天天泡水,也不可能爛成這樣,應該是堅骨洛克死后繼續承受了某些力量的傷害。

  安格小手指點了點骸骨,滋的一下,一點圣光像火星一樣閃了一下。

  果然還殘留著圣光的力量。

  奈格里斯嘖嘖稱奇:“嘖嘖嘖,不愧是堅骨洛克,承受了一千多年的圣光傷害,竟然沒有散架。他的敵人也厲害,圣光之力竟然殘留上千年,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具六翼大天使留下的。”

  安格祭起圣光,在洛克的骼骨上緩緩抹過。

  “呃,那個…,大人,不是說圣光傷害嗎?你還拿圣光抹它?”盧瑟不太理解圣光與圣光之間的差別。

  “安格的圣光,跟洛克身上的這些不一樣,蘊念的意念不一樣,但是它們的力量屬性是一樣的,可以稀釋中和掉,比如你被誰誰誰滋了一泡,再用水去沖,你就不覺得惡心了。”奈格里斯解釋到。

  盧瑟臉都皺起來了:“我覺得你這個比喻很惡心。”

  圣光能中和圣光,安格抹過之后,洛克身上的圣光殘留就幾乎沒有了,摸上去也不會滋滋作響。

  安格摸上去,一道信息頓時涌入了安格的靈魂里:“殺了它!殺了它!殺了它!”

  安格仿佛聽到了洛克的聲音,宛如驚雷一般在他的靈魂里隆隆作響,伴隨著的還有一張巨大而陌生的臉孔和陌生的氣息。

  洛克留下的信息,是要殺掉這張臉孔和擁有這種氣息的生物,而且應該是留給他的子民,估計它怎么也想不到,一千年后,來到它殿前的是一具種菜骷髏吧。

  所以安格根本沒管這道信息,而是用自己的洛克之手,握住洛克的胳膊,靈魂能量涌入。

  毫無反應,驅動不了。

  好吧,不過就算能驅動,安格也不打算換上洛克的骨骼,因為這具悼亡之軀的狀態實在太差了,別到時走兩步骨折,那就不好了。

  把洛克的骨架搬到外面,找一個大桶,把它蜷屈起來放進去。

  盧瑟震驚了:“呃,大人,你該不會拿它來泡酒吧?”

  傳聞主物質位面,有些土著人會拿各種各樣的植物動物來泡酒,聽說能滋補身體,難道安格大人也會?

  “酒,是什么?”安格不解的問到。

  安息之液儲存了很多,都有大木桶裝著密封儲存。不過死亡氣息達到飽和之后,即使敞開著蓋子,安息之液也不會很快的彌散。

  反正洛克的骨架里已經沒有靈魂了,不需要敞開著,倒進安息之液后蓋起了蓋子,希望桶里的安息之液,能修補洛克的骨架。

  有些無聊的盧瑟向安格問到:“大人,我們什么時候離開這里,都躲進來半個月了,那些追兵應該走了吧。”

  “半個月嗎?再躲…”安格想說再躲幾十年吧,反正他在這里呆了一千多年,有地可以種,不會很無聊。

  不過話沒說完,他就感覺到點什么,扔下一句:“有人動我骨頭。”就出溜一下不見了。

  沒有什么高強度的搜索行動,能持續半個月之久,特別是毫無線索,刺客很可能遠遁千里的情況下,各方搜捕的人手早就散去了,只在一些關鍵的路口設下關卡,盤查來往旅客。

  不過關卡從設立開始,就不光能盤查刺客了。

  普通人很快就開始了自己的生活,雖然死了一位紅衣大主教,是轟動整個世界的大事,但又跟普通人有什么關系呢?

  貧民百姓的生活總要繼續,再不出來工作,明天可能就會餓死在床上,呃,對不起,說謊了,家里沒有床。

  老約翰背著竹筐,一瘸一拐沿著十幾天前劍士們開辟出來的林中小道,鉆進了樹林里,采摘著各種野果,野菜,野菇,還順手布置了幾個捕小獸的陷阱,如果運氣好,明天可能就有小獸肉吃了。

  已經好久沒吃過肉了,最近這些年,糧食越來越少,動不動就鬧饑荒,哪有多余的糧食養牲畜,靠捕獵而來的動物數量稀少,有也輪不到老約翰這種破產農民。

  幸虧年輕的時候,跟著一支傭兵團四處游蕩過一段時間,學會了不少捕獵的小技巧,偶爾能捕到一兩只小鳥小獸,日子過得比別人要自由一點。

  可惜啊,如果再年輕十年,如果腳上沒有傷,老約翰一定把自己那點破家當全燒了,然后找個傭兵團混日子,老死在外面不回來了。

  貧民百姓的日子越來越難過,連他這樣算有見識的人,都成了破產者,年輕時候攢下的錢買的幾畝地,全變成貴族老爺家的了。

  現在的他,只能采點野果野菜,有一天活一天,畢竟再落魄的傭兵團,也不會收一個老瘸子。

  這里拔拉一下,那里拔拉一下,在一處樹叢里,老約翰發現了一具灰不溜丟的骸骨。

  “唉,異鄉的苦命人。”老約翰見怪不怪,也不害怕,反而嘆了口氣:“幫你找個安息之所吧,希望你靈魂安寧。”

  年輕的時候走南闖北,老約翰聽說過一個宗教,叫不死神殿,里面的神能永生不死,并賜予信徒永生,靈魂安寧就是他們最常用祭語。

  老約翰根本看不到,隨著他的話,自己體內涌出了一縷魂焰,沒入了眼前這堆骨頭里。

  正常的信徒奉獻魂焰都是一道一道的,這個老約翰只有一縷,可見是信念毫不堅定的泛信者。

  不過就因為這縷魂焰,骨架的頭顱里剛要燃起的火焰硬生生停下了,否則下一刻,這堆骨頭可能就會跳起來,用鐮刀砍人了。

  老約翰喃喃說著靈魂安寧,然后放下了背筐,把這堆骨頭撿進筐里,再次背上,一瘸一拐的往樹林外走去。

  從村林到村莊會有一個路口,此刻,一個新設的關卡攔在路上,村莊的治安官和手下正在那里盤查來往的旅人。

  與其說是盤查,如果是衣著奢華的貴族老爺,看都不看就放行,如果是平民百姓,就百般叼難,如果是年輕婦人,還會上下其手一番。

  如果有經驗,趕緊給兩個小錢打點,就能順順利利被檢查,如果沒有經驗或者語氣太硬,不管拉什么東西都會逐一粗暴掀開拆散,灑滿一地。

  就算什么都沒查到,貨物也差不會全毀了。

  老約翰一瘸一拐的來到關卡前,治安官顯然認識老約翰,看了一眼他的背筐,厭惡的說到:“又撿這東西,惡不惡心。”

  “能肥田的東西,不比你惡心。”老約翰嗤道。

  “滾滾滾。”治安官揮手趕人,打開了關卡,讓他趕緊過去。

  治安官有一個手下是鎮上派來的新人,不認識老約翰,忍不住問到:“大人,這就放他過去嗎?”

  “不放怎么辦?一個老瘸子榨不出什么東西,浪費時間。”治安官沒好氣的說到。

  “呃,他撿那東西做什么?”背筐沒有蓋,而且是縷空的,所有人都能看到里面的那具灰白骸骨。

  “他說是拿回去肥田,但他哪里還有田,哦,還有屋前屋后那兩塊地,上面種了點藥材,說是接骨木,說要把瘸腳接回來。哈哈,接骨木這種藥材,連那些藥劑師都種不出來了,就憑他一個老瘸子?”治安官哈哈大笑。

  新人手下也跟著大笑,然后抱著在新上司面前表現的心態說到:“可是他對大人您這么不客氣,不該給他點教訓?”

  治安官笑到:“這個簡單,他整天撿這些惡心的東西,就說他信奉不死生物,祭拜骷髏,你們誰,去報告給鎮上的牧師,去。”

  手下的人都興奮起來了,其中一個自告奮勇說到:“我去。”馬上跑得不見影了。

  一群人拿一個老瘸子取樂,哪有半分憐憫和疚愧。

  老約翰還不知道自己已經惹上禍事了,回到家里就開始挖坑,把撿來的骨架埋下去,邊埋邊喃喃道:

  “客死異鄉的旅人啊,給你找個安息之所,祝你靈魂安寧,希望你能前往不死的國度,永享無盡的壽命,再無饑餓與痛苦…。”

  埋完后,他也不樹什么墓碑之類的,只拿了一根接骨木插上,他對外號稱種接骨木,但那種藥劑師都種不出來的藥材,哪是他這種老瘸子能種的,不過是一個借口,每塊地下,都有一具尸骸。

  這是他的一個執念,至于為什么會這樣做,全因年輕時的一件事。事情太過凄慘了,他都不忍心去回憶,從哪以后,只有碰上橫死路邊的尸骸,他都盡力去掩埋。

  嘆了口氣,正準備站起,剛埋下骨架的地方,一只灰白的手骨突然從地里插出來,嚇得老約翰一屁股坐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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