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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一把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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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這樣子,如同頑鐵淬火,確實是別具一功。

  不過這樣的煉法,普天下也就他一人而已,別人是不可能用這個法子來煉的,誰都吃不消。

  幽微道人這鐵骨丹要煉三天三夜,狼無忌也不急,他第二天收到請貼,巨骨族的族長骨箭請他喝酒,順便討論合作的事情。

  巨骨族轄地有礦,狼無忌想要開采,不過骨箭要價太高,一直沒能達成合作意向。

  狼無忌因此就放出風去,巨骨族的礦是他看中的,想要插手的人,最好掂量掂量。

  有他這話,果然就沒人找巨骨族合作,拖了十幾年了。

  現在骨箭主動相邀,狼無忌估計,巨骨族撐不住了。

  狼無忌當即帶了二十騎魔狼赴約。

  巨骨族離神狼城直接距離兩百多公里,繞山走,超過三百公里。

  但魔狼慣行山地,急奔時,時速可以超過三百公里,當然,日常趕路不可能是這個速度,但也能達到五六十公里的樣子,半天也就到了。

  骨箭年紀快七十了,身板卻仍然壯實,見面與狼無忌行了個擁抱禮,笑呵呵的把他迎進去。

  擺上酒,一面喝酒,一面談條件。

  不出狼無忌所料,骨箭果然是撐不住了,不過這老狐貍還拿著架子。

  狼無忌手下礦雖然多,但有些礦的資源開始枯竭了,急需新礦補充,他也就不跟骨箭計較,稍稍放寬了一點條件,骨箭果然就答應了。

  “狼王大量,老朽感激不盡。”

  得了好處,骨箭也開心,舉杯道:“今日一醉方休。”

  “一醉方休。”

  狼無忌有千杯之量,自然是來者不拒。

  正自喝得開心,旁邊的月影突然發出低低的嘶吼。

  狼無忌無論到哪里,月影都帶在身邊的,他扭頭,伸手輕撫月影脖子:“月影,怎么了?”

  月影又發出一聲低吼,額頭的第三只眼睜開,眼中閃爍著幽幽的黃光。

  這是月影發現了危險。

  月影為靈獸,它的靈覺極為敏銳,過往的歲月里,有好多次,狼無忌都是因為它的及時示警,而躲過敵人的伏擊暗算。

  “有敵人。”狼無忌狼眼一凝,他扭頭看骨箭:“這是個陰謀。”

  他扭頭之際,骨箭霍地往后一跳。

  他外表老朽,這一跳,卻極為靈動,遠遠的跳到了十余步開外。

  這個動作,不打自招,狼無忌不由得就笑了:“你居然敢謀算我,誰借你的膽子?”

  “我。”

  遠處一個聲音傳來。

  其聲不高,卻如宏鐘大呂,震得人耳朵嗡嗡作響。

  這功力了得。

  狼無忌狼眼微凝,轉頭看向門外。

  庭中一個身影,霍地顯形。

  來人一身金色的袍子,頭頂金冠,年紀四十左右,個子高大,圓臉,有些胖,還有個大肚子。

  手中提著一把刀。

  那刀整體金光燦燦。

  一把金刀。

  “金刀王。”

  看清來人,狼無忌低喝出聲。

  十萬大山,有著無數大大小小的勢力,百靈圣母名聲大,但真正強的,其實是她背后的狼無忌。

  而勢力與狼無忌相當,甚至超過他的,也不少。

  眼前的金刀王,就是一個。

  金刀王全名金沙河,為黃金城之主,他的黃金城,就建在一座金礦之上。

  金刀王不但坐擁金山,武功也極高,他同樣是先天境高手,功境不在狼無忌之下。

  黃金城與神狼城相隔五百多公里,兩家都是以采礦業為主,自然有相沖突的地方。

  不過以往都是一些小摩擦,而且金刀王是百靈圣母的愛慕者,早在十五年前,他就曾經向百靈圣母求過婚,曾在百靈圣母的窗外唱了七天七夜的歌。

  因此狼無忌和金刀王是認識的。

  “金刀王,你敢算計我?”

  狼無忌狼眼微凝。

  “我不是要算計你。”金刀王搖頭:“我對你沒有興趣,但是我喜歡百靈,這是你知道的。”

  “你放屁。”提到妹妹,狼無忌怒了:“你已經娶了白牡丹,還想怎么樣。”

  在十萬大山,百靈圣母是最出名的女人,但她不是最美的女人,哪怕狼無忌這個最寵妹妹的哥哥也承認,金刀王的妻子白牡丹比他妹妹要漂亮。

  在十萬大山,白牡丹被稱為花后,也就是百花中的皇后,無論是誰,提起牡丹夫人,全都是贊嘆之詞。

  狼無忌從來不認為自己不如金刀王,他甚至有些瞧不起金刀王,金刀王家屢世富貴,而狼無忌卻是白手起家。

  金刀王的黃金城,是繼承自祖上的,而且經過慘烈的家族殘殺,才最終掌控家族,這讓狼無忌鄙視。

  嗯,他鄙視的不是金刀王對自家兄弟下手,他是狼王,狼的字典里,退讓是恥辱,竟爭才是永恒的主題,無論是對敵人還是兄弟,永遠不要退讓。

  他鄙視的,就只是一點,金刀王的出身。

  他覺得他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就有理由也有資格鄙視金刀王這種二代。

  但惟有在白牡丹這件事上,他有些羨慕,甚至是妒忌。

  能娶到白牡丹這樣的女人,真的是一個男人最大的驕傲。

  可現在,金刀王在娶了白牡丹之后,居然還說他喜歡狼百靈,這就太無恥了。

  狼無忌心中怒火上涌,猛地站起,一運氣,突然發現不對,真氣居然有減弱之象。

  “你下了毒?”狼無忌又驚又怒。

  而骨箭這時已經遠遠逃到了庭院里。

  “沒錯。”金刀王得意的一笑:“尸王的扯骨絲,無色無味,入髓透骨,雖然不能立刻把人毒死,卻能一絲一絲的撥人的真氣,呵呵。”

  他說著笑了一下:“狼無忌,我勸你不要亂運真氣,你真氣運得越快,給撥去的真氣也就越多…”

  他話未落音,狼無忌突然往前一縱,揚爪就向金刀王抓過去,身到中途,一個身影變成兩個,腦袋也變成了狼頭,更是幻出七個爪影。

  雙身七影。

  這是狼無忌最高的功夫。

  他一出手就用了全力。

  因為他知道尸王的扯骨絲,這種毒最初發作不明顯,這也就是骨箭能在酒里下毒而讓他沒能及時發覺的原因,這種毒入體,最初身體完全沒有什么反應的。

  但就是不能運功,越運功,毒性對真氣的消融就越厲害。

  狼無忌之所以一起手,就使出最強的功夫,就是要趁著毒性對他的真氣消融得不多,一舉拿下金刀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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