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頂烈陽高照,把花崗巖的地面曬得滾燙,從雷默斯身上滾落下來的汗水,滴落的了滾燙的花崗巖地面上,眨眼就被蒸發得干凈。雷默斯都忘了自己已經來到這個廣場是第幾天,而他每天來,就是在重復著一件事——摧毀自己的自尊,拼命的想要引起從廣場上走過的那些沉默強者的注意。
“誰能幫我摧毀祖星的黑暗之塔,我雷默斯愿意成為他最忠實的奴隸,永遠不背叛,無論讓我做什么,哪怕要讓我奉獻上自己血肉靈魂我也愿意…”雷默斯嘶聲力竭的在廣場上怒吼著,像一個瘋子,他拿出一把匕首,就用匕首在自己傷痕累累的胸膛上,刻下一道血淋淋的劃痕,他想要用這種自殘的方式表明自己的決心,也想要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廣場上人來人往一些人只是朝著他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就冷漠的走開,沒有誰有興趣過來盤問一句。倒是在雷默斯身邊那些展示著自己才藝和姿色的妖嬈女子,會讓人多打量幾眼。
之前雷默斯在這里,想要讓自己當狗來吸引別人的注意,但他發現,這個效果不太好,因為有一次,真有一個牽著狗的男人來到了他的身邊,輕蔑的看了他一眼,對他說,你連我的狗都打不過,卻想要讓我去為你對抗主宰魔神,你在想什么呢,是你瘋了,還是當所有的神尊強者都是白癡。
雷默斯發現,自己真的打不過那個人的狗,那個人的狗是被人飼養的異種地獄犬,體型比獅子還大,而且動如閃電,天生自帶火焰屬性,身上的氣息,明顯比他還強。從那天之后,雷默斯就沒有再扮狗,他拿出匕首,在自己赤裸敞開的胸膛上留下傷痕,如果有人愿意,他甚至可以剖開自己的胸膛,讓人看看他滾燙跳動的心臟的顏色。
為了救贖祖星,為了結束祖星上的災難,雷默斯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讓他做什么都愿意,哪怕只有不到萬分之一的機會,他也愿意嘗試,如果不嘗試,則可能連這萬分之一的機會都沒有,因為雷默斯深知,憑他自己,要進階半神,可能連萬分之一的機會都沒有,更別說進階神尊。
這兩天,罪惡魔都的人明顯少了很多,只有以前的一半,自從兩個多月前,罪惡魔都的那件大事發生之后,來往罪惡魔都的人反而就少了,一些住在罪惡魔都的人恐懼被神靈和強者的戰斗牽連,離開了罪惡魔都,還有些人,則因為斗寶大會的結束,離開了罪惡魔都,現在的罪惡魔都,有點像散場后的劇院,又像是海嘯后的寧靜,連各大道場這些日子拿出來出售的神之秘藏都少了很多。
那件大事發生的那天,他也擠到了斗寶道場內,想看看開出神器的秘藏之王是什么樣的,但他實力太過低微,在他來到斗寶道場的時候,他連那個人身邊的千米之內都擠不進去,只能遠遠的看著,聽著動靜,但也是那一天,雷默斯終于第一次近距離感受了神靈和神靈之上的力量到底是什么樣的,如果說那樣的力量像大海,那么,他感覺自己只是水滴,如果那力量猶如烈日,那么,他感覺自己只是一根蠟燭,雙方的差距就是這么大。
這些日子,雷默斯晚上做夢的時候經常會夢到那日的場景,想起那個人直面神靈時說的那幾句話,偶爾,雷默斯也會在睡前幻想著,有朝一日,如果自己有那樣的能力,不,哪怕自己只有十分之一的能力,自己也能摧毀祖星的黑暗之塔,結束無數人的苦難。
那日他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進階神尊,摧毀了那夢魘一樣的黑暗之塔,在夢里的時候他就知道這是夢,但哪怕這是一個夢他都舍不得輕易的醒來,因為每次醒來,他都要面對冷酷的現實,每日都要遭受別人的冷眼,嘲笑,打擊,否定,侮辱。
每一天,雷默斯從天還沒亮就來到了這里,一直喊到天色黑下來,喊到脖子沙啞出血,喊到胸膛上又多了十多道血淋淋的傷痕,他才拖著疲憊的身軀,像是經歷了一場大戰的老兵一樣,邁著緩慢沉重的步伐,準備返回他所住的橋洞。
在路過街心噴泉的時候,雷默斯把頭埋到噴泉下面的水池里,喝了一個飽,冰冷的水滋潤著他沙啞的喉嚨,干涸的身軀,洗滌著他身上的傷口,也撫慰著他絕望的心靈,在他把頭埋入到水中的那一刻,雷默斯總會想起小時候在他家門口的那條寧靜的河流,那是一條美麗的河,河邊長滿了蘆葦和鸚鵡草,河水清澈見底,站在岸邊,就可以看到河底那些漂亮的石頭,他和他的小伙伴們,會在炎熱的天氣里,跳入到河中,把頭埋入水中,睜開眼,尋找水下那五彩斑斕的鵝卵石,盡情的嬉戲。
當雷默斯把頭從水池里抬起來的時候,看到水池里的水倒映著頭上天空中那血紅色的微光,他恍惚間好像又看到了記憶中那條小河后來的景象——血水把清澈的河水染紅,無數的尸體在河山漂流著,河邊的蘆葦和鸚鵡草在大火和烈焰中燃燒,河邊的村莊變成了灰燼,那河水干涸了,那些漂亮的石頭被暗紅色的泥污和灰塵所覆蓋,河床上布滿了尸骨,一只只恐怖的魔物咔嚓咔嚓的踩著那些尸骨,在河床上游蕩著…
“不…”雷默斯揪著自己的頭發,感覺心如刀絞,發出一聲低沉痛苦的呻吟,這痛苦和絕望,是支撐著他在這里日復一日堅持下去的動力。
大口大口的喘息讓雷默斯的情緒慢慢的平靜了下來,他像野獸一樣甩著自己頭發和身上的水滴,然后頭也不回的朝著橋洞走去他沒有時間悲傷,他必須要休息好,明日才能繼續來這里的廣場上吶喊,他身上的傷口,也需要時間恢復。
一個多小時后,天色已經完全黑了下來,在滿天星光的照耀下,雷默斯穿過罪惡魔都那繁華的街道,終于來到了罪惡魔都西北郊區的一條河邊,這里的河上有一座古樸的石拱橋,橋周圍是一片森林,也沒有什么住戶和商家,橋下都是雜草,不會有人驅趕他,所以他可以放心的在拱橋那半圓形的橋洞下面,找到一個能躲避風雨的地方,像動物一樣的棲息在這里,舔舐著自己的傷口——罪惡魔都的客棧和酒店的價格,不是他能承受得起的。
來到橋下,來到自己睡覺的地方,雷默斯坐在橋墩的背風處,才小心的從自己隨身攜帶的空間裝備中拿出幾塊干裂的肉干,大口的吞噬咀嚼起來。
那一件可憐的空間裝備,容積不到一百方,放在許多高階修煉者面前都未必會讓人正眼看一下的東西,卻是他身上最有價值的裝備,那件空間裝備里放的最多的東西,就是水和食物,還有少量的藥物和一些他以前收集到的黃金,而黃金這種東西,對其他世界的普通人來說可能還算珍貴,但對高階的修煉者來說,這也只是很普通的金屬,甚至是建筑材料,沒有什么特別的價值,在罪惡魔都這樣的地方,丟一塊黃金在地上,都未必會有幾個人愿意去撿。
雷默斯剛剛吃完肉干,感覺自己的身上又恢復了一點力氣,他拿出一件獸皮來裹在自己身上,就躺在橋洞下,閉上了眼睛,準備休息。
只是,剛剛睡下不到五分鐘,雷默斯卻突然聽到了一個聲音。“你叫雷默斯是嗎?”
雷默斯豁然翻身坐起,像獵豹一樣,半跪在地上,匕首一下子就出現在他的手上韓,他雙眼精光閃動,警惕的看著周圍。
周圍寂靜無聲,除了緩緩流淌的河水和蟲語,什么都聽不到。難道是自己太渴望有強者關注,而出現了錯覺?
“不用緊張,你看不見我,但我可以看見你!”
這個聲音再次出現了,聽著這個聲音,雷默斯驚愕的張大了嘴巴,雙手情不自禁的顫抖了一下,那一把匕首,差點拿不住就掉在地上,因為雷默斯發現了,這個聲音不是出現在他的耳邊,而是直接出現在他的意識中,這意味著什么,這意味著傳遞這個聲音的人,至少是九階以上的神尊。
“閣…閣下…我是雷默斯…”雷默斯收起了他的匕首,用沙啞艱澀的聲音回應道,也不知道為什么,這一刻雷默斯緊張得渾身直冒冷汗,腦袋暈乎乎的,舌頭打結,甚至都不知道該怎么回答。“你很幸運,因為看到你,讓我想到了我以前的很多朋友,你的遭遇很讓人同情!”那個聲音繼續在雷默斯的意識之中響著。
“閣下需要我…做什么?”雷默斯開口問道。
“我想見見你!”
“閣下在哪里,我…立刻過來!”
“我距離你的地方有點遠,你過來恐怕有些不方便,我送你一個傳送陣符,你捏碎那傳送陣符后就能見到我了!”
雷默斯正在詫異那傳送陣符在哪里的時候,卻看到他面前的河流中,那流淌的河水中,突然伸出了一只完全由水凝聚起來的手,那手上,就捏著一個冰藍色的陣符。
雷默斯接過那珍貴的陣符,想都不想,就猛的把陣符捏碎了。“轟…”
強大的力量和秘法就在那陣符之中,在雷默斯捏碎陣符的瞬間,他感覺自己的身體化成了一股水流,在空氣之中,像閃電一樣的迅速傳遞,等到他睜開眼睛,他已經身處一處陌生的山峰上,罪惡魔都天空之中的光帶掛在遠遠的天邊,只是從距離上看,這里距離罪惡魔都已經超過五千公里。
一個挺拔的身形正背著手,站在他面前的山峰上,看著滿天星斗——這個背影,就有著難言的氣勢和魅力,讓滿天星斗黯然失色,成為點綴!
只是看了這個身形的第一眼,雷默斯就感覺自己呼吸一滯,內心被一種奇異的情緒充滿,那情緒讓他情不自禁的淚流滿面,然后重重跪在那個身影的背后,用帶著一絲哽咽又帶著堅定氣息的聲音說了一句,“雷默斯…見過…夏帝陛下!”
“你稱呼我陛下?”夏平安終于轉過身,看著雷默斯。
“那日陛下在斗寶道場救了無數人,又當眾擊殺了神靈斯普拉,所以當日陛下離開之后,斗寶道場內眾人高呼陛下為夏帝,為神尊之中唯一能凌駕于神靈之上的帝皇之尊,夏帝之名,現在已經轟傳萬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