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李文音,只能算是一個初入娛樂圈的新人,與這兩位前輩來比,此時地位相差還很大。
想來,兩位前輩雖然有目的性的邀歌,但主要還是因為看重李文音露出的才華,想要給李文音一次機會。
提攜一下后輩,留下一個人情,怎么想都不虧,而且,萬一真的有收獲呢?
而對于李文音而言,這次的邀歌,實際上也是一個很好的機會!
李文音點了點頭。
“行吧!有時間限制嗎?”
“發行專輯的時間,計劃在今年11月份初!”
花琦千雪思索片刻,對李文音說道。
李文音點了點頭。
章文友哈哈一笑。
“文音,你先搞花琦小姐的,我的歌倒是不著急!”
說笑幾聲,兩人的面容變得嚴肅了起來,看向了秦嵐。
“至于邀歌的方式......還是需要討論一下的。”
秦嵐微微頷首,對李文音介紹道。
“邀歌的方式大體上就三種,一種是版權的完全買斷,給你一筆錢,版權以后完全歸買家所有,后續的收入也與你無關。
第二種的話比較多,屬于版權費+分成!但版權以后也是完全歸買家所有!只不過,后續的收入會給予你分成。
第三種的話,就是只會收到一部分分成,沒有任何版權費,但版權不變,你只是出售一個獨家演唱的授權!也就是說,歌曲還是你的,但在條約規定的年限,只允許買家一個人演唱!”
李文音點了點頭,突然開口問道。
“那我分成的收益,是走公司的渠道,還是走個人的渠道?”
秦嵐面無表情的說道。
“公司!”
李文音沉吟片刻,抬起頭看向章文友和花琦千雪。
“第三種吧!我只拿收成,不過我可以授權十年的獨家演唱權!”
這小子!
章文友與花琦千雪心里微驚。
這次談判,兩人再一次見識到了李文音對自己音樂的自信程度!
選擇全分成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對自己的作品保證絕對的自信。
而自信之余,卻選擇簽十年的獨家演唱權?
秦嵐若有所思。
很顯然,李文音對公司抱有戒心,而且似乎對公司隱隱有所排斥。
不過,秦嵐倒是也能理解。
本來秦嵐就不認為李文音會長期為公司“打工”。
李文音沒有野心嗎?
秦嵐不這么認為。
李文音只是把自己的野心隱藏的很好,目前看上去血虧的讓利,實際上是為了日后能走的更高。
只是行為上有些過于大膽了而已。
就像是之前的種種看上去匪夷所思的行為。
為了這么一次頂級流量的資源曝光,李文音早早的就設計好了規劃。
綁定自己兩年的約定中,李文音讓了絕大部分利益,只是想要盡可能的給自己留出最大的操作空間!
而將兩年的資源占比換成這么一次頂級的出道曝光,孤注一擲的壓了進去!
如果失敗,那等于兩年內都很有可能一直不溫不火,白白浪費時間。
上了節目后,李文音也確實受到了評委們的青睞。
在秦嵐看來,這樣的操作,實在是難以理解!
而此時的李文音,在面對邀歌的請求時,再一次做出了令人看不懂的選擇!
在歌曲剛出,尚未經受市場檢驗的時候,成績到底如何,誰都不知道!
畢竟,好歌不等于會火!
作為一個新出道的新人,大部分人,還是會選擇買斷!
至少能賺一大筆的錢!
除非李文音從心底里就認為,自己拿出的音樂一定會引爆歐美市場!
在音樂方面,歐美本就領先一步!
更何況,歐美的市場一向非常排斥亞洲歌手!就像是一些成名已久的天王天后,可能在國內的影響力無與倫比,但走出國門,開演唱會,要么觀眾都是華裔,或是本土追星飛國外的歌迷,要么,就直接涼涼,賣不出去門票,鬧一個笑話!
而歐美歌手來華撈金,遇到的情況卻截然不同。
甚至都有了說法,華國是明星撈金的好去處,隨隨便便都能賺上一筆。
“好吧!”
章文友與花琦千雪點了點頭,答應了李文音的選擇。
“那么分成,你打算要多少?”
一般來說,只出售一個獨家演唱權的話,制作人的分成會很高。
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知名音樂制作人想要力捧一個新人的情況下才會發生。
一首優秀的歌曲,帶給歌手的好處遠遠不是金錢這么簡單,哪怕是對天王天后來說,一首好歌,也絕對是非常重要的!畢竟,真正到達了那個層次的娛樂圈從業者,都窺破了一個本質。
作品才是一個明星的根基!
刨除歌曲的宣發制作成本,獲得的純利潤中,演唱者的分成非常低!
真正的利潤,實際上都進入了版權所屬的公司,作詞人,作曲人,編曲人的口袋。
“我包辦作詞,作曲,編曲!分成嘛......四成!剩下六成都歸你們!”
李文音蹙眉,思索了良久,一拍大腿,對兩人說道。
“四......四成!!”
章文友與花琦千雪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議的驚呼道。
這完全就是在送了歌以后還送錢!
歌曲的版權在李文音手中,并且包辦作詞作曲,編曲的工作,按照正常的比例,最起碼要達到七成到八成左右!
直接攔腰砍一半!
李文音點了點頭,嘿嘿一笑。
“畢竟,我也就出售了一個演唱權,版權在我這里才是最重要的!錢不錢的無所謂,我還是個學生,交個朋友才是最重要的,算起來,我還賺了呢!”
章文友與花琦千雪不由得心里暗自感慨。
這樣的少年何愁不能成名?
有才華,有腦子,還會做人。
就如同李文音所說。
表面上是讓了大部分的利益,但實際上,李文音收獲的反而更多。
而且,最重要的,是李文音蹭了自己的熱度,但是自己卻完全沒辦法反感,反而很開心的接受!
互惠互利,才是商業談判應該追求的。
李文音實際想的很多。
自己與公司的約只有兩年。
自己收獲的這四成收益,其中的八成還要上交公司!
所以,一次性簽十年,后面的八年可以給自己帶來穩定的收入!
至于沖擊歐美獎項?
這次就借著這個機會試試水!
等到時候自己翅膀硬了,自由了,就來一波狠的!
一首歌不行就十首歌!
到時候手里準備個倆王四個二,一排飛機。
砸也砸出個格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