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清晰的感受到,那種因為高燒而燒得難受的感覺,瞬間消失了。
她的頭腦變得清明起來。
她輕輕晃了晃頭,沒有暈眩,沒有恍惚。
還有,她十根手指上原本那種深入骨髓的疼痛也消失了。
十指連心啊,自己遭受了那樣的酷刑之后,那種疼痛幾乎讓她昏厥。
那樣的疼、那般的痛,她真是永生難忘。
而此刻,原本火辣辣的手指上卻忽然有種清涼的感覺。
她忍不住低下頭,仔細看去,發現被強行剝掉指甲的十根手指,原本血流不斷,此刻卻止住了血。
“怎么?如果你愿意,我還可以幫你恢復原樣!”
魔珠見女人盯著自己的手指,便慢悠悠的來了一句,“不過,我建議你暫時不要,因為后續的計劃,可能用得上!”
“嗯?后續的計劃?”
女人感受到身體的變化,知道自己得救了,有些信服那個看不到、摸不著的神秘存在。
對于她這個深處絕境、卻無法脫離的人來說,不管是神是魔、是人是鬼,只要有人能幫她,她就愿意成為它的信徒。
既然是自己信奉的神祗,女人便毫無保留的信任、依賴。
再說了,女人之前雖然是意識模糊狀態,但自己許下的承諾,自己還是記得的。
那個神秘的聲音答應救她、并幫她報仇,而她則需要聽它的話,并把靈魂獻祭給它。
現在,那個聲音真的讓她退了燒、止了血,她的這條命算是撿了回來。
人家完成了自己的諾言,而她李素婉,則需要履行她的承諾了,“好,不管什么計劃,我、我都配合!”
女人,也就是李素婉,痛快的答應道。
魔珠非常滿意李素婉的態度,嗯,這才是目標該有的姿態嘛,沒有太多的質疑,而是乖乖配合。
不過,有件事,魔珠覺得比復仇計劃更重要,“很好,你能乖乖聽話就好!不過,有件事,我必須告訴你,我不是什么神秘存在,我是高貴的魔,你可以稱呼我為魔主大人!”
如果擱在李素婉沒有經受這一切之前,聽到自己遇到了“魔”,她肯定會害怕,會抗拒。
可現在…呵呵,她早已身處煉獄,心也被沾染了其他的顏色。
對于她而言,只要能保護她的孩子、只要能報仇,她自己化身為妖魔鬼怪都愿意。
更不用說接受一只魔鬼的幫助了!
再說了,在她即將死亡的那一刻,她求遍了漫天的神佛,可那些素日自己供奉的菩薩、佛祖,誰都沒有顯靈。
唯獨這個自稱是“魔主大人”的魔鬼幫了她!
能在自己危機關頭,現身幫助自己的,不管它是神是魔,都是她的大救星,是她的信仰。
魔珠感受到了一絲絲的信仰之力,雖然微薄,卻還是一絲一縷的朝它涌來。
魔珠微微張開嘴,將那一絲信仰之力吞下——人類不都說了嘛,蚊子再小也是肉。
李素婉提供的信仰之力雖然少,可對于魔珠來說,也是很不錯的魔力補充。
魔珠簡直對李素婉太滿意了,四個目標里,只有她,幾乎沒有什么排斥、懷疑就跟它簽訂了合約,并且在最短時間內給它提供了信仰之力。
不錯,真不錯!
魔珠一高興,便給了李素婉“附加服務”。
“感覺怎么樣了?我帶你去看點兒東西!”
魔珠說著,施展魔力,輕輕將李素婉的神魂暫時抽離了肉身。
“啊?”一個透明的影子忽忽悠悠的飄了起來,她沒有心里防備,直接被嚇了一跳,“魔、魔主大人,這、這是什么情況?我、我死了?!”
“沒有,只是暫時靈魂出竅!”魔珠隨意的說了一句。
李素婉還是有些擔心,她看了眼躺在地上的那個熟悉身影,總有種不踏實、不真實的感覺。
她再三詢問魔珠,“魔主大人,我、我真的還能再回到身體里?”
嗚嗚,她真的不能死啊。
“可以!現在就行,不過,你確定你不跟著我去,而是直接回到身體里?”魔珠有些頑皮的說道。
李素婉:…
她有種預感,如果自己不跟著那個神秘的魔主大人,她會后悔。
咬了咬牙,李素婉點頭道,“好,魔主大人,我相信您!”
哎呀呀,魔珠真是越看李素婉越順眼,內心更是無比得意:咩哈哈,本尊的眼光真是太好了,看看第四個目標選的,太、太合心意了!
魔珠一個轉身,用魔力包裹著李素婉的神魂,無聲無息的穿過墻壁,飄忽忽升高、升高——
李素婉懸浮在半空中,居高臨下的將整個佟府盡收眼底。
佟家原本是個尋常農戶,但因為出了個太后,被封了個奉恩公的爵位。
不過,有爵位的是東府的佟大老爺,而李素婉的公爹則是西府的佟二老爺。
佟承嗣,哦,就是李素婉那個寵妾滅妻的混賬丈夫,雖然只是奉恩公的侄子,卻在佟家有著獨特的地位。
因為他是東西二府唯一的男丁。
說來也怪,自打佟太后生了皇子,佟家開始發跡,兩位老爺就不斷的納妾蓄婢。
東西二府每家后院都有一大群的鶯鶯燕燕,可唯獨二夫人劉氏生了一個男丁。
其他的要么是女兒,要么就是早夭。
反正吧,十幾年過去了,原本的佟府也變成了奉恩公府,偌大一個家族,竟只有佟承嗣一個男丁。
可想而知啊,作為唯一的男丁,佟承嗣在佟家的地位有多么重要。
不只是他的父母、伯父伯母把他當成掌中寶,就是宮里的佟太后,也把他看得十分重。
其重視程度,僅次于當今皇帝。
而當今看在親娘的面子上,對佟家、對佟承嗣也都另眼相看。
有了這對至尊母子的偏寵,佟承嗣在京城真是橫著走。
可以這么說,只要佟承嗣不扯旗造反,不管他做再多違法亂紀的事兒,皇帝都不會把他怎么樣。
佟承嗣雖然被養得任性驕縱,一身的紈绔習氣,但他本人卻也不是個蠢貨。
違法亂紀的事兒,他幾乎不怎么沾,頂多就是來個寵妾滅妻。
雖然有違禮法,雖然被人詬病,可也不是什么天理難容的大罪,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