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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重施故伎

熊貓書庫    南朝梟雄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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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韓端入廣陵拜見縣令,奉上一份價值數萬錢的厚禮,然后說了韓家前來廣陵置業之事,希望能夠買一些無人租種的官田和山林沼澤。

  之所以直接來縣衙找縣令買地,是因為齊國的土地政策與南朝不同。

  早在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四八五年),北方朝廷便頒布了均田令:凡十五歲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給種植谷物的露田四十畝,女子二十畝。擁有奴婢和耕牛的人,可以額外獲得土地,奴婢同普通農民一樣受田,人數不限,土地歸主人;丁牛每頭受露田三十畝,一戶限四頭。

  北魏以后,均田制為周、齊沿用,按照北齊武成帝河清三年(五六四年)均田令的規定:京師鄴城周圍三十里內的土地,全部作為公田,按照級別授給“代遷戶”(北魏遷都洛陽時,原代京舊戶隨之遷入洛陽,稱代遷戶)中的各級官吏和羽林虎賁。

  三十里外百里以內的公田,則授給與“代遷戶”相應級別的漢族官吏和漢人充當的羽林虎賁;百里以外的州郡全部推行均田制。

  齊國的均田制在北魏的基礎上有一個最大的改變:北魏奴婢受田沒有限制,齊國則按官品限制在三百人至六十人之間。

  這個改變,導致大量世家豪強的奴婢受田重新被收為公田,再加上齊國后期賦斂日重,徭役日繁,廣大農民在苛重的賦役下,逃亡者達到十之六七。

  而這些人口逃亡后留下的無主田地,又被官府收為公田,但這些田地名為公田,事實上卻被地方豪族霸占,官府也只能象征性的收到少許租稅。

  因此,韓端在縣衙向縣令解紜提出買田的要求后,立即便得到了他的回應。

  “山地、水田都有,但我朝不比南朝,公田不許買賣,只能授與,而且還涉及黃籍上的丁戶,這上下打點所需錢帛可不在少數…”

  韓端不怕他貪,也不怕他拿了錢不辦事,他揚了揚眉毛:“廣陵縣所有在冊官田共有幾何?若全部買下,又需多少錢帛上下打點?”

  “公田不能買賣,不過可以想法將它們授為永業田。”解繹又強調了一句,“我縣尚有在冊公田八百多頃,每頃少了十萬錢,恐怕辦不下來。”

  這縣令還真把他當成了冤大頭,韓端呵呵一笑,說道:“這些公田雖然還在官府冊上,但其實都已經被各家瓜分殆盡,我只是要一個名義,縣君竟然索取萬萬錢之多,這未免太過了一些。”

  韓端一句話不留情面地戳破其中內情,讓解繹也覺得有些尷尬,他輕拍案幾作思索狀,半晌之后,方才說道:“若只是要個永業田的名義,那作價千萬錢如何?”

  齊國都沒幾年就要被滅了,韓端當然不會出這么多錢來買個永業田的名義,他需要的,只是暫時穩住廣陵的官吏。

  “這些田地還在各家豪族手上,能不能要得回來還是未知之數,讓我一下就拿出千萬錢來,這個風險還是太大。”韓端故作沉吟,卻讓解繹一下就緊張起來。

  作為齊國廣陵縣令,解繹如今的處境,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三年前后主高緯受禪即位之后,不理朝政,荒淫無道,甚至把地方官職分賜寵臣出賣。他的雞犬牛馬都被授以“赤彪儀同”、“開府斗雞”之類的官號,地位與大臣們等同。

  皇帝不把朝廷官位當回事,下面的大臣自然也是仿而效之,解繹這廣陵縣令的官職,就是花了十萬錢買來的。

  原本以為做一任縣令,十萬錢很容易就能賺得回來,然而到任之后,他才明白自己以前的想法是何等愚蠢。

  數十年前盛極一時的廣陵,如今在籍人口不足千戶,地方豪族根本不受官府管轄,縣衙連維持開支的賦稅都收不上來,更別說賺回買官的十萬本錢。

  如今好不容易來了一個愿意掏錢的大主顧,解繹當然得緊緊地將他抓住了。

  到了此時,他也不敢再說什么萬萬錢千萬錢之類不切實際的大話,而且他也清楚韓端來買這個名義其實是可有可無,要想得到這些公田,關鍵還是要看自家的實力。

  韓家是會稽豪強這一點解繹很清楚,但他更知道廣陵這些豪族也不是省油的燈,要說韓家有把握將這些公田搶過手來,他其實也是不怎么相信的。

  在解繹帶著緊張和期待的目光注視下,韓端說出了他的打算:“我欲先與貴縣簽訂兩年的租賃契約,若我能在兩年內將這些田地收回來,再與縣君商議將之變更為永業田,不知縣君以為如何?”

  還兩年?再過半年他的任期就到期了,到時誰管你是死是活?

  眼下最重要的是趕緊將這筆錢拿到手上。

  解繹露出一絲笑容說道:“韓君初來乍到,有此擔憂也是對的,但不知韓君愿出多少錢帛租賃這些公田兩年?”

  韓端略作沉吟,問道:“六十萬錢可乎?”

  六十萬錢已經超出了解繹的預期,但他還是故作遲疑道:“八百多頃良田契據,單獨本縣還辦不下來,郡守那兒就不好通過…”

  韓端盯著他道:“其實這些契據對我來說并不重要,若我能將公田奪到,再來辦契據便是輕而易舉之事,若是奪不到手,這些契據便是一張廢紙。”

  “這樣吧。”韓端站起身來,說出了他的最終目的,“我再加四十萬錢,湊足一百萬錢給你,但我有一個條件。”

  若是在鄴城找到門路,一百萬錢足以買到廣陵這種邊郡郡守之位了。

  因此解繹也不再故作矜持,連忙問道:“韓君還有何條件?”

  “請縣君稟報郡守,許我與廣陵各家爭執之時,可打廣陵郡兵的旗號。”

  打廣陵郡兵的旗號,等于就是借用郡兵的名義,這件事情解繹不敢作主,但他相信在錢帛面前,這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中樞朝政混亂,廣陵邊鄙之地更是無人注意,就算郡兵們親自動手劫掠,恐怕皇帝和朝廷那些寵臣也不會將之放在心上。

  不過,要勸說廣陵郡同意此事,少不得又要將錢分潤些出去。

  郡守至少二十萬錢,郡尉、長史等處也少不了三五萬,即便如此,也至少還能剩下六十萬。

  原本他只想在離任前撈回十萬錢保個本的,如今能有六十萬,也不枉了他在這邊鄙之地呆了將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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