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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毀滅之神哈雷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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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星山上,帕維烏正指揮著奴隸們播種小麥,憑借著豐收之神的天賦,他選取了最好的土地,最好的麥種,也選取了最佳的播種時機。

  一個月的時間,新山寨已經有了雛形,詩人把手下的三百名奴隸分成了三隊,一隊負責建造山寨,一隊負責搜集木材和石料,一隊負責煉鐵和打造工具,雖然在管理上多花了不少心血,但在效率上有了可觀的提升。

  瓜特爾用了一個月時間為火神赫淮斯托斯打造了一座三米多高的真實石像,他在為自己的祭祀做準備,神眷者的天賦讓人艷羨,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他已經具備了晉升二階的條件。

  史丹利和恩西亞一起操練軍隊,在奴隸之中,他們篩選了七十名優秀的少年,軍隊已經擴充到了兩百人。

  曼達拿著羊排,騎著戰馬,在山路之間來回巡視,神血石的藥效早就沒了,可他亢奮的狀態沒有消退。

  “在這里要修建一座水塘,右翼星山離水源太遠,最好能想辦法把胸星山的小溪引過來,否則就算建了山寨,也沒人愿意在這里安家。”

  詩人記錄下了曼達的每一個需求,雖然對馬鞍做了一些改良,但對他來說,騎馬依舊是件辛苦的事。

  從清晨走到中午,詩人必須停下來休息一會,曼達遞過來一只酒壺,指著山下的空地:“這里草料很多,可以圈養一批牲口,但前提還是要有水源,你覺得這里能打井嗎?你有聽我說話嗎?”

  “我一直在聽,聽的非常認真,”詩人翻看著筆記,輕嘆一聲道,“我們之間有誤會。”

  曼達緊鎖雙眉道:“雖然上次沒給你分舞娘,可這件事你也不用記恨我這么久,我以為你在那方面已經沒有需求了。”

  “能別再提那件事情了嗎?”詩人收起羊皮紙道,“我所說的誤會是我沒有弄清楚你交給我的任務,一開始我以為是建造幾座山寨,后來我發現你是想讓我建造城市,現在我發現你想讓我建造的是一個王國。”

  曼達從詩人手里拿回酒壺,狠狠喝了一大口,眼含熱淚道:“終于有人能明白我的心情…”

  “我不明白!”詩人搖頭道,“你真想在這一小片荒山之間建造一個王國?你知道一個王國有多大嗎?”

  曼達笑道:“先從山寨開始,然后是城市,然后是王國,我們的土地會越來越多。”

  “你知道開創一個王國需要多長時間?羅姆路王的先祖花了幾百年的時間才得到了這片基業。”

  曼達深吸一口氣道:“偉大先知告訴我,不需要那么久。”

  “你什么時候又成了偉大先知的信徒?偉大先知會指引未來不會向你講述歷史,按照史書的記載,從羅姆路一世王到十六世王,一共經歷了三百年的時間才有了羅姆路國如今的疆域。”

  “你被史書騙了,有很多碌碌無為的國王,為了掩蓋自己的無能,把先祖的功績安在了自己的頭上,把先祖的開拓史硬是拉長了幾百年,”

  曼達起身道,“我在怨霾山谷讀到過一些古典時期的史籍,在羅姆路一世王的壯年時期,王國已經有了和今天差不多的規模,一代人就夠了,跟我一起做王國的締造者吧。”

  詩人苦笑一聲道:“我追隨了你一年,搬了兩次家,換了三個地方,我都不知道能在這里待多久,也不知道做這些的意義到底是什么。”

  曼達拔出佩劍,插在地上道:“從現在開始,我不會在放棄一寸土地。”

  詩人抬起了頭,陽光之下的曼達好像變得高大了許多。

  曼達一世?或許他真的能成為國王?

  遐想之際,忽見席爾瓦滿頭大汗跑了過來:“老爺,可算找到你了,艾爾猛伯爵的信使來了!”

  席爾瓦把一支信筒交給了曼達,拆開書信一看,上面只有一行字:沙爾萬去塔奇拉山上見哈雷蒙。

  “塔奇拉山上的哈雷蒙,他就是沙爾萬請來的救兵嗎?”

  沒想到詩人聽到哈雷蒙的名字立刻變了臉色:“看來我們又要搬家了。”

  詩人對哈雷蒙了解的不多,只知道他是羅姆路國和蒼狼國交界之地最有名的盜匪,等回到山寨,說出哈雷蒙的名字,史丹利和齊格塞同時打了個冷戰。

  “毀滅之神卡爾的四階信徒,也是滿階信徒,并且得到了卡爾毀滅之矛,他是一位半神。”說出哈雷蒙的身份,齊格塞有些顫抖,做為賞金獵人,他曾追隨名將臺圖斯參加過討伐哈雷蒙的戰斗,親眼看見臺圖斯和手下的一千精兵葬身在塔奇拉山上,幸虧大地女神的技能在山林之中有著巨大優勢,才讓齊格塞勉強保住了性命。

  “哈雷蒙曾是蒼狼國的名將,指揮過萬人大戰,死在哈雷蒙手上的將領可不止臺圖斯一個,”史丹利長嘆一聲道,“據我所知,羅姆路國有四位名將在塔奇拉山隕落,蒼狼國也有兩位名將葬身于此,兩年前,一支兩千人的神罰軍討伐哈雷蒙,結果只回來了不到一百人,兩名四階神罰武士也死在了山上。”

  眾人沉默半響,齊格塞開口道:“大人,我們不是他的對手,離開七星山吧,我們的財力和人手都很充足,換個地方一樣能開拓一片領土。”

  史丹利看著曼達,雖然嘴上不說,但他和齊格塞有同樣的想法。

  詩人長嘆一聲道:“一番心血又白費了。”

  曼達搖搖頭道:“我不會離開七星山,這是我的領地。”

  恩西亞站起身道:“我愿意追隨我的王,帶領士兵們流干最后一滴血。”

  曼達怒道:“把血流干做什么?當干尸么?當標本么?我要的是打勝仗的方法。”

  恩西亞道:“雖然七星山不算艱險,但地理優勢還是有的,尤其是胸星山,那里有水源,而且森林茂密,不適合大舉進攻,只要集中兵力守住胸星山,敵人短時間內就拿我們沒辦法。”

  帕維烏喪著臉道:“可如果讓敵人攻進了頭星山,我們的農田就全完了。”他選擇的農田大多在頭星山和胸星山之間的平原上,那里的陽光和水源都很充足。

  恩西亞道:“先別想農田了,我們先要守住家園。”

  馬努點頭道:“只要在山上,我們就一定打得贏,山神會幫助我們的。”

  齊格塞瞪了馬努一樣:“別說那種蠢話,你根本沒有經歷過真正的戰爭!你也一樣,恩西亞,你以為守在山上就能占到便宜嗎?你所謂的地理優勢在哈雷蒙面前根本沒有用處!他擁有制造災難的技能,胸星山上有那么多樹木,如果他制造火災,你能往哪里跑?”

  “無論山地戰還是平原戰,占便宜的總是哈雷蒙。”史丹利又給出了一句提醒,他期待著曼達能改變主意。

  可曼達依舊不肯放棄七星山:“塔奇拉山離這里有多遠?”

  齊格塞道:“走大路,經過黑水城,只需要七天,走小路,從群山繞行,需要十五天。”

  “他會走哪條路呢?”曼達自言自語。

  史丹利道:“我猜他會走大路,艾爾猛既然送來了消息,證明他看到了哈雷蒙的蹤跡。”

  恩西亞道:“我們可以向艾爾猛伯爵求援,請他支援我們一些士兵和武器。”

  曼達嘆道;“現在還沒有這種資格,伯爵大人怎么可能幫助一伙山賊?奧格哪去了?我需要偉大先知的指引。”

  布魯托道:“奧格又發瘋了,這些日子天天和米爾洛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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