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畢竟不是什么權利欲熏心之輩,所以他只是稍微聊了些關于個人前途的話題,很快就歪樓關心起劉備登基后的人事改革變法事宜。
他也知道李素一直在這個領域憋大招,只等新皇新氣象的時候拿出來,但諸葛亮自己最近一個多月軍務倥傯,此前一直沒機會關心,也沒精力幫著出謀劃策。
如今時機已經成熟,李素也不會跟他藏著掖著,直截了當相告:“這事兒你聽聽也好,我今日正好請了法孝直來赴宴,交代他點事兒,你也留下一起吃吧。”
諸葛亮當然是乖乖領命,然后趁著等法正的這點時間,先向李素了解一下他這段時間為劉備籌劃的官制人事改革。
李素讓婢女先補上了一輪茶點,然后邊喝邊提綱挈領說道:“陛下登基之后,我打算從三個方面整頓選官和吏治,要一步步走,不能急于求成。
首先是選拔制度,我勸諫陛下依然保留察舉制的名頭,但是把察舉的方法改為地方舉侯選員額、朝廷中樞以新規考察,確認地方舉來的侯選者是否勝任。
其次是官員的設置,之前的三公九卿雖然不至于過時,但是部門分配明顯已經不合時宜,落后了數百年。
本朝自先漢末年,至光武中興后明章二帝時,多次改制,新設、拔擢尚書令、侍中等官員,有些權柄實則已經與三公近似,但品秩卻極低。
三公空有高位,但只要沒有同時兼任錄尚書事,則反而淪為虛銜。如今可以革除弊政、以求氣象一新,當然要把那些秩低而權重的官職與公卿統合兼并、確保名實相符。
九卿當中有些卿位已經名不副實,或與其他系統的實權官重合,衛尉、太仆、光祿勛與衛將軍、城門校尉、執金吾…諸多分掌兵要馬政的將領、曹官混淆,不如撤去。
但為了防止改革過快群臣不適應,可以保持九卿數量不變,對少府等過于臃腫的徹底拆分,大司農也要財、民分治,改完之后依然保留九部卿。
而且目前的九卿只有屬官,缺乏副職,權柄落差過大,所有部都該常設少卿為副,也好安置品秩資歷不夠的朝臣。九卿正職‘若無其人則闕’,以少卿署理其務。
除了選官、設官之外,第三個要改的,就是官員俸祿待遇。漢初以祿米計俸,那是因為距周、秦分封不遠,財賦多以田土封戶為媒介。ぷ999小説首發ωωω.999χs.cΘмм.999χs.cΘм
此法沿用四百年,竟未整頓,實在已經落后。自從先漢武帝時起,土地兼并劇烈,民戶占田早已名實不符,富豪巨賈也不以封戶見長。后漢自明章起,問題也是一樣。
更何況如今朝廷已經使用‘租庸調輸’法,這最后一個‘輸’字,把運費折合了硬通,民間商貿流轉大大增加,不能再以沉重的米糧發俸。
所以,朝廷要改為錢、金銀、錦硬通發俸,官府給出指導匯兌,實則可以發什么劃算就發什么,或許官員會略微承擔一些折損,但也是可以接受的——畢竟之前發米糧,也有糧價下跌的時候。
新法官定五尺寬錦六千錢,金依然一兩萬錢,銀一兩千錢。棉布就暫時不給官匯了,但是短期數年內可以暫時作為官員發俸折色的臨時性替代,因為棉布還在一個快速降價的階段中,未來幾年會變便宜。
三五年之后,如果朝廷發俸的硬通夠用,就把棉布退出俸物清單,要是金銀錦不夠用,那就再沿用幾年。
除了發俸的方式和媒介要改,俸祿等級也要重新核定。前面提到的尚書令、侍中這些秩輕權重的,該跟三公同俸的就拔高到三公的薪酬,該跟九卿一樣就提到九卿。
改發錢錦后俸祿也該普遍漲一漲,同時嚴格執法,對于貪汙賄弊要抓緊清查——今年馬上就要秋收了,河東之戰稍歇,袁紹肯定也急著整頓內務,秋天估計是不會再戰了。
你身為太尉長史,也好趁機幫忙整頓軍中后勤弊政。這事兒以廷尉正法正為主,文官養廉肅弊以劉巴為主,之前施行‘租庸調輸’得力的張既輔之。
武將方面的養廉,以你會同劉巴處置,不過最終結果要報云長備案,畢竟武職整頓政出太尉,不能亂了法度。”
諸葛亮聽李師說著說著提到他了,連忙起身表示領命,一定做好這件差事。
李素心里其實也清楚,連岳飛都說了,“文官不貪財,武將不怕死”,在古代帝國制度下,對武將的要求還是不怕死不擁兵為主,錢的方面只能稍微管一管,少吃空喝兵血、后勤浪費不能太嚴重,其他也不可能弄太清楚。
武將要是真的完全不要錢了,就該皇帝擔心了。這事兒從皇帝制度誕生那天起,王翦和秦始皇這個頭就沒開好。
李素是覺得:歷史上諸葛亮搞內政審計方面也頗有建樹,能做到“吏不容奷,人懷自厲”,如今年紀資歷也夠了,讓他積攢積攢這方面的經驗也不錯。
而且本該制定《蜀科》的五人當中,如今只有法正、劉巴、諸葛亮三人級別資歷夠了,這些人當然要吸收到新帝變法的監察執行工作中來。
原本《蜀科》的第四號修訂人李嚴因為這一世擔任武職為主,加上年紀太輕,現在還在荊州當將領,地位遠在周泰甘寧等人之下,是不可能來修法了。
另外的伊籍因為跟著劉表,來投太晚,如今什么地位都沒有,依然只是一州之別駕,也不可能參與立法。
就算劉備當了皇帝后,伊籍這個帶資進組之人也只能提到中央的大鴻臚下面,做個三把手以下的外交官——目前最可能的是接替剛剛跑路的大行令楊修。
這里說句題外話,楊修因為父親楊彪跟著雒陽朝廷舊班底去了鄴城繼續當太尉,楊修也只好到袁紹那兒去了,就是最近一兩個月的事兒。
好在楊修本身就是兩頭下注,當年他做外交官時,促成劉備袁紹聯盟,本來就是兩頭賣好聯手坑袁術、曹操,所以楊修為了父親而投袁紹是絲毫沒有障礙的。
楊家和袁家的聯姻關系也一直在,楊修去了之后袁紹又嫁了個本家侄女兒給他。還把楊修的官職從原本雒陽朝廷的大行令進一步提拔到大鴻臚丞,相當于是從外交部門的三把手提到二把手了。
楊修沒法被劉備持久拉住,也跟袁紹的九品官人法的誘惑力對世家大族尤其是四世三公家族的誘惑太大有關,哪怕跟著劉備也很有前途,依然讓名門望族投袁。這也是李素不得不打著改革察舉制弄有限科舉制的原因之一。
好在劉備也不缺人才不缺做官的,天下總有有才干的,那些名門望族名聲大的投了袁,劉備還可以拔擢發掘有才無名望的人。
李素跟諸葛亮剛聊完他本人在后續變法中的工作安排,法正和劉巴等人也到了,數人一陣寒暄之后,李素便吩咐侍女布席開宴,大家邊吃邊聊變法第一步的執行。
法正見諸葛亮也在,還跟他私聊了一會兒,確認諸葛亮是否知道察舉制變法的具體內容、有沒有資格與聞。得知李素并不瞞他,法正也就敞開了吃喝討論。
李素讓自己的私人秘書鄧芝取來幾個卷軸,先把考試的具體方法厘清了一下:“我們這個察舉考核改制,主要是要把筆試和面試都穩定化、制度化,確保每個官選出來之前,都要經過筆試和面試,不能省略。
另外,考核的科目要固定。可以根據出缺官員的職務品類不同,有少數專業科目不同,但基礎考核科目是一樣的。”
李素這么說,開了上帝視角的普通看官或許會覺得這是一個科舉制的變種,比科舉制加了更多模糊不確定、不便于取信于寒門的“面試”。
但是聽在諸葛亮法正劉巴等人耳中,則是另一個感覺,因為他們都是不由自主跟舊的察舉制在比,所以覺得除了“增加考試科目和筆試”之外,其他跟察舉制差別不大。
這就涉及到很多對察舉制不了解的看官的誤區了:察舉制其實本來就是很重視考核的!地方上選上來的人,到了中央也要當郎官或者入太學學習,然后考核成績能力合格才能做官。
只是后期的察舉制越來越糜爛,考核形同虛設,但制度本身始終是堅持要考的。
諸葛亮便好奇:“那除了科目和必須筆試之外,其他和舊制似乎差別不大?”
李素指出:“當然差距很大,之前察舉制名義上要考,實際執行卻糜爛,一個關鍵在于每年察舉的人太少,察舉上來就是要預定給官做的了,這種考試只是一個把關,不是一個選拔,還有什么意義?
所以,考試必須差額,我準備勸陛下,改革之后,每年地方上必須按五倍的侯選數量來舉,然后朝廷來察,察完之后把成績差的四個退回去。
這樣的改革,步子不會太大,地方上的太守們還是會支持的,世家大族也不至于立刻反抗。只要我們溫水煮蟾蜍把第一步實行下去了,后面他們就無力反抗了。”
法正想了想,苦笑著說:“以察舉制如今之糜爛,地方太守都是胡亂察舉世家大族以報恩,或舞弊。現在要一次性舉五倍人數,他們的關系戶多半就沒得做官了,恐怕還是要反抗。”
李素顯然是經驗豐富,這幾個月早就憋好了滿滿一肚子壞水了:“孝直,這就是需要你暗中安撫他們的地方了。你可以設法分化瓦解,找一些相對肯合作的州郡長官、當地世家。
暗中透露給他們一個暫時作弊的辦法,讓他們優先支持陛下的變法,只要大部分州郡不得不支持,剩下的反應慢的就翻不起浪來,可以被各個擊破。”
法正一愣:“該如何做?”
李素:“比如,可以給最配合的太守透底:他可以把五個名額中的一個給他的關系戶,剩下四個給才學品德都不如那個關系戶的陪襯之人。如此考核下來,關系戶不是還能中?那他們還急著當反對變法的出頭鳥作甚?
而幾年之后,一旦刺頭蟾蜍被溫水煮死了,我就會把這個潛規則漏洞堵上,到時候會明文規定:如果察的結果發現某些侯選之人過于濫竽充數,明顯名不副實,還要追責地方長官察舉不實的政績瑕疵。
并且規定濫竽充數之人以后不能再被舉。甚至還有別的辦法,總之這不是你們現在需要問的,我也沒想出來呢。”
李素對于對付這種事情,經驗顯然無比豐富,畢竟他是21世紀商業社會來的人,對于“遇到改招標制度后,如何圍標確保繼續中標”之類的作弊手段,乃至“如何反制圍標”的反作弊手段,都見得多了。
隨便拿出一鱗半爪,還治不了2世紀末的科場舞弊?
后面的招數其實他也早就想到了,比如,再過幾年之后,可以從“每個郡每年舉五個侯選茂才、實際錄取一個茂才”的考試方法,調整為“每個郡每年舉五個侯選茂才,但要跟同州的其他郡的候選人打亂混合考試,取相當于該州下轄郡數相同的前N名授官”。
這不就輕松逼得那些太守們在侯選人選時內卷了?你們郡的候選人成績普遍比隔壁郡差,就有可能全軍覆沒,你們郡今年一個官都舉不上去,都被隔壁占了。只能大家都選成績最好的上,“圍標”自然就崩塌了。
只不過眼下只要把第一式先告訴法正,讓法正去上下其手、假裝給反對派報信、暫時瓦解他們的反抗意志。
等反對派瓦解之后,李素堵漏時,失信的也不是李素,而是法正。法正就相當于一個給放水養魚者通風報信的線人罷了。
作為交換,法正可以提前幾年做到“廷尉少卿”或者以后可能叫“刑部少卿”。這就是為主子得罪人做孤臣的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