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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章 論球星不愿意去多倫多打球的N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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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只有這樣一支NHL豪門球隊顯然是擋不住拉里·塔內鮑姆的雄心的,而現在加拿大還沒有一支NBA球隊,就加拿大本地聯賽有什么投資意思嘛,為了擴展在加拿大的市場這不就直接在今年初找上了NBA聯盟總裁斯特恩了嘛,就是想完成那位加拿大體育界的巨頭阿瑟·格里菲斯未完成的宏愿,在加拿大本地建立一支NBA球隊。

  人家確實財大氣粗,條件也和當時阿瑟·格里菲斯許諾聯盟的一樣而且還更加豐厚,這讓聯盟總部的高層都很是滿意找不到任何可以拒絕的理由。

  本來這事斯特恩還真不想對布魯斯說的,在他看來無論聯盟做出什么樣的決定你布魯斯都沒權利干涉,只有服從的份。

  可當年因為阿瑟·格里菲斯想要在加拿大建立NBA球隊的事情自己被布魯斯說服了,并且拒絕過加拿大人一次了,哪想到現在又一個加拿大人找上門來了,而且開出的條件更好,這就讓斯特恩有點猶豫不決了,再考慮到當年布魯斯給他分析的結果,這才選擇來聽聽布魯斯的高見,也就純粹只是聽聽而已,在加拿大建立NBA球隊已經通過聯盟內部表決了,基本上全票通過,所以這件事勢在必行。

  布魯斯在聽到后也沉默了,這是不是擋不住啊,前世多倫多猛龍一直混跡在NBA聯盟,最具代表性的居然猛龍隊還奪得了NBA總冠軍了,這在當時可是很難想象的,畢竟如果要排聯盟球員里那些球星最不愿意去的城市那多倫多無疑也在里面。

  這倒不是說人家多倫多這座城市有多不好多差,恰恰相反多倫多這座大城市是加拿大最大的城市,論政治、經濟、文化和實力都是世界級的大都市,當地的球迷氛圍也很好。

  可為什么還是留不住球星也招不到球星加盟呢?!

  下面就來介紹一下為什么多倫多這么不招大家喜歡的原因吧。

  第一,多倫多冷。給所有人就一個印象:冷。真是一白遮百丑,一冷凍成狗。如果說在國內6月份了,按說都夏天了,可是在那里早上也就是10度左右。出門跑步經常能看到游客穿著羽絨服拍照,當地人穿著大褲衩遛狗。搞得外地人一度恍惚,我這是在哪?過的是什么季節?

  第二,籃球在多倫多那沒有歷史。這其實是很可怕的,一支沒有歷史的NBA球隊就沒有籃球氛圍,最好的位置買票都是便宜的那種,因為沒多少人去現場看球,想要一步步的搞起來那是相當需要時間或者是精力的,可那些職業的球星那個不是只有短短的十幾年職業生涯啊,留在多倫多這陪你們耗,拜托你們睡醒了嗎?!多倫多也就是普通級別的球員聚集在一起練級的地方而已。

  第三,在多倫多打球的隊員要多繳稅。在那打球的隊員,要繳兩個國家的稅。在多倫多繳稅,可以在美利堅抵稅,其實現在加拿大的稅率并不高,還沒到川普上臺之后,對稅率進行了改革,不過即便是這樣現在確實要比美利堅的隊員多繳稅,不過區別不是很大罷了。要繳納的稅并不是很多,但也是錢。老板又不贊助憑什么讓他們這些為其打球的多給這么多錢出來啊,這些錢都是人家辛辛苦苦流血流汗一點點賺回來的,白繳稅這么多錢,要是你你愿意嗎?!

  第四,盡管多倫多是大城市,但是球員在這里得到的曝光度并不多。如果說是冰球的話那肯定沒什么說的,當地的電視臺肯定要為其直播,可要是籃球的話那么就請讓讓了,比較在加拿大冰球比籃球關注度多多了。沒關注度就相當于普通老百姓,這樣的角色誰還愿意要來啊,反正擱我肯定是不愿意去的,而NBA球星一個個都踩著“恨天高”的高跟鞋,讓他們去一個沒曝光度的地方打球誰樂意啊!

  第五,球員在多倫多得到的商業贊助更少。同樣,城市規模,并不等同于球員得到商業贊助的機會。除了曝光少,NBA對商業贊助有150英里的限制,多倫多情況特殊,不是150英里,不過也只能在安大略省。如果美利堅的一些公司到多倫多來搞活動,只能在安大略省,不僅效果不好,而且也很麻煩。NBA很多球員主要都是吃贊助費的,有的球員一年的年薪也沒多少啊,一場贊助費就回來了。可以說沒有了商業贊助那就更沒有人在多倫多打球了!

  第六,多倫多是一個冰球的城市,冰球比籃球流行。多倫多的球迷第一喜歡還要屬冰球,在多倫多籃球明星受歡迎程度,肯定要排在冰球明星之后。憑什么籃球明星排在冰球明星之后啊,在全美四大聯盟里都是NHL排在NBA后面的,在多倫多就能特殊啊,心高氣傲的籃球明星肯定是氣不過的,所以誰還來啊!

  第七,每次出入多倫多,都需要檢查護照,這可能會給某些球員,尤其是家屬,帶來麻煩。由于法律規定,有犯罪前科的人,出入境要嚴格控制。美利堅的種族歧視仍然存在,很多黑人都會因為莫名其妙的原因,被警察盤問或者存有前科,這導致他們出入多倫多很不方便。飛來飛去已經夠煩了還遇到這樣的事情你說誰受得了!

  第八,很多老美都很自大,總覺得除了自己國家,其他的國家哪里都不好。很多老美沒到過多倫多,但是就覺得多倫多除了冷,就是冷。

  第九,多倫多生活成本高。多倫多這些年房價瘋漲,有人說是華國移民給抬起來的,市區房價每平方米折算下來,有的到八萬到十萬人民幣,快趕上魔都和燕京了,在美利堅也只有兩三個城市能有這個價格。而且,平時消費稅都是13,這在美利堅也算是很高的了。在這里就要說一句了,其實球員并不在乎的是在多倫多的生活成本高有多高,主要在乎的是自己離開多倫多在當地買的房子怎么辦?要在加拿大處理這些房產也是很費精力的好吧!

  第十,對老美來說,在多倫多生活就真的是生活在國外。美利堅用英里,多倫多用公里,美國用華氏度,多倫多用攝氏度,美利堅沿用英制,但是加拿大作為一個英聯邦國家,卻用的是公制。打開電視,討論的都是當地關心的問題,酒店的電視沒有ESPN,是當地的TSN,種種細節,會讓球員感到不適應。

  綜上所述這都是NBA球員不喜歡多倫多的原因,反正他們對于在國外建立NBA球隊大多抱有有抵觸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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