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3年,3月10日,清明20日,東海郡,中央市。
管委會大院,禮堂。
上個月對于東海股東們來說,是風云突變的一個月,以金融改革為開端,地方行政機構的鋪設、公民制度的建立、縣政改革等大菜接連上桌,最終以《二次立國法案》的推出為標志,達到了最高潮。從20日清明節到23日全體大會召開,各種舌戰嘴炮明槍暗箭此起彼伏,明面上人人喊著大義凜然的口號,暗中又進行著各式各樣的利益交換,最終風波逐漸平歇,各派系漸漸達成了共識,一套更完善的方案開始被制定出來。
現在的禮堂沒有像之前那般坐得滿滿當當的,只有十幾個股東,搬過椅子圍了一圈坐著。這些人又分成了四部分,一是以史若云為代表的海商系,二是以林博穎為代表的軍工系,三是以孔嘉誼為代表的新冒出來的金融系,最后則是以周興為代表的中立系。
史若云把一份寫著《東海憲章(臨時第二版,內部版本,嚴禁外流)》的文件拿了起來,說道:“既然有了初步的共識,那我就念了…”
這份“憲章”是各派系充分交流并達成共識后制定的一份章程,用于將東海國的權力架構完善并確定下來。相比之前爭議頗大的《二次立國法案》,這份《憲章》要更完善,也更容易被股東們接受。
憲章中,確定了股東們所組成的“全體大會”為東海國的最高權力機關,名義上是替遠在海外的東海國主代行權力,實際上當然沒人能管。
全體大會承認不同股東有不同的個人利益,并不強求抹殺派系分歧,但也強調所有人都有著共同的長遠利益,因此個人要服從集體,但同時集體也要盡可能維護每個人的利益。這是首條共識也是最重要的一條共識,為了維護這個共識,又制定了一系列股東間交往的禮節和準則,盡可能斗而不破、攜手共進、以競爭促發展。
股東們首次正式確定了他們的綱領及目標:短期內,要盡可能提升工業技術、發展各類產業,壯大國力;中期內,要解除蒙元的威脅、收復失地甚至一統全國;長期來看,則要將華夏文明擴散至整個世界。
為了實現這些目標,全體大會之下又設立各種機構,以具體實施權力及貫徹股東們的意志。
一、管委會 原先的管委會大包大攬,幾乎對東海人的所有事務都由管轄權。改制后,它將精簡或者說進化成專業的行政機構,負責“東海國”這個政治實體的稅收、官僚管理、行政、基礎設施建設、教育、衛生、維持治安等工作。
雖然管委會的職權有所精簡,但隨著國土規模的擴大和行政力量的培育,總體實力實際上并未減少,反而大幅增長了,仍然是東海權力體系中最重要的一環。
管理委員們的產生機制和之前類似,全體大會指定首席,首席指名管委,管委擔任各部部長。只不過每屆任職年限從三年增長到了四年,而且長期來看,以后的首席選舉恐怕不再依賴個人魅力,而更看派系實力。部長之外的股東在管委會體系中按照特長和能力任職,不受管委變更的影響。其余公務員則通過考試入職、經績效考核晉升。
基層治理方面,州改郡方案順利通過,管委會將國土劃分為八郡,在各郡設立“分管會”,負責當地治理,并在實干中培養和磨練人才,為未來的橫向和縱向擴張進行儲備。
二、東海商社 “東海商社”這個實體在過去同樣是個寬泛的概念,一度用來指代全體東海人構成的總體。改制后,它將名副其實,成為真正的“商社”,用于管理股東們擁有的資金和產業。
原本由管委會統一領導的各工商產業,包括前陣子如雨后春筍般成立的乙類項目,將被完全拆分出來,新成立大大小小可能有幾十上百個獨立的企業,彼此自負盈虧獨立運營,但由東海商社持有股權,進行必要的協調。
東海商社仍然掛著“東海”的名字,實際上也是因為它才是被股東們真正掌握的力量。
管委會雖然上下結構嚴密,但畢竟是由人組成的,有人就有自己的私心,將來這個機構越龐大、組織越完善、人數越多,就越容易獨立運行起來,越容易抵御外部的干涉,自然也包括上面的干涉。現在的這個小規模管委會是由股東們一手建立的,自然不是問題,但若幾十年過去了,人都換了幾代,股東的創業權威消退,官吏之間形成了錯綜復雜的關系網,那還能像現在這般好說話嗎?
而東海商社雖然組織更松散,卻始終是在“錢”這個指揮棒下工作的,錢可比人心好掌握多了。
三、金融體系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錢”的掌握,全體大會準備發展獨立的金融體系,并設置了直屬的金融管理機構。
在最新規劃中,東海金融體系將分為三部分:東海資產管理公司、東海聯合儲備局和商業銀行。
在這個金融體系中,將成立一家新的、由全體大會所有的“東海資產管理公司”,隸屬于東海商社,專注于管理理論上歸屬全體股東所有的貴金屬資產。原先由財政部管理的貴金屬,以及每年東海商社結余的利潤,將全部劃歸東海資產管理公司所有。該公司將視情況,在新成立的各家商業銀行開設儲蓄賬戶,將這些資產存入其中,為這些銀行提供最初的基礎存款,并收取相應的利息,實現股東資產的保值增值。而財政部將不再持有大量財產,只擁有一個小而靈活的賬戶,根據每年的財政收入量入為出。
各商業銀行主要由股東牽頭成立,此后也會接納經過審核的民間銀行。它們將以盈利為目的自主經營,吸納存款、發行銀行儲蓄券、放出貸款,視情況也會開放金融投資業務,同時在客觀上也為整個社會提供資金和金融服務、促進經濟繁榮。
東海聯合儲備局將發揮中央銀行的職能,發行金屬鑄幣,規定各商業銀行必須向它存入一定數額的準備金,儲蓄券的發行也必須接受它的監管。它將監控經濟的運行情況,調節金融系統的數據,以保證經濟平穩發展。顯而易見,這必將是未來東海體系中的擎天一柱,孔嘉誼對這個職位也志在必得,現在他已經在著手準備東海儲蓄所的拆分事宜,準備把它的存貸業務拆分成一家獨立的商業銀行,剩下的部分則作為聯儲局的基礎班子。這也意味著孔嘉誼這一系與過去的“財政系”切割,搖身一變成了嶄新的“央行系”。
四、軍委會 作為至關重要的軍事力量,自然要由全體大會親自管理。軍委會下設總參謀部、總裝備部、總后勤部等一系列相關機構,專注于提升作戰能力、制定戰爭計劃。
不過,為軍隊提供裝備、補給等的相關企業仍歸屬于東海商社管理,管委會中也依然保留了安全部和海洋部兩個部門,用于給陸海軍募集兵員、發放資金、協調軍地關系,并參與宏觀戰略的制定。顯然,這是為了牽制軍方,畢竟讓軍隊完全獨立可不是個好主意。
五、司法及檢察系統 司法系統倒本來就是由全體大會直管的,而且耗用人力不多,早早就鋪設到了縣。這一系統過去存在感不大,主要用于彰顯全體大會的權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維持秩序,也就是起到古代縣令的作用。改制后全體大會決定進一步建設檢察官體系,用于向法院提起公訴,將來也可以用來處置瀆職的公務員,制衡官僚體系。
六、公民制度 憲章中,把東海國管理的人口分了居民、國民、公民三類。其中,只要是生活在國境內的人口,包括本土人和外國人,都可稱“居民”;而登記在冊、具有戶籍的便是“國民”,享有一些體制化的便利;只有滿足了一定條件的國民才可成為“公民”,具有一系列獨特的權利。
全體大會對公民的掌控力最強,國民次之,居民最次,因此待遇也親疏有別。長遠來看,由軍人、富裕農戶、城市中產階級、小商人和小企業主等構成的公民階級是全體大會的天然盟友,因為兩者之間還夾著一個官僚和大資本階層。對于全體大會來說,這個中間階層不得不存在,卻又可能壯大到難以控制,威脅股東們的統治,因此必須培養堅實的基本盤制約他們;而對于公民們來說,這個中間階層直接壓迫著他們,想要減輕壓力,只能依賴于全體大會的“公義”,因此會支持全體大會的權威。
兩者不但對內有共同利益,對外也有相同的立場。如果外敵入侵成功了,全體大會肯定會倒霉,但他們一手培養起來的官僚、資本可不一定,只要投靠過去照樣吃香喝辣;真正的底層也無所謂,反正到哪都是被剝削。只有在東海體系中收益的公民階級才會受到切身的損失——他們就是想賣國也沒什么能賣的,反倒過去享有的權利多半會被剝奪,被分配給入侵者自己的基本盤——所以,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只能聽從全體大會的召喚,提起槍來跟敵人干了!
只有具有共同利益,才有長遠合作和相互扶持的基礎。
為了引導公民階層,全體大會有兩個工具。其一,是日益發達的報紙、書籍、戲劇等媒體,以嚴肅新聞和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娛樂作品的形式,向他們灌輸全體大會高大上的形象和一系列“國家”“民族”“忠誠”等概念。其二,則是過去的縣級自治機制,這個機制現在還被鄉紳掌握著,但是逐漸會被越來越多的公民滲透進去,成為他們由下而上發聲的機制。畢竟,對于股東們來說,如果只是把人派到基層去而無法從基層得到反饋,那算得上什么控制基層呢?
史若云讀完這長串的文檔后,長長出了一口氣,又灌了兩口茶,才說道:“目前的第二版就這些了,有人有特別的異議嗎?”
眾人相互看看,都搖了搖頭,沒有表示反對。孔嘉誼出聲道:“反正也不急于一時,就先發到股東們手頭,一邊踐行一邊討論一邊完善吧。”
史若云點頭道:“正合我意。那就定下兩個時間點,一是今年七月下旬的全體大會,屆時將意見整理成正式版本,如果通過了,那么就在十月份正式實行!”
意見中平,眾人皆點頭道:“好,就這么辦吧。”
石頭落地,操心了半個月的史若云終于露出了笑容:“好了,總算是搞定了。哈,我們這個草臺班子,走到現在,終于算是真正的立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