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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一章:后續4500字

熊貓書庫    美劇大世界里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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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盾局灰溜溜的走了,帶著基爾格雷夫的尸體走了,對他們來說,即便是尸體也有大用,要是能研究出基爾格雷夫的能力關鍵,對他們來說也是勝利。當然可能性不大。

  也不知道這個世界是怎么回事,凡是涉及到超能力的科學,都變得極度不科學。比如在這個世界,克隆技術雖然不能說已經完善,但比起凱上輩子已經超出不知道多少,可偏偏全世界的克隆實驗室都從沒克隆出一例超能力…科學家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很神奇。

  當然,或許神盾局會有新發現也說不定?

  反正凱無所謂,就算克隆出來對他也沒用,他干嘛要在意。

  至于神盾局會不會因為這個而找他的麻煩…除非神盾局吃多了,才會因為一個恐怖分子來找凱的麻煩。就算真的把凱告了,對凱來說,最多就是一個革職查辦,還是搞不好第二天就重新上班的那種。所以神盾局不會那么無聊。

  再說了,他們做事本來就不地道,他們現在給他們自己擦屁股都來不及,怎么可能有心思去找凱的麻煩。

  所以凱殺人殺的理直氣壯,因為根本不會有人找后賬。

  再說了,這種變態不殺了,留著過年?

  同時,凱對神盾局的忌憚也更加嚴重了,在凱看來,神盾局的作風已經脫離了一個執法機構,或者特工機構的底線。他們并不為聯邦服務,甚至不為安理會服務!

  這就有意思了,一個如此龐大的機構,拿著安理會和聯邦政府的撥款,可卻根本沒考慮過聯邦政府和安理會的利益…這算什么?自己出錢養了條白眼狼?

  他們有著自己的利益述求,甚至在這個利益訴求之前,聯邦政府和安理會都要讓步!

  神盾局已經不受控制了。神盾局常常說,他們在維護世界和平,那么好了,他們代表了誰?

  凱想了一圈,發現他們誰都不代表。

  你說神盾局代表了全體人類?

  呵呵,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知道神盾局,他是怎么代表的?還有,誰給他的權力代表了全人類?

  你說神盾局代表了美國?

  呵呵,你見過一個代表美國的機構,完全不在意美國人的利益的嗎?

  安理會?

  別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安理會誰都不代表。

  所以咯,神盾局這個怪物已經獨立于全世界之外。

  其實吧,如果只是這樣,也沒什么大不了的。甚至說,這樣的神盾局才真正有可能成為一個全球性的組織。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不偏不倚。

  可偏偏神盾局很多時候,都是打著維護美國利益在做事。

  而且神盾局的總部還特么在華盛頓…

  總之啊,凱有一種感覺,神盾局絕對是個大麻煩。

  當然,這件事暫時輪不到凱來操心。他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比如家里的那位。

  第二天凱遲到了,嗯,不僅僅是遲到那么簡單,應該說是曠工了半天,到了下午凱才終于來到警局。

  米絲蒂感到很奇怪。

  雖然凱并不是喜歡坐在辦公室的領導,有時候也會不來警局,但米絲蒂知道,凱是一個絕對負責的局長,如果他不來,一定會提前打好招呼,甚至會告訴米絲蒂原因,并叮囑米絲蒂有事一定要通知他。

  可偏偏這一次,明明警局忙的要死,可局長大人卻一上午聯絡不上。

  這絕對反常。

  結果下午局長準時上班了,而且顯得精神煥發,但同時又顯得患得患失。好像有什么喜事,又好像有什么遺憾。

  米絲蒂一直不覺得人類的表情能有那么豐富,可偏偏這一幕就在自己這個平時大多數時間都面癱的局長臉上出現了。

  按照平常的習慣,米絲蒂很快端了一杯茶過來。

  對了,凱不喜歡喝咖啡,這一點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所以一般的時候,凱都是礦泉水就能解決。當然坐辦公室嘛,講究個格調,所以就換成了茶。茶,凱常喝,但也不怎么講究,也沒講究,基本上就是幾十塊一斤的茶葉就能解決,好的他上輩子也買不起,其實他喝茶也沒喝出什么道道,有喝的就成,他喜歡喝熱茶,帶點苦味,能讓人更精神。

  到了這邊,也不缺錢。但對茶依然不了解,他的茶葉都是阿福準備的。還是那句話,有就喝,也喝不出好壞。

  只是今天,米絲蒂沒有如往常一樣,放下茶杯就走,反而站在原地,等了半天。

  “怎么?等著我給你小費?”凱好奇的看過去。

  米絲蒂嘿嘿一笑,然后八卦的湊過來:“局長,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和那個新超級英雄…”

  說著擠眉弄眼。

  昨天蘇茜和凱相擁的畫面很多人都看到了,昨天晚上就在警局傳遍了,有很多人說局長會明目張膽的干掉那個超能力變態,就是為了給昨天那個穿著黃色緊身衣、黑貓面具,身材超好的女超級英雄出氣!

  還別說,這玩意還傳的有鼻子有眼的。

  反正很多人相信,特別是男警員。

  因為…那個女超級英雄的身材真的很好。

  凱扯了扯嘴角,對米絲蒂招招手。

  米絲蒂馬上屁顛的跑過去,結果凱拿起邊上的一個文件夾就拍了過去!

  “一天天的,你來警局是來傳八卦的嗎?不用做事了?“

  米絲蒂馬上抱著腦袋,鼠竄出去。

  放下手中的文件夾…凱心里也有點五味雜陳。

  遇到蘇茜,自然開心。兩人昨天聊了很久。

  當然是在激烈運動之后。

  凱還好,畢竟他沒有空窗期,這一點上看,他毫無疑問是個渣男。可蘇茜就不一樣了,這個看似狂野的女孩,對凱的思戀一直一直在積累,壓抑,在遇到凱的那一瞬間就爆發了。

  她像是有說不完的話一樣,全程不斷的述說著自己到底有多想念凱,又多愛他。

  講真,凱的確很感動,可他不明白,為什么她不來找自己。

  蘇茜對這個話題一直都很回避,直到最后凱強硬的說道,如果不說,那么他就自己去查。

  沒辦法,蘇茜將自己捉賊的事情說了出來。

  對于蘇茜偷盜這件事,凱自然不喜歡,可他又不是個憨憨,在此情此景下,他真那么做,就不是直男不直男的問題了,完全是腦子有洞…

  他只能安慰蘇茜,自己不在意。

  只是委婉的表示,她完全不用為這件事感到愧疚,以后不那么做就行了。反正凱有錢,于是凱當著蘇茜的面,給阿福打了個電話,讓他專門組織一個基金會,用以以各種名義賠付那些被盜的無辜群眾,至于那些壞蛋和為富不仁的家伙…活該!

  然后讓阿福借由金士曼的消息網,對地母神的殘片進行收購!

  你看有錢人的生活就是這么樸實無華。

  還用得著她一個初出社會的女孩跑去風里來雨里去的高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簡直亂彈琴。

  總之凱覺得自己有必要幫忙。

  可惜,凱好像低估了美國女孩那所謂的自由意志。

  就像凱利更喜歡專注自己的超級英雄事業一樣,蘇茜…并不討厭這個任務。

  這是真的。

  她喜歡飛檐走壁,懲惡揚善的舉動。

  她并不想活在凱為她圈定的圈子里。

  凱看似什么都為她著想了,可那又何嘗不是一種大男子主義呢?

  雖然凱自己并不覺得。

  所以等到操勞五六個小時之后,凱醒來,蘇茜卻離開了。

  倒不是那種決絕的離開,她留下聯系的方式,也要走了凱和阿福的聯系方式。并接受了那個基金。但多余的就沒要了。

  她走的瀟灑,可問題是讓凱摸不著頭腦。

  直到人生經驗更多的阿福說明之后,凱才能理解蘇茜的想法。

  很…奇怪的想法。

  但凱尊重蘇茜的選擇。

  畢竟他也從未想過真的讓蘇茜呆在那個所謂的圈子里。他只是…不想讓她那么辛苦而已。但別人既然愿意,也享受這份辛苦,凱能說什么呢?

  唯有祝福和支持而已。

  凱其實沒看上去那么閑,基爾格雷夫雖然一個撲街了。但留下的爛攤子真的不少。

  首先,警局怎么著也得給公眾一個交代吧?

  這一點上,警局上層在接到了凱的完整報告后,立刻拍板,把這件事掩蓋下來。超能力什么的,還是當傳說比較好。真要公布了,還不知道有多少麻煩呢!

  警局可不想在這個上面自找麻煩。估計政府方面也不希望這件事曝光。

  所幸,現場留下的東西,讓警局有了可以糊弄媒體民眾的說法。

  馬特他們從俄羅斯黑幫那里搶來的錢和貨!

  那可是近三千萬美金和價值過億的貨!

  就當是黑幫為了這些東西火并。

  現場黑幫和警察死傷慘重?

  那好辦,弗拉基米爾不是還活著的嗎?

  甩鍋給他們好了,就說這倆人喪心病狂!

  雖然警局依然會被媒體噴,但好在他們在第一時間控制了局面,還抓到了罪魁禍首,總體上看,也是一場勝利。說的過去。

  接下來的麻煩就是霍普的案子和封口了。

  封口很簡單,所以那天參與的警察都得到一筆有警局發放的三萬美元的封口費,以及一份賠償金是封口費一千倍以及還要刑事追責的保密協議。

  白得三萬美元,當天的警員自然沒什么意見。畢竟這可是不用交稅的收入,在紐約新警員第一年的年工資大約在五萬,之后會逐年漲,到了喬治這個級別大約十萬左右,凱是特聘,級別又比一般的分局長要高,所以他的工資是特批十五萬。平均下來所有警員的的工資大約在六萬。

  三萬美元相當于半年的工資,誰不高興?

  所以警員這邊很快就搞定了,沒人會愿意為了一時口嗨,失去工作的同時還要背上巨額債務和進監獄。那些團伙就更直接了,直接逼他們簽保密協議,換取正常量刑,否則就等著牢底坐穿!

  現在唯一剩下的問題,就是霍普的案子了。

  關于這件案子,凱和首席地檢哈維的分歧非常大。

  倒不是哈維不相信超能力,而是這件案子他們該怎么向公眾交代。

  眾目睽睽之下,霍普的確殺人了!

  這沒的洗!

  哪怕證明力霍普是無辜的,那又怎么樣?

  法院上是講證據的!

  可這些東西能拿出來當證據?事實上哪怕拿出來,估計法院也不會采納。

  超能力?

  開玩笑!你當陪審團是什么?

  這種超乎常識的東西,不說陪審團了,法官就給你直接駁回!

  檢察官的工作可不僅僅保證公訴勝利和法律正義,他們還需要讓人們相信法制!

  你這個結果呈上去,法制就完蛋球了!

  至少哈維沒辦法接受。

  霍普很可憐,沒錯。

  但現行法律中根本沒有針對被催眠后犯罪的法律條文,也沒有相應的判例!最接近的法律條款是“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是指行為人在他人對其施加精神強制,處于恐懼狀態下,不敢不參加犯罪。對這種犯罪所以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是因為雖然他參加犯罪有違背意志、不得已的一面,但最后參加犯罪仍是由其意志決定,其人身并未受到強制,主觀上仍有意志自由,只是畏于自身遭到危險。這種行為人主觀上是有罪過的,因此,應當負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按照這個條款不管怎么樣霍普都要入罪!

  除非凱能夠在法院上證明,這種催眠的確存在,當時的霍普沒有自我控制能力!

  可問題就在這,凱證明不了。

  這里需要科普一下催眠。催眠不是讓一個人睡覺,也不是讓一個人迷迷糊糊失去自我。它反而能夠讓一個人更加“精神”,各種感官會比平時敏感數倍,想象力創造力甚至智商都會有所提升。因此,被催眠的人意識非常清晰。催眠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它讓人更加“專注”。從催眠誘導開始,催眠師就會讓被催眠者專注于某一事物,例如催眠師的聲音、水晶球、某種觸覺、一張白紙上的點。當一個人完全專注于此,他就進入了催眠狀態。

  那么,假如催眠師要求被催眠者殺人會發生什么呢?通常會有兩種情況。第一,被催眠者無動于衷,第二,被催眠者立刻從催眠狀態恢復過來。同理,催眠師所要銀行卡密碼,性侵,命令其跳樓,都會產生上述現象。

  為什么會這樣呢?因為人進去催眠狀態,意識依然清醒,很清楚周內發生了什么。他之所以能夠聽從催眠師的指令,是因為他相信聽從指令很安全,不會造成麻煩。但是當催眠師有過分要求時,人本能中的防御模塊被啟動,立刻讓人從專注狀態進入警覺狀態,催眠效果消失。

  當然不是沒有辦法避免,比如不讓他殺人不就沒事了?比如殺只雞?只要讓被害者,在被催眠者眼中是只雞!

  不過這是理想化的狀態,只在理論上是成立。

  技術上…反正沒聽過有人能做到。

  說服陪審團,不可能只是單純在理論上說服,這需要驗證!

  做不到…說的再好也沒用。那可是殺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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