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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七章:蝙蝠戰甲求月底,

熊貓書庫    美劇大世界里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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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凱的房子前幾天就裝修完成了,原本凱打算請重案組的人一起來開個趴體慶祝一下,美國人也講究這個。可最近事情太多,根本沒時間,只能等事情結束過后再補上。

  也因為這樣,凱也搬回了房子。至于阿福,最近都不知道再忙什么,一直看不到他的人影。不過凱也沒怎么管,他都這么大的人了,能照顧自己,也沒有那種貴族病。

  不過難得的,今天晚上阿福居然再加。

  “老爺。”阿福依然是那副英倫管家范,不管何時何地,身子都站的筆直,頭發一絲不亂,看著就精神。

  凱點點頭,沒說話,說實話,凱有點累了,不是身體上的,而是心理上的。不知道為什么,總感覺有點倦怠。

  “老爺,晚餐已經準備好了。您是先…”

  凱不等阿福說完,直接說道“先吃晚餐吧。”

  阿福點點頭,很快,他就推著一個小餐車過來。一開始凱還沒有在意,等到菜端上來之后,凱才發現,居然是中餐!

  而且不是那種改良版的中餐,看起來相當正中。

  紅燒肉,剁椒魚頭,皮蛋豆腐湯,玉米火腿腸,最驚喜的是居然還有口水雞!

  這可不是一般中餐館能夠做出來的菜式,因為這里面很多都是家常菜,其中魚頭更是罕見,畢竟美國佬不愛吃內臟和魚頭。

  看到這些熟悉的菜式,凱有點驚喜的看向阿福。

  “阿福,這是?”

  阿福驕傲的一笑,說道:“之前聽您說喜歡中餐,尤其是對唐人街那家正中湖南菜很喜歡,于是我就趁著最近有時間,專門學了做中餐,而且特別尋找那些一代華人移民請教。”

  這個世界和凱前世差不多,移民的多是沿海省份的人。特別是以廣東福建為最,內地的人相反對移民沒有那么多的意愿。所以想找到會正宗中國菜的人不多,會這種家常特色菜的人更少。從這里就可以看得出阿福是下了功夫的。

  看著這一桌子菜,凱瞬間感覺精神一振。

  嘗了嘗味道,發現還是有點怪怪的,也許是原料的原因,和正宗的中國菜還是有點差別的,別的不說,就單口味上,就有點偏清淡和甜味,特別是剁椒魚頭,風味少了很多。不過這也能理解,畢竟這破地方也沒泡椒。

  至于味道上的差別,估計是教阿福的那位廚師,默認了凱是一個外國人,適應不了咸拉鮮香的口味。

  但這已經很不錯了!

  凱今天吃的很爽。吃到后面,凱突然想要吃燒烤了。

  不是美式的bbq,而是前世的烤串。

  想吃羊蛋羊腰,想吃烤羊肉串。

  對于內臟,外國人是真的不愛。但凱突然就想吃了,管他的,于是他就吩咐阿福去找原料。

  阿福著實吃了一驚,事實上外國人也不是真的不吃內臟,事實上歐洲那邊是吃內臟的,只是沒有中國那么牛逼,連豬腦子都吃,美國人是真不吃內臟。原因也很簡單,美國人基本上都不怎么會做飯。

  你去看美國的那些米其林餐廳,一水的全是外國菜,至于美國菜…就沒這個說法。甚至在很多歷史悠久的國家認為美國就沒有自己的彩色,都是抄別人的。

  不過就算西方人吃內臟,但阿福對凱想要烤腰子吃,還是有點接受不來。

  凱也不明白這有什么接受不了的,他們也吃肝臟,甚至連胰臟都吃,為什么就接受不了腰子呢?

  雖然阿福很費解,但由于凱的堅持,他也沒有多說什么,只是答應會去辦。

  這也是凱喜歡阿福的原因。

  吃完晚餐之后,阿福不知道從哪搞來了一個箱子,有點像大的行李箱。

  “這是什么?”

  “這是凱利小姐送給您的生日禮物。”凱的生日有四個。一個是他前世的陰歷生日,上輩子他過生日都是過陰歷生日,不過陽歷的時候也會過,特別是在父母去世之后,他基本就不過陰歷生日了。陽歷生日就不談了,身份證上是什么日子就是什么日子。第三個生日則是他穿越出生的日子,他對這個日子基本無感,別人不提醒,他也不當回事。

  而且到了現代之后,歷法都變了,這個生日自然不了了之。

  第四個生日,就是現在他的身份文件上的出生日期。這個生日嚴格來說,并不是凱的,而是來至于亞當。所以凱對這個生日也不怎么在意,壓根沒過過。

  其他人也沒在意,畢竟不過生日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不知道有多少人連父母都沒有,過個屁的生日。

  所以阿福說道生日的時候,凱一臉問好。

  阿福也明白凱的疑問,凱出生在一萬年前,可一萬年前的古凱爾特人的天文歷法和現在完全不一樣,都不知道該怎么換算。

  “凱利小姐和戴安娜小姐以及凱瑟琳小姐,決定了把您從陵墓蘇醒的這一天當做您的生日。”

  凱聽到之后,也沒有去糾結這個。反正就是一個生日而已,他自己都不在意,自然就隨他們咯。

  在說話的當口,阿福終于讓箱子里的東西閃亮登場。

  可凱看了卻陷入了沉默。

  “這什么東西?”凱面無表情的看向阿福。

  阿福也有點尷尬,畢竟這在他看來,也覺得太孩子氣了。

  “作戰服。”阿福說道,末了又覺得不太準確,補充了一句:“這是凱利小姐為您和她定制的情侶版。”

  沒錯,這就是傳說中的超級英雄制服!

  阿福接著解說道:“納米微晶纖維雙織紗面料,加強型縫紉,可以完美的防御穿刺傷害和子彈,這種纖維的強度可以保證,只要不被狙擊槍近距離擊中,就絕對不會被射穿。防火防酸,另外戰甲內部還采用碳纖維粘貼進行抗震加固,最大限度吸收傷害。”

  說著阿福還敲了敲戰甲,雖然是纖維制品,但卻極為堅固。然后阿福有提起戰甲后面的披風:“金士曼自己生產的特殊記憶面料,正常情況下很柔軟,但一旦通電…”

  說著阿福不知道按動了戰甲的哪里,只聽見一陣輕微的電流聲響起,戰甲背后的披風一下子展開,變成一對蝠翼。

“…分子就會重組,變得堅硬無比,可以在近距離抵擋手槍子彈。唯一的缺點就是需要電力支持。另外還有這個。”阿福放下了披風,抬起了戰甲的臂甲。那臂甲上面有三道刀刃,在刀刃和臂甲的連接處則是一個圓形裝置,不  過從外表看不太出來有什么用。

  但阿福將臂甲內部的一個按鈕按了一下之后,那三道刀刃立刻射了出去。刀刃在空中立刻張開,變成三枚蝙蝠形狀的飛刀,更神奇的是,那選裝的蝙蝠飛鏢居然在空中懸停了。

  接著阿福吹起了口哨,而那些蝙蝠飛鏢立刻根據口哨的音調變化開始上下翻飛!

  這居然是聲控飛鏢!!!

  凱立刻感興趣了。

  事實上基本上沒哪個男人會拒絕這樣的東西,男人嘛,誰還沒個機甲夢呢?

  “得益于上一次我們解決了瓦倫丁,得到了他的音波技術,其中有很多我們已經開始用在了我們的新裝備上,這些蝙蝠飛鏢就是其中之一。這些飛鏢的刀刃采用了高頻振蕩切割技術,可以非常輕易的切割任何東西。”

  阿福一邊說,一邊拿出一顆小孩拳頭大小的實心鋼珠丟了出去,接著吹起口哨,三枚蝙蝠飛鏢立刻像是乳燕投林一般,飛向了鋼珠。也不見有什么聲音發出,鋼珠就被分割成了十幾塊。

  等到分割玩鋼珠,三枚蝙蝠飛鏢立刻又回到了臂甲上去。

  “還有這個,也是瓦倫丁技術。”阿福的掩飾并沒有結束,他穿上臂甲,帶上連著臂甲的手套來到屋外的游泳池邊上。

  一陣輕微的電流聲響起。

  只見臂甲上開始閃動藍色的光芒,接著手套的手掌那一面,出現了許多小型的圓形光圈,那些光圈分布在手掌的各處。

  “音爆發射器,可以發射出三個等級的沖擊波,最低等級的沖擊波可以輕易的擊昏敵人,第二等級的沖擊波可以遠程發射出去…”只見阿福手掌出一道藍色光波發射出去,泳池里的水立刻炸開!

  “至于最高等級的沖擊波…那玩意和一捆炸藥的威力差不多。可以輕易將一輛汽車肢解。”

  除了這些黑科技,最令凱感興趣的就是戰甲的戰靴了,戰靴底部加裝了微型磁力操控裝置,可以讓人短暫浮空,在平時行動時,戰靴也可以讓人在行動之間,悄無聲息,就好像踩在空氣海綿上一樣,另外它也可以提供難以想象的抓地力,讓人飛檐走壁如履平地,甚至可以讓人與地面平行的站立在墻上!

  簡直是輕功的科技版。

  除了戰甲,還有一些零碎,都是來至于金士曼的最新產品,甚至連金士曼內部的圓桌騎士都還沒來得及裝備。

  凱的確對這些東西很感興趣。但…

  “為什么是蝙蝠俠?”

  對!這玩意簡直和蝙蝠俠的戰甲一模一樣,當然細節處的東西就不需要去深究了,總之凱看到這些玩意,第一反應就是蝙蝠俠。

  “蝙蝠俠?那是什么?您給自己新起的代號?”

  阿福自然不會知道蝙蝠俠是什么。“這是凱利小姐根據超級英雄夜梟的形象設計出來的,她本來準備給您起夜梟這個外號的,不過…我現在對蝙蝠俠這個代號更加認同。”

  凱瞪大眼睛看向阿福。他啥時候說過要出道當超級英雄了?

  阿福似乎看出了凱的想法,他微笑的說道:“雖然凱利小姐的提議有玩笑的意思,但我卻覺得,這樣的建議也不無不可。”

  凱瞪了一眼阿福,責怪他跟著凱利一起胡鬧。

  “不,老爺,我并不是支持凱利小姐的小愛好,而是出于對您自身的情況而得出的結論。”

  “什么結論?”凱沒好氣的說道。

  阿福微微鞠躬,認真的說道:“您是騎士之王,黃金的獅子。是傳說中的騎士,你注定不會是普通人,也做不成普通人。您難道真的一直就這么當一個小小的警察?”

  聽到阿福的問題,凱有點不知該怎么說。

  沒錯,他壓根就沒考慮過未來,他一直都想的是既來之則安之。他沒什么欲求,他有的是錢,也擁有別人求之不得的力量,更擁有漫長的生命。這也是他感覺到煩躁的原因之一。

  或許有點矯情,可事實的確如此,當他擁有一切,又沒什么欲望的時候,他總感覺人生沒什么意思。

  倒不是說厭世,而是怎么說,應該說是無聊。

  “您討厭被打攪,又不愿意對很多事袖手旁觀。”

  凱的個性的確如此,看起來冷淡,可實際上看到一些看不過眼的事,又自覺不自覺的就插手。這是他當警察的原因之一。

  “警察這個身份是有局限性的,但蝙蝠俠這個身份卻沒有。您為什么不試試呢?”

  凱抹了抹蝙蝠俠戰甲,突然覺得阿福說的有道理,事實上他自己也是這么做的,漢尼拔這個馬甲不就是干這個的?只是之前一直都怎么放在心上而已。

  看著這拉風的戰甲,凱陷入了思考。

  洛杉磯東郊,一處倉庫內,伯班克正躺在一張簡易的病床上,十幾名手下分布在周圍,只有兩名小弟,滿臉是汗的為伯班克進行治療。

  說是治療,實際上就是小心的為伯班克身上取下彈頭。這倆人一看就不是專業的,那個手抖的,就像篩糠一樣。

  伯班克卻對身體上的特通一點沒有反應。可這并不能讓兩名手下放心,因為誰也不知道下一刻,伯班克會不會發飆。

  終于當最后一刻彈頭被取出來之后,兩人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氣。

  總算是沒出岔子。

  等到他們幫伯班克打上繃帶,立刻逃命似的跑開。這和賭命一樣,要么沒事,要么死翹翹!太刺激了。

  “查到了那個警察的住處了嗎?”

  伯班克沙啞的聲音像是剛剛從酷熱干燥的沙漠里回來一樣,干裂的不得了。

  “查到了。”

  “今晚,我們再次行動!警察絕對不會想到我們會再次行動,所以我絕對不允許失敗第二次!帶上所有裝備,包括炸藥,你們應該明白,既然接受了金并的任務,要么成功,要么死!沒有第三個選擇!”

  “明白!”

  一群搶手顯然明白伯班克的意思,于是稀稀拉拉,低沉的回道:“明白!”

  也就在這時,一個機械冰冷的電子音在他們頭頂上響起:“明白。”

  這聲音辨識度高的不像話,誰都聽得出來,這根本不是他們之間任何一個人的生意。

  反應最迅速的幾人毫不猶豫地舉槍指向聲音傳來的地方。但一群人看過去,卻沒發現有任何異常。空蕩蕩的廠房上面,只有孤零零的鋼架大梁,連個鬼影子都沒有。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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