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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圖窮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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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各位管事回家通知消息的時候,李牧也讓人往宮里送了消息,與他相近的幾個人,例如唐儉,程咬金,王鷗等,雖然與鹽和礦沒有什么關系,但他依然派人送了信,作為旁聽參與。

  人派出去之后,李牧和家人美美地吃上了一頓火鍋,然后跟李重義一起出發了。

  未時,李牧抵達天上人間。無視了所有投射過來的目光,徑直用升降機上了四樓。在他來之前,幾乎所有受邀的人都已經到了,按照各自的陣營,三三兩兩坐在一起。

  李牧掃視了一下,頭面人物幾乎全到了。王珪和長孫無忌,不但自己到了,還帶上了長孫沖和王普,顯然是把倆人當做主事人在培養了。

  高公公也到了,見李牧來了,湊過來耳語了兩句,告訴李牧李世民也來了,只不過沒有在現場,正在陪李淵說話。

  李牧知道,等會他正式開講的時候,李世民一定會過來。但他也沒什么可緊張的,今天會議的內容,在上午賢者時間的時候,他已經想得很清楚透徹了。

  看著時間差不多了,李牧站起身,來到小陳公公為他準備好的案幾后站定,舉起他帶來的自制擴音器,道:“大家請肅靜,聽我說!”

  討論聲漸歇,李牧等到完全安靜下來,才再次開口道:“首先我要說一下,今天我把大家聚集在此,并言明要主事人親自到場,絕非我李牧狂妄。而是我今天要說的事情,牽扯到各位的錢財,而且涉及的數目非小。作為大唐鹽業和大唐礦業的發起者,我有義務向大家解釋清楚,這也是為了撇清責任,否則一旦生意出現了什么問題,大家怪罪在我的身上,上百萬貫的財產,我李牧可賠不起。”

  這話沒人反對,確是實情。便是五姓七宗這樣的門閥,也不敢妄言家底有一百萬貫。李牧雖然有錢的名聲很響亮,但他只是肯花錢而已,若論家底,在座任何一個,都要超過他數倍。

  李牧對旁邊的小陳公公示意了一下,小陳公公叫上來兩個人,搬過來一個架子,架子上面是一張宣紙,充當了黑板的作用。

  李牧接過毛筆,在宣紙上書寫公司二字,字當然是非常難看,但是今日來此的人,也都不是為了鑒賞書法,沒人挑他這個。

  李牧指著公司說道:“我就不寒暄了,直接進入正題。首先我要解釋的是,為什么要費這么大的勁兒組織一個公司。原因非常簡單,因為要做的生意太大,動輒上百萬貫的投入,沒有人負擔得起。因此,我們要聚合大家的力量,來做這一門生意。那么問題隨之產生,如此大的生意,如此大的利潤,誰來說的算,利潤又如何分配,怎樣才能做到公平?這便是公司存在的意義。”

“各位入股的時候,我已經跟大家都解釋過了股份的意義,股東的意義。現在我要說的事情,則更進一步,我要告訴大家,你所對應的股份,所擁有的權力。我把方法傳授給大家,在做其  他生意的時候,各位也可以借鑒一二。”

  李牧說完,在紙上寫下六十七、五十一、三十四、十,四個數。寫完了,他把毛筆放在一旁,解釋道:“把一個公司的股份分成一百份。若一人占據了其中的六十七份,意味著他對公司有絕對的控制權。其他所有股東的意見他都可以不聽,一人決定所有事情,包括解散公司。當然,這種情況在目前的兩個公司是絕對不會出現的,我在后面會解釋原因。”

  “若一人擁有五十一份,意味著他對公司有相對控制權。相對控制權,不能解散公司,但是可以隨意安排公司事項。”

  “若一人擁有三十四份,意味著他對公司所做的事情擁有否決權。否決權的意思就是,這個人不能決定公司去做什么,但是他可以決定公司不可以做什么。”

  “若一人擁有十份,意味著他可以對公司的決定保有質疑權。他可以提出質疑,邀請股東開會表態,若加起來持有超過五十一份的股東對他的質疑表態支持,便可以更改公司的決定。”

  “而少于十份的人,只能行使聯合管理權。舉個例子,兩個擁有五份的股東聯合一起,可以行使十份股東的權益,只要你們兩個人的想法是一致的。否則,只有五份的股東,就只能分利潤,沒有管理權。”

  李牧提出的這四個界限,乃是后世企業股權的九道生死線中的四個,算是一個簡化版。他沒有照樣全搬過來,是因為其他的都用不上,也不適用。比如說申請破產之類的,他目前發起組織的幾個公司,根本就涉及不到破產,主要的問題是分配。

  李牧說完了,看向眾人,問道:“如果有人沒聽懂,可以提出來,我再解釋。”

  沒有人說話,李牧繼續說道:“回到剛才我留下的問題上,為什么我說目前的兩個公司不會有六十七份股東出現。那是因為,這兩個公司涉及到的行業,都是國之根本。”

  李牧說到這里,在角落發現了李世民,頓了一下,繼續說道:“國之根本,必須掌握在朝廷手里,換言之,天下歸屬李唐,國之根本,必須在朝廷手中。這一點,我不解釋,大家想必也都能夠明白。”

  “因此,大唐礦業和大唐鹽業,不但不會有六十七份股東,五十一份股東也不會出現。這是前提,沒有這個前提,公司也成立不了。”

  李牧說的這些,在場諸人都能夠理解。

“作為兩個公司的發起人。我為公司的設置是,有且只有一個三十四份股東。他可以行使否決權,同時他也自動成為所有股東的代言人,由他代表所有股東在律法的限制下,與朝廷進行交涉,我稱之為法人。除了這位三十四份股東之外,其余所有股東不得超過百分之十五。這是為了防止形成兩家獨大的局面。在已經有一個三十四份股東的情況下,再有一個十七份股東,他們聯合起來的股份便超過了五十一,足以決定公司的任  何事情,因此這樣的限制是必須的。”

  “但是,目前的情況看,即便是三十四份股東,也是一筆龐大的錢財,因為每個公司的注冊資本是一百萬貫,三十四份,就是三十四萬貫。還是沒人負擔得起,為了解決這種局面,我建議大家成立也成立公司。即,不以單個家族作為公司股東,而是以聯合起來的公司所為公司股東,一樣行使權力。這樣,小的出資者,也可以參與到入股中來。”

  說著李牧來到王珪身旁,道:“給大家舉一個例子,太原王氏作為大唐礦業的三十四份股東,但是太原王氏拿不出三十四萬貫,于是王侍中便在我的指點下,成立了太原集團。聯合太原六姓九大族,共同出資三十四萬貫,其中太原王氏出資二十三萬貫,占據太原集團的六十七份,形成絕對控制。再以太原集團作為大唐礦業的三十四份股東,一樣行使否決權。我這樣說,大家能夠理解了么?”

  只是稍作變通而已,沒有什么理解上的難度,依舊沒有人提出質疑。

  “很好”李牧頗為欣慰地點了點頭,道:“說完了股權結構,我們再來說一下,關于分賬的事情。”

  李牧笑了起來,露出了非常標準的六顆牙齒微笑。不知怎地,眾人看到他這樣笑,心里都是一顫,不約而同地冒出一個想法:他該不是又要搞什么鬼吧!

  如他們所想,李牧清了清嗓子,道:“有道是無利不起早,我為大家如此出謀劃策,發起這么大的生意,自然是要有所回報的。”李牧掃視了一下,問道:“各位,我提出這樣的要求,非常合理吧?”

  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還能說不合理么?尤其是大唐鹽業這邊,李牧還沒把如何制鹽的方法告訴他們,沒有制鹽法,一切都是浮云,不答應還能怎樣?

  李牧也不管有沒有人反對,自顧地說道:“我來長安之后,總體上就做了兩個生意。大家也都知道,灞上酒坊和馬場兩項。分別與我的兄弟李思文,還有宿國公程伯父合作。我也不藏著掖著,酒坊呢,我是占了一半。大家也都知道,酒坊的生意好,完全是因為我的秘法,我算是吃了點虧,但是沒關系,這是我們兄弟間的事情,我并不介意。再說馬場,馬場我是占了兩成。這兩成是這么算的。其中一成,是因為這個點子是我出的,沒有我的點子,就不會有馬場。還有一成,是因為馬場的touzhu用了我的算法,我的算法可以保證馬場不虧錢,這便價值一成。原本經營我也參與,價值一成。但是現在馬場已經進入了正規,不需要我參與經營,這一成我便退了回去。程伯父也在,大家可以問問,是不是這樣分的。”

  眾人看向程咬金,程咬金點了點頭,雖然稍有出入,但大體上也確實如此。

  說到了這里,李牧圖窮匕見了,道:“我這個人做事,從來都是一以貫之。這回的生意,我也要拿到我應得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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