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王也是微服喬裝后,秘密來到布雷澤城堡的。布雷澤城堡之所以被國王選中,也是有原因的,因為在它的地下,是松軟的石灰巖,自它在十二世紀初建以來,擁有者就不斷地在下面挖掘——儲藏室,巡查暗道,地下工坊、廚房甚至面包房,冰窖與其他用處的洞窟等等,在路易十四決定啟用這座城堡之前,它已經有了三層地下建筑,最底層與護城河連通,深度五十四尺左右,既可以得到水源,也能擁有排水。
這個地方經過重新整修后,除了永遠不見天日,以及空氣混濁之外,也不比一般城市貧民居住的窩棚或是地下室壞到什么地方去,巫師與一部分大膽的人類醫生、士兵們在此輪班,他們很少交談,從巫師那里學來的手語飛快地流通起來。當路易在維薩里以及卜凡第的大家長陪伴下走入通道時,守衛們先是警惕地打量他們,驗證過他們的身份后才深深地鞠躬,拉起鐵閘門允許他們繼續深入。
石灰巖的洞穴通道只經過粗略的打磨,巫師的熒光植物與火把交相輝映,按照警備的要求,三十尺內必須能夠看清對面來人的五官——因為狼人一躍就至少有二十尺,這里的守衛都配備弓弩與火槍,射程都在五十尺以外,三十尺的距離可以保證他們連續射擊兩次——在這種狹小的通道里,狼人龐大的軀體可以保證這兩發弩箭或是子彈沒有脫靶的機會。
路易抬起頭看了看上方的天頂,這個高度可以容許人類從容地往來,但對于變化之后的狼人就不太友好,他是親眼見過狼人的,它們的速度與力量,巨大的體型在開闊的地方就像是一部覆蓋著裝甲,滿身尖刺的戰車——也許是考慮了這點,對狼人更加熟悉的巫師們沒有過于開拓地下洞穴和通道,而且,他們可能只走了幾百尺,就經過了好幾道鐵閘門。
“請容許我…”在即將到達目的地的時候,一個巫師上前來,他的手里舉著一瓶藥水,維薩里認出他正是德龍家族的一個子弟,德龍的家長曾經參與到謀刺瑪利.曼奇尼,動搖其統治的陰謀中,但也不是每個德龍人都愿意支持他的,何況在大家族中,擁有才能卻因為身為旁支而郁郁不得志的人太多了。
德龍家族的天賦就是馴養魔法生物、魔獸,狼人曾是巫師的盟友,但很快就淪落到牲畜一般的位置了。
這也不奇怪,在狼人,巫師與吸血鬼這三大黑暗種族中,狼人可以說是擁有最多獸性的種族,也就是說,身體中的動物性勝過了人性,眾所周知,人類才是最可怕的獵手——狼人在失去了最寶貴的特質后,成為地位最為卑微的一支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血族們會分做中立、魔宴與秘宴,但這是立場,不是壁壘,在路易十四與血族的沖突中,無論魔宴還是秘宴,又或是中立者,都毫不猶豫地站在了同類這邊,而他們在面對羅馬教會或是其他敵人,譬如巫師時也是如此——這才奠定了血族在表世界與里世界的基礎,就算是主旨為“避世”的秘宴,他們也同樣是黑夜中的貴族與領主,擁有權力與榮譽,更有嚴密且上下貫通的組織體系,從最高的親王到最底層的“幼兒”,他們的法令與規定是可以得到徹底以及有力的執行的。
當然,那些失去了“親長”,或是有意被胡亂制造出來的“賤民”,沒有自制力,胡作非為的家伙們,是不被承認為血族的一員的。
至于巫師們,比起血族秘宴與魔宴之間的相互敵對,他們更像是割據一地,閉關鎖境的諸侯,他們致力于營造一個可以達成內循環并且保證自己永遠居于絕對優勢的小世界,甚至不愿意往外多看一眼——就像是曾經的加約拉,巫師們都是在各個家族中相互通婚,尤其是嫡系,不與外界連通,也不向下兼容。
但這樣的小世界,至少可以擁有很長一段時間的平靜,或者說是死氣沉沉的安寧。
狼人們卻是三個種族中處境最糟糕的。
巫師與血族輕蔑地將狼放在人之前,并不是無的放矢,狼人繼承了狼的許多習性——像是嚎叫、結群、頭狼繁育等等,一些對于狼群來說十分有利且合適的習性,落在狼人中就顯得不那么合適了,尤其是在魔法側開始退入里世界的時候。
人們在數百年后研究狼群,會發現狼群的狼只數量基本上都在十幾、二十幾左右,那是因為狼群中只有首領才能孕育后代,所以狼群中,往往是父母率領著子女,又或是少數情況下的,祖父母率領著子女與孫輩,而成年后的公狼和母狼都有可能遭到驅逐,如果它們不想離開,就要爭奪首領的位置,取而代之。
離開后狼群后的年輕狼只如果組成了自己的狼群,那么與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就是敵對的關系,并不會因此融合成一個更大的種群。
這種行為模式在狼群中可行,在狼人中卻造成了一些問題——他們的族群永遠無法擴大到可以抵抗巫師與血族的地步。
一個血族氏族能夠擁有多少后裔姑且不說,每個后裔都會無條件地服從親長的命令這點就要遠勝于狼人,巫師沒有這樣特殊的制衡天賦,但他們的數量是優勢。
另外,一個血族遇到另一個血族,即便是魔宴成員遇到了秘宴成員,也很少會不死不休,一個巫師見到了另一個巫師,除非一方是正需要實驗用材的黑巫師,他們也不會莫名其妙地爭斗起來,但狼人就不同了,他們遇到巫師和血族必然是一場血肉橫飛的死斗,不同族群的狼人遇到了也必然要開戰。
所以里世界幾乎沒有狼人的棲身之處,巫師和血族沒有那么寬容,也沒有那樣大的區域可以讓他們分割。
他們原本可以居住在人跡罕至之處,但隨著人類將腳印印在了每個他們所能到達的地方,這樣的地方也越來越少了,森林被焚燒,荒野被開墾,還有數之不盡的戰爭,不斷變化的邊境線也導致了狼人的族群一次又一次地爆發沖突——就像是克雷蘭,塞爾維亞狼人的首領,他原本是源自于英格蘭國王雷克蘭的一支,梅林隨侍亞瑟王的時候,他追隨梅林,但因為梅林與亞瑟王最終的失敗,巫師退隱,他和他的族人被放逐到塞爾維亞,后來奧斯曼土耳其人攻占了塞爾維亞,在他們的統治下,狼人連茍延殘喘的余地都沒有,克雷蘭只得帶著族人接受了護持當時正在四處游蕩的查理二世的雇傭——那時候查理二世確實應允了他們可以返回英格蘭。
后來的事情就不必多說了,幾度陰差陽錯,他和他的女兒反而成為了路易十四的附庸,塞爾維亞狼人成了哈勒布爾狼人。
這個結局確實令人意外,畢竟一開始的時候,塞爾維亞的一部分流浪狼人差點成為了弒君的兇手,克雷蘭以及族人也確實剿滅了巴黎近郊的狼人。
巴黎,熱沃日以及上盧瓦爾地區,是法蘭西原住狼人的棲息地,路易十四原先還有意觀察一番,看看他們是否可以為其所用,但結果令人失望——比起塞爾維亞狼人,這些狼人不但弱小、蠢鈍,還有著令人啼笑皆非的狡獪與卑劣性情——他們簡直就是狼人中的諾菲勒,就算是路易十四尚未親政,急需力量的時候,也未必會決定用這些非人生物,遑論現在。
尤其令路易感到厭惡的是,這些狼人雖然無法對抗外來的敵人,禍害凡人倒是很有一手,在熱沃日的狼人一年要殺死數百個成人,拖走尸體或是將其撕裂后留在原地,帶來極大的恐慌與不安,不止一個村莊因為“狼災”慢慢地被荒廢掉了,對路易看來說這是一樁不可饒恕的罪過。
在得到塞爾維亞狼人的忠誠后,拉瓦利埃爾夫人率領著族人掃過大半個法蘭西,他們的戰果除了死掉的之外幾乎全在這里了。法蘭西狼人雖然無用、可憎,但狼人和狼人之間的根本還是一樣的。
路易微微閉上眼睛,走入蒸發后形成一片銀色霧氣的藥水,這種藥水可以消除人身上的所有氣味,免得狼人記住他們身上的味道。
經過了這道手續,他們就可以看到狼人了。
在原先可能被用來儲藏麥子的洞窟里——沒有窗戶,四面都是堅實的巖壁,狼人的爪子或許可以抓下表層的碎頁,但要想掘出一條足夠他爬出去的通道,不可能。而且這只渾身覆蓋著紅棕色的毛發,四肢廋長,被截去了指骨的狼人飲食中都混雜著德龍家族用來麻痹魔獸思想的藥物。
他看上去更像是一條鬣狗而不是一只狼。
不過從外表上來說,他也不是很糟糕,這里的巫師與醫生就算有一些道德敗壞,以虐待其他生物為樂的家伙,也不能損壞國王的財產。他被打理得挺干凈,除了被實驗和困縛的地方有毛發掉落、皮肉開裂等無法避免的傷害之外,身上也沒有什么多余的疤痕,只是一看到,一聽到有人靠近這里,他就不禁夾住了尾巴,開始哀鳴起來。
在他的黃色眼睛里,你甚至看不到太多的憎恨與憤怒。
德龍家的巫師走過去,手持著一根短短的魔杖,他們之間的鐵閘門徐徐升起,狼人幾乎貼附在地上,一動不動。
“是因為必須保持這種形態嗎?”路易問道,他見過拉瓦利埃爾夫人狼形和人形的樣子,人形按照他的審美來說,不算壞,很有風格與韻味,狼形也很美,這種…近似于半狼半人的樣子,但又不似塞爾維亞狼人那樣皮毛豐厚——稀疏的毛皮下可以看到遍布凸起顆粒的皮膚,看上去實在是令人感到有點惡心。
“只有最強壯,意志堅定的狼人才能變幻成巨狼。”巫師說,“他可以變成一個瘦弱的人類,但在那種情況下,實驗結果是無效的。”畢竟他們要實驗的武器只會在對付狼人的時候用到。
國王觀看了之后的實驗。
這時候的實驗也沒有什么科學性與系統性可言,巫師與醫生們嘗試的也不過是人們流傳的幾種對抗狼人的方式罷了——現在他們可不是在研究狼人,只是要確定如何才能快好地殺死狼人。
要對抗狼人,辦法有很多,在這方面他們也遠不如血族與巫師——民間常用的方法有三個,一個是呼喚對方的真名,這方法不能說錯,因為狼人無論保持半人半狼還是狼形,都需要集中精神與注意力,一旦被叫出真名意味著在凡人間的身份被揭開 一些意志薄弱的狼人就會恐懼到無法繼續保持狼人形態變化成人類,也就不具威脅性了,但這種方法也有問題,有時候反而會讓狼人在恐懼中發瘋,徹底失去控制后他就是一頭真正的野獸了,其結果不言而喻。
第二個方法是在他的額頭畫十字架,或是敲三下。這種方法無疑只能對被抓住的狼人有用…
第三個方法就是大喊大叫,以及強光,火焰——當初面對狼人圍攻,瑪利就讓路易的侍衛燒掉了傾倒的馬車來拖延時間。這點和吸血鬼相似又不相似,吸血鬼厭惡強光是因為強光往往代表著陽光,也就是他們的天敵;狼人厭惡強光,和他們厭惡洋蔥、蒜頭差不多,是因為他們過于靈敏的嗅覺會受不了,又及,吸血鬼忍耐不了這兩種東西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但在對銀器的抵抗上,狼人又遠遠無法與吸血鬼相比了,只有低級的吸血鬼幼兒會被銀器灼傷,至少路易不止一次地看到過阿蒙和提奧德里克握著銀酒杯,還有十字架,等階高的吸血鬼也能忍耐上一段時間,但狼人都會被這兩者威脅到——銀子彈可以貫穿他們堅韌的皮膚與厚實的毛發,十字架也會留下深深的烙印。“我乃路易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