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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誰服軟

熊貓書庫    快穿之女主只想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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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象里她才v2級的時候,紀欽雨就v4級了。

  很早之前唐雨林就想著能認識紀欽雨,沒想到能通過花哨認識,也算是緣分了。

  同一個編輯果然很有話題,兩人沒一會兒就聊熟了。

  花哨在一邊有些懵逼的聽著她們的聊天內容,什么章推,信息流推薦,新人王等等。

  大部分專有名詞她一個也沒聽懂。

  反正最后她們的聊天總結是:

  她們的編輯松鼠是個很佛系的人,不爭不搶,天天就喜歡搜集各個世界的堅果。

  當天晚上,唐雨林又把她男朋友趕走,三個女孩擠在一間房子里過夜。

  唐雨林得知花哨要回現實世界,有些怔然。

  話說她已經很久沒有回過自己的世界了。

  如果不是花哨提出來,她都要忘記自己的家在另外一個世界了。

  “明天走?”她問站在窗戶底下抽煙的花哨。

  花哨吐出一個圓潤的煙圈,在朦朧的煙霧中點點頭。

  唐雨林走過去抽走她手里的煙,說:“這么晚了還抽煙,不睡了?”

  煙這種東西,越抽越精神。

  花哨不干,又把煙從她手里搶過來,傾身出窗外,迎著風抽。

  唐雨林知道她有心事,而且這心事肯定是和現實生活有關,

  于是跟她并排站在窗戶下,望著書城世界星光璀璨的夜空問道:

  “你這么著急回去,是想見什么人嗎?”

  花哨想了想說:“嗯,回去看看那個人是不是還在世。”

  不過,應該不會那么巧吧,希望是她多想了。

  唐雨林以為她要回去看重病的親人,也就不好再多問。

  她又從她手里抽走香煙,放到自己口中吸了一口,

  煙味很重,她又不怎么會抽煙,嗆得她不停咳嗽。

  花哨說:“你沒這口福,給我。”

  唐雨林還給她,邊咳邊說道:

  “其實沒必要回去見了,等你多做幾個任務,心腸硬了就習慣了。”

  在書城世界,任務者的壽命是無限的。

  他們在一個又一個小說世界不停穿梭,經歷一個個不同的人生,

  早已學會了不留念,學會了鐵石心腸,

  現實世界的一切對他們來說已經不重要了,可以隨時拋棄。

  反正他們還有下一個人生,甚至新爸爸新媽媽,每一個都對他們視如己出。

  花哨沒說話,只是煙味更濃烈了。

  第二天,花哨買了一張時限一個月,也就是一萬積分的傳送票。

  剩下的積分她沒動,準備回來就還給紀欽雨。

  誰知,就在她準備出發時,小姨突然殺上門來。

  花哨打開門一看是她,還一身的酒氣,顯然又是狗改不了吃屎,

  于是就習慣性的不給好臉:

  “你怎么找來的?”

  這里是唐雨林家,她可從來沒跟小姨說過。

  秦嫣好像是半醉半清醒的狀態,吊著嗓子說:

  “你甭管,我自有我的路子,我問你,你是不是要回現實世界?”

  花哨一下豎起了眼睛:

  “你監視我?!”

  秦嫣氣不打一處來:

  “我盯著你也是為了你好!你一個沒接幾本書的菜鳥知道書城世界的水有多深嗎?”

  “行了行了,不說這個,你回去是不是見祖宗?”

  “我可告訴你了,你要是回去為了見他,今天我說什么也不會讓你走!”

  花哨擋著門不讓她進:

  “要耍酒瘋去你金主床上耍!我們早就斷絕關系了,趕緊的,哪里的回哪去。”

  秦嫣摁著門,于她對峙:

  “斷絕關系?你少跟我扯淡!在這個書城世界,就我不會害你!其他人對你好都是有所圖的!”

  花哨不敢回頭去看兩個朋友的臉色,哐當一聲,用力把門甩在秦嫣臉上。

  她從小沒有朋友不是沒有原因的。

  小姨總是一次次的給她洗腦外面的世界有多可怕,人心有多叵測。

  這世上所有的人都不懷好意,都是披著人皮的惡鬼。

  在這種灰暗式教育下,造成花哨很難和同齡人相處。

  這是花哨的缺陷,也是是疤。

  唐雨林和紀欽雨都很尷尬。

  論誰遇到這種事,不管說什么話都得尷尬到冷場。

  二人在屋里自覺的不露面。

  她們現在出現只會給花哨徒增難堪。

  只是她們都很好奇,花哨小姨口中的“祖宗”是個什么人。

  聽起來好像是花哨的心上人,但又不像,而且“祖宗”這個稱呼太奇怪了。

  秦嫣依舊不放棄,在門口喊:

  “反正我得警告你,祖宗你不能見!”

  “椒椒!十年了!你跟在他身邊十年!他有給你一個能見光的名分嗎?”

  “你要是拎得清就在書城世界好好生活,跟現實劃清界限!”

  秦嫣最怕的事情果然還是來了。

  椒椒果然還是愛上祖宗了。

  不然她實在想不出椒椒非要回現實世界的理由。

  花哨臉瞬間沉了下來,猛得拉開門陰著嗓音對她說:

  “有些事情你不知道,話不要亂說。”

  小姨到現在還不知道她跟著祖宗不是做情人,而是做了他的刀。

  間諜特務的身份本就不能見光。

  這不是娶不娶她的問題。

  她覺得小姨是在糟踐她。

  難道她就只有嫁給權貴才算過得好?

  憑什么?!

  而且,只要祖宗腦子不進水,就知道娶她沒好下場。

  她的出身太敏感了,把她留在身邊,對他的仕途來說都是天大的污點和麻煩。

  更別說結婚了。

  祖宗在外人看來有錢有勢還有顏,

  但在她花哨這里看來,他就不是能過安穩日子的人。

  可以做戀人,但不能做愛人丈夫。

  女人可以愛他的錢,可以愛他的權,他的顏,唯獨不能愛他這個人。

  他的野心,一般女人招架不住,更控制不了。

  其實她跟祖宗都是一類人,同樣強勢專橫,就像是兩把堅韌的槍矛,碰到一起就只能自相殘殺,分個勝負。

  兩個太過霸道的人是不能一起過日子的。

  結婚這種事,本就是兩個之間無形的戰爭。

  想要一直過下去,生活中必定有一人得服軟,不然就是無休無止的爭吵。

  花哨不想服軟,也知道祖宗肯定不會服,所以他們沒戲。

  花哨很清楚自己對祖宗的感情,

  年少時是愛慕,是敬畏,是依賴,覺得他是天是地,是她的救贖。

  長大后她才明白,嫁給這樣的男人就等于失去自我。

  得受他的控住,接受他的安排,乖巧安靜的當一只金絲雀。

  但她花哨不是,她是叛逆的,是張揚的,敲碎骨頭留下的渣也是咯人的。

  失去自我的感覺對她來說太痛苦了,所以她寧愿不愛。

  ps:我想寫的哨子是一個對感情非常理性透徹的人,她能精準的判斷自己對待每一個人不同的感情,絕對不傻白甜,也絕對不犯糊涂。這個時候的花哨還沒有真的愛祖宗,充其量就是在乎,是那種對他曾經的教導養育的感激。就像文中說的那樣,他們兩個人都太強勢了,必須要有一個人服軟,而這個服軟的人只能是祖宗。

  因為,這是女主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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