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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章 大理寺

熊貓書庫    奮斗在開元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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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之后,幽州偏將安祿山喪軍辱國事,在大理寺公堂上,三堂會審,正式開始!

  杜九郎一大早,天還沒亮就起來了,沐浴更衣,捯飭得特別細致,比參加大朝會還要精細。

  他今天要代表御史臺,前往大理寺,參加三堂會審!

  頭戴獬豸冠,身穿獬豸袍,大法官的威嚴油然而生!

  杜九郎收拾停當,一看時間,還早…

  這是時間必須拿捏好了,斷然不能早早就過去,要不然的話,現在咱沒威嚴!

  所以,等會吧…

  杜九郎枯坐自家偏廳,面前按捺住自己急迫的心情,焦急等待著,等了半天,一看,怎么還不到一刻鐘啊?時間怎么還不到吶?還得半個時辰…再等,困了…

  好了,時間終于到了。

  “老爺,醒醒,醒醒…到時間啦!”

  杜家看門人,上去推醒了杜九郎。

  “老爺,再不出門兒,恐怕就得晚了…”

  “啊!”

  杜九郎驚了。

  “怎么早點兒叫我!?趕緊的吧!別廢話了。”

  一句話懟得杜家看門人腹誹不已,那還不是你的事兒!?大早晨的不讓別人睡覺,從三更天就開始折騰,穿上袍子戴上帽子,你就自己跑到偏廳里面找感覺來了,還不讓我們來打擾不是嗎?你自己睡著了怨誰!?現在又埋怨我們了,忒不講理!

  不過他身為杜家奴仆,也實在說不出什么來,趕緊安排外邊兒套好車馬,請自己老爺上車,一路小跑直奔大理寺。

  你看杜九郎在家的時候不著急,路上時候著急,堪稱一路狂奔,結果,到了大理寺以后啊,反而又不急了。

  下車以后,穩穩當當地站在馬車旁邊兒,不動了!

  杜家看門人一看,這還有啥不明白的,得嘞,雖說這一路上跑得也不善,但是也不差這么幾步了…

  上前幾步,走到大理寺門口,大聲通報。

  “我家老爺乃是御史臺監察御史杜九郎!

  奉御史大夫李商隱李公之命,今日前來參加三堂會審!”

  大理寺的吏員一聽,哎呀你們怎么才來呀?等你們半天啦,趕緊的吧。

  杜家看門人一聽,我去,跑了這么半天,感情還是來晚了!?這不是起了個大早,趕了個晚集嗎?趕緊告訴老爺去。

  杜九郎聽了家中看門人的回稟,冷哼一聲,還是沒動。

  大理石門口的吏員一見,都迷糊了,這貨是怎么回事?你不是代表御史臺來參加三堂會審嗎,來得晚了也就算了,到了門口怎么還不進去啊?還抬頭望天,天上能有啥?日頭都老高了,不嫌刺眼嗎?

  好在,大理寺終究還是有明白人。

  辛評事。

  見狀略略一想,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心中暗自鄙視,看來謝三郎說得沒錯,這位杜九郎杜御史,能耐不大、倒是架子不小,不過,他還是滿臉笑容的迎了出來。

  出了大理寺大門,步下臺階,足足走了二十多步,笑得心里直翻惡心,這才到了杜九郎的面前。

  “下官大理寺評事辛二,見過杜御史。

  我家少卿袁仁敬袁少卿,早就知道杜御史要代表御史臺來參加三堂會審,故而早就安排下官在此等候。

  杜御史,您看天色也不早了,咱們要不就早點進去吧?

  我家袁少卿,刑部張侍郎,兵部劉侍郎,早就恭候多時了…”

  杜九郎一聽就驚了,臥槽,三個四品官員,都等我一個呢!?那還說什么啊,趕緊的吧!

  他的腳都抬起來了,就要趕緊進去,卻突然又放下了。

  他想起來了,他現在不僅僅是一個正八品上的監察御史,而是代表這整個御史臺的杜九郎!

  這要是李尚隱,會怎么樣!?盧奕呢,梁升卿呢!?甚至要是把謝三郎換到他現在的位置上,難道也會著急忙慌地跑進去嗎!?

  不會!

  想到這里,杜九郎穩了穩心神,學著梁升卿的面無表情,緩緩提步,走出一種李尚隱的虎步龍行,緩緩地走向大理寺的大門。

  辛評事一見他這個德行,不由得哭笑不得,也沒別的轍,只能亦步亦趨地跟在杜九郎的后面。

  一共二十多步的距離,竟然讓杜九郎走了小半刻鐘。

  大理寺門口的吏員們,都傻了。

  這位監察御史…腿腳不好…吧?

  這亦步亦趨的,怕不是個瘸子?

  當然,也有聰明點的,配合上剛才杜九郎剛才的做派,已經猜出來了,這貨就是誠心拿捏架子呢!

  直到杜九郎和辛評事進入了大理寺的大門,一眾吏員卻忍不住紛紛嗤笑。

  “我還納悶呢,御史臺的御史老爺們,怎么走道都這樣啊?現在想想,這位杜御史,怕不是有意在模仿御史大夫李尚隱李大夫走路的方式吧…嘿嘿嘿,就學了個慢,沒學著穩…這是啥?畫虎不成反類犬?”

  “嘿嘿嘿…別這么說別這么說,你忘了,人家汜水謝三郎也是御史臺的監察御史,人家這么走道嗎?”

  “嘿嘿,也對…

  不過話說回來,人家李尚隱是什么人物?御史大夫,在朝中號稱半相,那是有名的朝堂大佬之一,又是這位杜御史的頂頭上司,人家杜御史學學李大夫的走路,也是正常…

  不過他可能就沒想過,李大夫如今也年屆五十了,快慢沉穩,自然由心…

  他杜九郎呢,不過是二十余歲的年輕人,區區正八品下的監察御史而已,也敢這么龍行虎步的…

  好,他龍行虎步,威嚴無比,自然能夠震懾咱們這一群連品級都沒有的吏員,只是不知道,他進了大理寺,面對咱家少卿,堂堂的朝廷四品命官,還能不能走出這股子威嚴來?”

  “哈哈哈…還威嚴?讓咱家少卿,和刑部,兵部兩位侍郎,一共三位四品大員等他一個小小的監察御史,還能威嚴,哼,不尿了褲子,就算他杜九郎憋得好!”

  “哎呀,怪不得人們常說,御史臺之中,上上下下二十多個御史里面,只有這位杜九郎最是廢物,一開始的時候,我還以為因為監斬張氏兄弟的案子,正好撞到了汜水謝三郎的手上,也算是非戰之過吧,人家汜水謝三郎是什么人物,總不能敗在他的手上,就說杜九郎是廢物吧…嘿嘿,今日一見,廢物果然還是有原因的…”

  大理寺門口的這群吏員,也算是見多識廣了,尤其對同為三法司之一的御史臺很是關注,聊起來之后,一個個毒舌得厲害,這也就是杜九郎已經進了大理寺的大門,要是沒進去,聽到這幫吏員的議論,估計能氣得當場腦淤血嘍。

  不說一眾吏員如何議論,只說杜九郎,步入大理寺之后,心情很是激蕩。

  大理寺,乃是大唐三法司之一,主要職責,審理京都各縣徒刑以上的案件,復核刑部判罰的死刑。

  說白了,就是京城的“大案、要案”都需要大理寺進行審理,全國范圍內的“大案、要案”都要到大理寺來復核。

  真要是說起來,這個職責,本身就侵占了尚書省刑部的一部分職責。

  具體說起來,有點繞,都別急哈。

  先說分級,一共是兩個分級。

  第一個,大唐刑罰的分級,五級,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第二個,大唐行政級別的劃分,僅以律法管理這個角度來說,縣級,州府級,國家級。

  說現在有個人犯了法,縣衙門把人捉拿歸案,縣令也好,縣尉也好,拿出卷宗一看,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判罰吧。

  這個時候,就涉及到刑罰的分級了。

  輕罪,判笞刑也好,判杖刑也罷,反正就是打板子,不管大板子還是小板子吧,縣令就能直接宣判。

  重罪,需要判罰徒刑以上的那種,這個級別的罪犯,縣衙就無權宣判了。

  怎么辦?

  出具初步的判罰意見,上報!

  上報給州府,州府拿過來,先看卷宗,后看縣衙門出具的初步判罰意見。

  一看徒刑,嗯,這個咱這兒就能辦!

  州刺史也好,府尹也罷,大筆一揮,徒刑可以,就這么判罰吧。

  自有公文上傳下達。

  下達,把州刺史或者府尹的判罰意見給縣衙門,由縣衙負責實施,說白了,判了徒刑,就是讓犯人“勞動改造”,具體地點,就是案發的縣城范圍。當然,也可能有其他的職位,那就由縣衙出人,把罪犯押解到制定的地點去服役。

  上傳,徒刑也好,笞刑、杖刑也好,這些案子,無論大小,無論你能不能判決,只要是判了,就得上報給刑部,請刑部復核,一般情況下,要是沒有冤假錯案,基本就是個備案,要是被刑部復核出毛病來,那就發回來重審重判,不過徒刑以下的案子,很少出現這樣的情況。

  再回到剛才的流程節點上。

  縣衙上報處理意見,到了州府,州府一看,流刑,或者死刑,這個麻煩了,咱們這兒不能判了。

  但是,不能判也不能直接把公文上報給刑部,一級公文傳遞,得有一級公文傳遞的職責,具體到這件事情上,州府地審核一下案情,看看是不是有所疏漏,要是有的話,就案子打回去重審,要是沒有的話,附屬處理意見,然后再上報給刑部。

  刑部接到卷宗之后,該怎么宣判就怎么宣判,該是流刑就是流刑,該是死刑就是死刑。

  這還不算完。

  因為流刑以上,在大唐就算是大案、要案了,這樣的案子,不管發生在哪里,為了防止刑部濫用職權,還得把案卷傳遞給大理寺,請大理寺進行復核。

  要是流刑還好,大理寺復核完了,確認了,就算是流程走完了。

  要是死刑,更麻煩,大理寺復核一遍還不算完,還得上報門下省,由門下省出面審核一遍,同樣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再上報給天子,天子確認了,死刑的案子才算是走完了流程。

  然后的處理就簡單了,公文再次逆向傳遞,每一級衙門都要附屬意見,最后交到縣一級去具體實施。

  整個流程說起來繁瑣,但是按照層級對應關系來看,倒也是簡單。

  笞刑,杖刑,縣衙門審理,縣衙門定罪,州府衙門復核。

  徒刑,縣衙門審理,州府衙門定罪,刑部復核。

  流刑,縣衙門審理,州府衙門第一次復核,刑部定罪,大理寺第二次復核。

  死刑,縣衙門審理,州府衙門第一次復核,刑部定罪,大理寺第二次復核,門下省第三次復核,天子御筆親批。

  總之,刑罰越重,涉及的衙門就越多,整個流程就越長。

  當然了,這是比較理想化的狀態,規定肯定是這么規定的,但是具體操作起來,就變了樣了。

  主要原因,還是整個流程過長,消耗的時間太多。

  比如,一個罪犯入室行兇,殺了人家一家三口,犯人抓到了,如果按照流程走的話,少說得折騰半年,不但是人家苦主等不了,就是縣太爺也不愿意等,這樣的畜生,還讓他在大牢里面糟蹋半年糧食,別說對不起苦主了,都對不起農民伯伯的辛苦。

  怎么辦?

  縣太爺直接發令,給我打,打死拉倒!

  縣衙衙役,找那身強力壯的,大棍子論起來,往死了打。

  前文說過,唐朝的刑杖、大杖、小杖各有規格,大杖那種,玩了命地往后背上招呼,一般人可扛不住三五十下。

  反正基本上,一頓招呼,肯定能把犯人當堂打死。

  按規矩、按流程說,這樣肯定不對。

  但是人家縣太爺也有說的啊,按律,可分三次,共刑杖二百下,他殺了人家一家三口,還不承認,我懶得跟他廢話,就直接動刑了,誰知道這小子兇殘歸兇殘,不禁打啊,三十刑杖下去,打死了,怨誰?只能怨他命不好,又或者,是人家一家三口在天有靈,借了我縣衙役之手,給自己報仇雪恨來了…

  這么一說,誰還因為一個喪盡天良的必死之人,跟縣太爺較勁去?

  行吧,就這么著吧,下不為例哈…

  這便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了。

  那為什么說大理寺的職責,侵占了刑部的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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