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旭感慨道,“這個女人還挺有本事的,一個被她殺了還偽裝成自殺,另外一個還愿意幫她作偽證。更關鍵的是,這兩個人還是兄弟。
兇器上只有受害人的指紋,要給趙文怡定罪并不容易。”
韓彬道,“從現場的情況來看,兇手殺死肖炳天時應該有大量的血跡噴濺,我帶人搜過趙文怡家并沒有發現帶血的衣物。同時,1月31號下午趙文怡穿著一身米黃色的大衣去的柏翠小區,這件衣服也沒有找到。
據我估計,趙文怡在殺死肖炳天后很可能將沾血的衣服處理掉了。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線索,也是給趙文怡定罪的關鍵。”
對于韓彬這番話自然是沒人反對,同時也沒人能提出更多的線索。以此為基調,韓彬重新分配了任務。
王霄帶人尋找血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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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旭負責審訊肖國棟。
韓彬負責審訊趙文怡。
第三審訊室。
趙文怡坐在審訊椅上,原本優雅漂亮的形象多了幾分楚楚可憐。
韓彬開門見山道,“趙文怡,想清楚了嗎?”
“我說的都是真的,我沒有殺肖炳天,我走時他還好好的。”
“看不出來,你還挺嘴硬。也難怪肖炳天那么愛你,你都能痛下殺手。”
趙文怡面無表情,“我沒殺人。”
“肖炳天口中心心念念的蓉蓉是不是你?”
“不是,你聽錯了。他就是我老公的哥哥,除此之外我們沒有任何關系。”
“看來這一晚上你想的很清楚了,不是想著坦白從寬,而是想著怎么應付警方的詢問。”韓彬哼了一聲,從桌子上拿出一個牛皮紙袋,從里面拿出了一張照片。
“這個是不是你?”
趙文怡看了一眼,“你們不是都查清楚了嗎?”
“我們是查清楚了,我現在讓你說。”
“是我。”趙文怡點點頭,補充道,“不過那有怎么樣,我已經承認自己去過柏翠小區,就算我見過肖炳天,也不代表是我殺了他。”
“你別著急,肖炳天的事先不說,就說你穿的這身衣服,你放到哪了?”
趙文怡嘴角抽搐了一下,眨了眨眼睛,“我記不清了,應該在我家吧。”
“哪個家?”
“松苑小區的家,你們昨天晚上不是去了嗎?”
“我們是去了,還搜查了你的家,但是并沒有發現這件衣服。”韓彬指著照片上的衣服,再次問道,“在哪?”
趙文怡雙手絞在一起,“出了這么多的事,這我一下子哪想的起來。”
“你不是想不起來,而是你殺死肖炳天時衣服上沾了血跡,你害怕被警方查到,就將衣服藏起來了。”
“我沒有。”趙文怡搖頭,“你們不是查過監控嗎?我走的時候也是穿的這件衣服,如果沾了血不就看到了嘛,我總不會穿著血衣在大街上逛吧。”
“我去過肖炳天家,暖氣燒的不錯,屋子里的氣溫至少能達到二十二三度以上,進了屋里根本穿不住外套。你很可能是穿著里面的衣服殺人,走的時候再套上外套,路人根本就看不到。”
“你要是不相信,我也沒辦法。”
“那兩件衣服在哪?”
“記不清了。”趙文怡擺明了一副不配合的態度。
韓彬收走了照片,從另外一個文件夾里取出一個塑料袋里面裝著一把匕首,正是殺死肖炳天的兇器。
“這把刀,你看著眼熟嗎?”
趙文怡瞅了一眼,“是有點眼熟。”
“當然,你就是用這把刀殺了肖炳天。”
“誒呦,您可別嚇唬我。我確實用肖炳天家的水果刀削過水果,但殺人我可不敢。”趙文怡似乎早就想好了說辭,“我之前就說過,肖炳天住的房子是我公公婆婆的,肖炳天沒回來之前,一直都是我和我老公打理,如果我記得不錯,這把刀應該是我買的。”
韓彬摸了摸鼻子,其實這把刀上并沒有趙文怡的指紋,因為肖炳天死前已經將指紋擦掉了,但趙文怡并不知道此事,韓彬原本想詐詐她,看看她是否會做賊心虛說真話,然而效果卻并不理想。
趙文怡已經提前想好了借口,用她的話說,刀是她買的,她也用來削過水果,就算刀上有她的指紋,也不能證明她就是兇手。
韓彬靠在審訊桌前,“之前我一直覺得你是殺人,只要你配合警方調查,我也會幫你爭取減刑,現在看來,我小看你了,你是早有預謀呀。”
“韓隊長,有證據您就給我定罪,但請別誣陷我,我為什么要殺肖炳天,殺了他對我有什么好處。”
“趙文怡,你真以為警方沒找到證據,我只是在給你機會。”
趙文怡帶著一絲挑釁的口吻,“有證據你就拿出來,沒證據就趁早把我放了。”
“有件事你可能不清楚,你雖然捅了肖炳天一刀,但他沒有立刻死,他在死之前留下了證據。”
趙文怡神色微動,依舊沒有說話。
“你應該在想肖國棟去過現場,根本就沒發現我所謂的證據,對不對?”韓彬又拿起了另一個塑料袋,是一部華為手機,“肖炳天死前錄了一段視頻,將他被害的真像說了出來,也指出了兇手的身份。”
趙文怡咬著嘴唇,露出些許緊張之色。
韓彬打開手機找到了肖炳天的視頻,摁下了播放鍵。
視頻中肖炳天坐在地上,背靠著茶幾,右手捂著胸口,鮮血已經濕透了衣襟,用沙啞的聲音說道,“呼…好疼呀,我快不行了,臨終前有幾句話要說…”
韓彬按下了暫停鍵,“你還想在看嗎?看看這個深愛著你的男人在臨終前說了什么?看看他是否對你還有眷戀。”
“你閉嘴,不要再說了,我不想看,也不想聽…”
看到視頻的一剎那,看到肖炳天倒在血泊里,趙文怡的情緒就崩潰了,眼淚不住的往下流,“炳天,我不是有意的,你不要怪我。我沒想到會傷到你,對不起…”
韓彬追問道,“你承認用這把水果刀捅傷了肖炳天?”
“是,是我捅傷的他。”
“為什么要傷害他?”
“我沒想過要傷害他,這真的只是個意外。”
“什么意外?”
“我拿刀是想用自殺威脅他?他怕我傷到自己,就過來搶刀,我不小心捅傷了他,我真不是有意的。”
“你為什么要威脅他?威脅他什么?”
“他又要離開琴島,說不想再打擾我們的生活,要回長安市,我聽到他又要離開,我就忍不住了,我不想讓他走…就像二十年前一樣,我都不知道這些年是怎么過的,我無時無刻不在想他…”
“你捅傷肖炳天的時候有沒有其他人在場?”
“沒有。”
“你當時穿的衣服有沒有沾上血跡?”
“有。”
“你把衣服藏在哪了?”
“我們家是開飯店的,為了方便存放東西,我們在飯店附近租了一個小倉庫,平常都是我負責管理,也只有我有鑰匙,我把沾血的衣服藏在那了。”
“說一下具體地址。”
“梅新路103號,28號倉庫。”
韓彬將地址記在紙上,交給了一旁的趙明,低聲吩咐,“通知王霄。”
只要能找到趙文怡作案時穿的血衣,再加上她今天的口供,警方就有了足夠的定罪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