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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誰給誰送終

熊貓書庫    影視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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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龍,你什么意思,今天是我們開業的大好日子,你給我們送鐘?”

  劉華沒有忘記使命,第一個站了起來。

  “怎么,不行啊?”

  雷龍的小弟也站了出來,雙方一觸即發。

  “華仔,退下...”

  林耀揮了揮手,示意雷龍自己說。

  雷龍蔑視八方,雙手插在口袋里,吊兒郎當的走到眾人面前,開口道:“我沒什么意思,想提醒你們注意時間,是你們自己想歪了,怪我嘍?”

  看熱鬧的人紛紛退后,給雙方騰出打架的場子。

  林耀臉上的笑容越來越冷,雷龍的天雷會,是靠給人看場子維持的。

  他的場子不用雷龍照看,雷龍分不到油水,心有不滿很正常。

  但是這不代表,雷龍就能跟他鬧事。

  七大公司之間,誰沒有自己直屬的生意,雷龍怎么不去別處鬧。

  還不是看他初來乍到,名聲不顯,打算踩著他威風威風。

  “你好棒,我會給你回禮的!”

  林耀對著劉華吩咐一聲:“將落地鐘抬進去,給雷先生好好備著,等他出殯的時候打一副棺材,到時我親自給他送去。”

  “是老大!”

  劉華大聲應下,招呼著小弟抬鐘。

  “你說什么,咒我死啊!”

  雷龍也是混江湖的,對生生死死之類的話很敏感。

  “我沒說你啊,我在別處認識一個雷先生,他快要死了,我要給他打一副棺材,不行嗎?”

  林耀走上去,二人離的很近,低語道:“今天是我開業的日子,我不想理你,過了今天咱們好好玩。”

  “哼,怕你玩不起。”

  雷龍敢來鬧事,就不怕林耀會報復。

  不就是倪家嗎,旺角是七大公司的旺角,還輪不到倪家說話的份。

  想插旗,也不問問他雷龍答不答應。

  幾十號小弟,嚇死人了。

  他手下有三百多人,他炫耀過嗎?

  還不放過我,到時候,看誰不放過誰。

  “老大,雷龍太不給我們面子了,要是不給他點厲害嘗嘗,旺角的人還以為我們是軟蛋,以后豈不是誰都可以來踩一腳?”

  等到雷龍帶人走后,劉華來到林耀身邊小聲說道。

  林耀微微點頭,開口道:“今天是大喜的日子,打起來不好看,過了今天,你想怎么樣都行,我只有一個要求,要辦得漂亮!”

  “放心吧老大。”

  劉華一口答應下來,根本不在乎雷龍是不是有幾百號兄弟。

  “回頭再調查一下,今天的事是雷龍自己的意思,還是有人慫恿他這么干的。我覺得,這不是雷龍一個人的事,背后還有其他公司在支持。”

  林耀看事情從不看表面,七大公司有四個送了賀禮,不代表他們真是對你好。

  同樣,沒送賀禮的三手幫,白幫,也不代表跟你過不去,朋友還是敵人,不是那么好定義的。

  當然,雷幫不用想了,人家都打到門口來了,肯定不是朋友。

  “雷龍!”

  林耀念叨著這個名字。

  雷龍看上去三四十歲,此人出自《旺角風云》,是一個睚眥必報之人,心胸很小。

  要是他沒有記錯,雷龍的雷幫和朗青的福生幫,兩個幫派之間一直很不對付。

  其他社團暫且不說,如果他收拾雷龍,福生幫肯定是樂見其成,甚至會出手幫忙的。

  “刀仔,回頭把送禮的幫派名單統計一下,以后有事記得給人家回禮。”

  “另外再吩咐下去,今晚營業到十二點,十二點后,所有人都去地下酒吧集合,我要在那里給兄弟們擺酒,晚上再一起唱歌。”

  林耀一條條的吩咐下去。

  一晃,一天就這樣過去了。

  到了晚上關門的時候,一統計,今天的凈利潤高達兩萬。

  高的地方是因為酒吧第一天開業,捧場的人很多,尤其是福生幫的大佬朗青,看到林耀和雷龍起了沖突,當晚足足領了三十個小弟來捧場。

  雖然朗青只是喝酒,沒跟林耀說什么。

  可林耀也不是傻子,對方帶人來撐你就是在表示親近,以后未必沒有合作的可能。

  “依稀往夢似曾見,心里波瀾現!”

  “拋開世事斷愁怨,相伴到天邊!!”

  吃飽喝足,林耀帶人坐在酒吧內,啤酒免費喝,還有小妹陪唱,讓大家好好放松一下。

  看著站在舞臺上,和傻強合唱《鐵血丹心》的劉華,林耀笑的鼻涕都快流出來了。

  鐵血丹心本是男女合唱,兩個大老爺們一起唱,給人的感覺怪怪的。

  不過下面的小弟們卻很熱情,傻強是地下酒吧的看場老大,刀仔是游戲廳的看場老大,看兩個老大在上面合唱,就像阿里的員工看馬蕓玩金屬樂一樣,臉上的笑容就沒有停過。

  “在這浮躁,喧囂,又處處透露著冰冷的社會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階級和位置。”

  “做古惑仔,不是我們想做,而是我們沒有辦法,沒有選擇的權利。”

  “你們算過沒有,如果你們出去做工,多久能攢到一百萬?”

  林耀坐在沙發上,給身邊的小弟們傳播負面情緒:沒算過不要緊,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們,一輩子都不夠。”

  “話說回來,不打工,想要做生意,你需要有本錢。”

  “不是所有人都有這個資本,而且你會害怕,你只有五萬塊存款,不顧一切的去做生意,萬一賠了怎么辦,以后總不能喝西北方吧?”

  “有人跟我說,創業的最好年齡是歲,我問他為什么。”

  “他告訴我,一個人過了28歲,眼看著奔三十去的時候,他會變得越來越膽小。”

  “他的年紀,已經過了可以承受失敗的年紀,上面有五六十歲的父母,下面有嗷嗷待哺的妻兒,你說他怎么能狠得下心,拿出一切再去賭一個未知的未來?”

  “可是歲這六年間,又是一個男孩人生中最低谷的時候。”

  “父母已老,自己還沒有在社會上立住,不管是經濟、能力、還是眼界,都沒有成熟穩定。”

  “你說,一個這樣的人,如果不是家世很好,只是個普通人,他又能承受幾次失敗?”

  “他沒法承受,同樣,到他可以承受的時候,他的年紀又會制約他。”

  “我們不想當古惑仔,卻不得不承認,古惑仔是這個時代的一個縮影,是所有學習不好,家庭條件一般,又渴望成功的男孩距離成功最近的一條路。”

  “這很可悲,但是我們沒有能力改變,只能做好我們自己。”

  “有錢人的生活樸實無華,而且枯燥。”

  “可我們呢,只有一杯啤酒的快樂,請問,一杯酒又能喝多久?”

  “你們看看在場的這些人,除了當混混以外還能做什么?”

  “你可能說他們可以去打工。”

  “是啊,他們可以打工,做一個社會底層的螺絲,然后呢?”

  “渾渾噩噩一輩子!”

  “所以在大家看來,混也是一種生活,還是距離成功最近的生活。”

  看著喝著啤酒,肆意放縱青春的馬仔們。

  林耀一時間很是感慨。

  “耀哥,別想這么多了,一起唱歌吧,路是自己走的,走錯了,怪不得別人。”

  刀仔坐在一旁,遞來了話筒。

  林耀搖搖頭拒絕了,他喝不動了,也唱不動了。

  以前他很享受這種生活,但是隨著心境的改變,曾經的享受慢慢變得可有可無。

  一如,小時候總想著長大后天天吃巧克力的孩子,長大后再吃,卻覺得巧克力太膩了,不喜歡吃了。

  “大哥!

  “你唱會歌吧!!”

  “別摸了...

  林耀低頭,看了眼懷中的少女,無奈的嘆了口氣。

  生活,就是這么無聊,且枯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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