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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一十二章奏章十例

熊貓書庫    大虞奇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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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月初四,洞真子又來找林泉,說是赤霄派已經來人了,不知道林泉什么時候有空,林泉說他要等初十的沐假,才有時間。

  洞真子自然說好,告訴林泉,如今他們就在京城的純陽觀之中等著。

  林泉讓洞真子先回去,自己到時候要去,會告訴他。

  初五下午,林泉就被召見,到了賢妃所在的含貞宮。

  林泉行禮之后,賢妃對著林泉說:“林泉,洞真子找你去純陽觀,你準備如何解決他們赤霄的事情。”

  “啟稟娘娘,小臣本不應該代庖此事,奈何洞真子道長,和小臣有親戚關系,小臣也沒有辦法,還請娘娘恕罪。”

  “這件事,讓你出面也好,本宮沒有責怪你的意思,只是林泉,希望這件事之后,洞真子能好好掌管赤霄,不要在鬧出這些笑話,讓他人看笑話了。”

  林泉說是,自己一定會轉告洞真子,讓洞真子不會再犯這個錯誤。

  林泉這話音才落,一個內臣就到了宮外,求見賢妃,賢妃讓內臣進來之后,得知是圣人召見林泉,這個內臣前去崇文館,得知林泉到了此處,于是就前來這里。

  賢妃對著林泉說:“既然圣人召你,那么你就先去吧。”

  林泉離開之后,到了三五齋,見圣人怒氣沖沖的樣子,心想自己沒有什么地方得罪圣人吧。

  圣人見林泉到來,對著林泉勉強一笑,讓林泉坐下。

  “圣人,不知道憂心何事?”

  “林泉,你看看這些公文,真是氣死朕了。”

  圣人將公文給丟在地上,林泉看了一看,明白圣人生氣什么,這些公文都駢四儷六的,基本廢話一大堆。

  圣人對著林泉說:“朝廷自從高皇帝時候,就已經下令了,嚴禁華麗,而這些大臣,總是不聽,林泉,朕且要你,為公文立下規矩,讓百官從今以后,不要如此了。”

  林泉思索了一個時辰,這才對圣人說了,關于奏章公文的一些要求。

  第一點,忌晦澀。

  林泉說,如今有些讀書人,寫文的時候,就喜歡用偏僻的典故,或是令造新典,這用來寫文章倒是沒有什么問題,但是用來寫奏章,那么就讓圣人為難了。

  林泉在陳朝的時候,此風最盛,當時文人夸耀學問,就喜歡用生僻之典,讓陳朝皇帝看的十分頭疼。比如說某個大臣,皇帝允許一個官員秋天后入京來見自己,但是寫批文的翰林學士非要做一個“當俟蕭蕭之候,爰堪靡靡之行。”

  這幾個字傳出之后,被傳坐笑談,而到了如今國朝,五六百年后,還有官員犯錯。

  第二點忌粗心。

  林泉說,如今寫公文的人,有些學問不好,寫的內容就很粗糙,這樣就給了很多人空子。林泉對于這個太熟悉了,師爺這些人靠著公文上這個模糊來活人命或者害人命的。

  林泉提到這里,舉了一個例子,有一群強盜入門殺人搶劫之后,被抓獲了。他們的親戚就拿錢給官員,那個官員收了錢之后,就把卷宗上面“盜供糾眾自大門入”的大字改成犬字。

  于是本來罪重的明目張膽,最后到了后面,成為小偷小摸,這罪名就減輕了。

  這是活命的,還有害人命的,魏朝的時候,有人被屈打成招,寫的是二十人,最后縣官因為舊恨,將二變成五,這樣就多陷害了三十人。

第三點忌模糊  林泉說,如今公文,因為引經據典太多,容易讓內容模糊起來。這么說也可以,那么說也可以。這樣就讓一些奸小,鉆了空子。

  比如宋朝的時候,有個大官,喜歡責罰人,有事沒事就杖部下,宋帝看不過去了,于是讓大官的屬下監督這個大官,凡是杖了十杖以上,就要上報給宋帝。

  結果這個大官,每每就打這個屬下七八杖,不超過十杖,這個屬下真是有苦難言。

  圣人聽到這里,對著林泉說:“此事不得不慎重,奸邪小人,就是這么亂了朕的江山。”

  圣人說完,讓林泉繼續,林泉也繼續了。

  第四點,就是忌生硬。

  任何文章都忌諱生硬,雖然百官是下,圣人是上,但是圣人的回折若是太過生硬,會讓臣下不舒服。雖然臣下不敢說什么,但是心里總是有怨氣。

  若是臣下用生硬的話回稟圣人,那么圣人自然會龍顏大怒。所以這公文不應該太過生硬。

  第五忌模仿。

  林泉說從宋朝開始,歷代翰林擬的詔令,基本就是刪刪改改舊文,依樣畫葫蘆。而朝臣奏事公文,也是一樣的陳詞濫調。這當然是為了圖方便,但是林泉認為,這樣下去的話,其實對人的文采有害。雖然寫新的公文,需要時間,但是這用心寫了,心思就越靈活。

  若是了省事圖方便,那么習慣之后,就會懶惰,那么文思就會越來越遲鈍,最后寫不了文章。

  第六就是圣人說的,忌冗長。

  冗長雖然能炫耀文筆,讓懂文章的人看了賞心悅目,但是圣人每日日理萬機,要處理的奏章不下千篇,若是人人都這么冗長,圣人豈不是沒有休息的時候。

  林泉說了,以后文章應該在六百字左右,不得再由什么長諫之類的。這樣圣人批閱快,而朝臣也省去麻煩。

  林泉也說了,仁皇帝御批太長,太過勞累,這才早早乘龍而去。

  圣人點點頭,讓太監在一旁記錄下來。

  林泉是第七點就是忌盲從。

  這翰林學士,那是讀書人的佼佼者,自然能夠明事理,懂規矩,若是圣人詔書之中有什么不對的,應該指正出來,而不是一味迎合。

  而百官的書啟師爺,也應該多多提醒蓮主,什么事應該上奏,什么事不要上奏。哪些應該多說,哪些應該少說。而不能明知道公文有問題,卻不開口。

  于此相對的就是第八點,忌自負。

  這翰林學士和書啟師爺,有些自己認為自己學問無雙,寫好的東西,就不愿意改了,這就不好了,所謂虛心竹有低頭葉,若是過于自負的話,公文之間的就會有自己所舉例的錯誤。

  第九點,林泉說是忌疏失。

  這一點林泉是有感而發,如今虞朝官員,多是勛貴,他們一點都不懂如何治理,基本就是素位尸餐,對于外界的事情一點都不知情。

  書啟師爺寫好公文之后,他們就也不看看,檢查一下,是否有這件事,或者有什么有重要的事情還沒有稟告,就這么隨隨便便蓋上印章了。

  他們不稟告,而圣人遠在深宮之中,自然不可能知道了。

  第十點就是與之相對的,就是忌惶恐。

  有些公文里面寫的內容根本無足輕重,有些還要故意詢問圣人身體是否安好,擔心自己問候不到,被圣人責怪,這種毫無意義的折子,遞上來之后,圣人批閱了,又浪費時間,不批閱,又擔心臣下想東想西,再次寫奏章來問。

  第十一,忌賣弄。

  這個賣弄不是賣弄學問,而是將一些機密的事情給無意之中泄露了,比如說魏朝的時候,有一個人造反,朝廷一個翰林寫文章討伐,這文章寫得很好,但是在文章行文之間,將朝廷大軍動向給泄露了,最后導致魏軍大敗。

  第十二就是忌諱錯漏。

  這一點林泉沒有多說,就是將沒有將圣人定格換行,或者稱呼錯誤,這都是小事,但是這些小事最容易被責罰,林泉這也是想著補充說的。

  林泉說完這十二點,又要想想了,他這也是臨時想到什么說什么,他補充了一下,十一點那個賣弄,還可以是泄露機密。

  不過這不是從文章本身出發,而是從翰林和書啟師爺他們開始,他們起草奏文,第一時間知道消息,若是不能保密的話,那么就會釀成大禍。

  林泉繼續補充,他想到了忌浮夸,如今官員為了政績,寫的文章,常常夸大其事,用此來晉升,這個蒙蔽圣人的舉動,一定要制止。否則會混淆賢愚,龍蛇難分。

  接下來就是忌諱失當,這主要是針對詔誥的,這些詔誥會記載到實錄當中,流傳千古,因此應該慎之又慎,如同圣人前面說的,言語,君子之樞機。

  最后就是忌諱偏頗,這有些官員私下有私仇,于是就利用公文來攻訐對方,或是夸大其罪,或是輕小其功,這都是不應該的。

  林泉說完,對著圣人說,他想到的就是這么多,圣人讓太監將立下的條目給林泉看,林泉刪減之后,定為十條,呈給圣人。

  圣人御覽之后,蓋上印章,對著林泉說:“從此公文奏章,皆按此十例而定,初違罰祿三月,再違罰祿三年,三違罷。”

  林泉說圣人英明,他自己都沒有想到自己,自己提出來的這個建議,會被圣人采納,林泉知道,這十條頒布出去之后,自己肯定要被彈劾了。

  果不其然,第二天,上朝之后,圣人讓太監宣讀之后,頓時引起軒然大波,不少言官反對,認為文章乃是才思所集,不可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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