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她覺得這個約定不公平,可她沒辦法。s..sm..
她丈夫眼里心里只有小三兒和私生子,離婚之后一分錢都不肯給她了,她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一分錢的收入都沒有。
這套房子,光是房貸每個月就兩萬多,她兒子的工資根本就還不起。
唐佳佳的哥哥是個律師,嘴皮子特別厲害。
兩家人坐在一起商量事的時候,唐佳佳的哥哥說,這房子的房貸以后是他們唐家人還,不用他兒子小兩口出一分錢,就等于她兒子的生活質量會高很多,壓力會少很多。
只要兩人不離婚,房子他們全家都有使用權,他們趙家人并不虧。
當時她是不想同意的。
依著她,既然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要是將來萬一離婚,不管房子是否升值,就該一人一半。
可是唐斯年說,如果那樣,他們唐家太吃虧了,她兒子和吃軟飯沒什么區別。
她就賭氣說,既然這樣,那就別買房子了,他們家不是沒房子,只不過房子小一點而已,不買房子,她兒子也沒壓力,婚也照常結。
唐斯年卻說,他妹妹從小嬌生慣養,住不慣五十多平方米的房子,如果趙家不買房子,他們唐家買,但是房子會寫在唐佳佳一個人的名下,到時候,她兒子要是被人說吃軟飯,只要他們趙家人不要介意就行,他們唐家人沒意見。
她氣的肝疼。
她其實知道,第一個方案最合理。
現在普通人家,大多數都是獨自買不起房子的,需要男女雙方的家里都給幫湊一下。
房子要是男女雙方共同出錢買,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很多,她兒子不會被人嘲笑。
可要是唐家買房,她兒子跑去住唐家的房子,她兒子肯定會被人指指點點,說三道四,在人前抬不起頭來。
可她要咬死不買房子,一家人住那間五十平方米的房子,不但她兒子會被人嘲笑,她也會被嘲笑。
過了一輩子,兒子結婚了,連套房子都給孩子買不起,等將來她兒子有了孩子,一家三代擠在五十平方米的房子里,怎么住?
說來說去,還是要怪她前夫那個畜生。
離婚之前,那個畜生轉移了大部分資產,沒給她剩下多少錢。
離婚的時候,法院只判給了她三分之二的房子,她要給她前夫錢,買下其余的三分之一,一家人才能繼續住這棟房子。
她是家庭婦女,家里的財政大權都由她前夫掌管,她手頭根本沒多少錢,全都拿出來都不夠,還在外面借了錢。
要是她有錢,哪怕付個首付買棟小房子,至少她兒子結婚之后,有房子住,不會被人恥笑。
可她沒有。
她只有賣了老房子,才能買一棟一家三代都能住進去的房子。
一分錢難死英雄漢。
她想來想去,想不到兩全其美的辦法,只能忍著憋屈,同意唐家的提議。
雖然去公證處做公正的時候,挺憋屈的,可等唐家給唐佳佳買了房子,他們全家都住進來,她高興了。rea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