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錢轉過去之后,她掙扎著從地上爬起來,去警局接她兒子。
她兒子因為打架斗毆致人受傷被拘留了,對方說了,只要她給對方十萬塊錢,對方就撤訴,她已經把錢轉給對方了,她兒子很快就能出來了。
她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可到了拘留所,警察卻拒絕放人。
警察說,這是刑事案件,情節惡劣,哪怕對方撤訴,警方也會提起公訴,不能放人。
她又氣又怕,瘋了一樣在警局大吵大鬧。
警局勸說無果,警告說,如果她再吵鬧下去,就抓她拘留十五天。
她怕了,流著淚倉皇離開。
她逼著自己冷靜下來,找到一個律師,交了咨詢費,咨詢她兒子的事。
律師說,她兒子這種情況,警方已經介入,即便對方撤訴,她兒子也會被判刑,只不過會判的輕一些,區別也就是判一年或者判半年的事。
她離開律師事務所的時候,眼淚快要哭干了。
她賣了一個女兒,讓和她一向感情很好的小女兒和她斷絕關系,離家出走,最后換來的只是讓她兒子少判幾個月?
這不是她想要的結果。
她想救她兒子出來,一天牢都都不做。
如果一定要坐牢,半年和一年有什么區別?
她兒子那個該死的同學害她兒子去坐牢,她卻把賣女兒的十萬塊錢全都給了他們,讓他們歡歡喜喜的過有錢的好日子。
憑什么?
她越想越恨,打了輛車,去了醫院,找到被她兒子打破腦袋的那個同學的母親。
見到人,她一把抓住楊母的衣服:“把錢還給我!”
兩人在楊志海受傷之后已經見過面了,楊母認出她,沒好氣的甩開她的手,“什么錢?”
“你別裝傻!”陸母惡狠狠說:“我們說好的,我給你十萬塊,你不告我兒子,讓警察放我兒子出來,可現在,警察說了,我兒子一定會坐牢,你把錢還給我!”
“警察不放你兒子你去找警察,關我什么事?”楊母厭惡的看著她說:“你兒子把我兒子的腦袋砸了一個大口子,我兒子現在還在病床上躺著呢!治病不得花錢?買營養品不得花錢?還有我們一家人的誤工費、精神損失費,要你十萬算少的,你還有臉管我們要錢,你怎么這么不要臉呢?”
陸母揪住她的衣領,“我們說好了的,我給你們十萬塊,你們讓警察把我兒子放出來,現在,我兒子還在里面,你們就得把錢還給我!”
“滾開!”楊母恨怒得將她推開:“你兒子手賤,打傷了我兒子,賠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我們憑什么把錢還給你?你別再騷擾我,不然我喊警察抓你!”
她狠狠瞪了陸母一眼,朝她兒子的病房走去。
陸曉霖砸破了她兒子的腦袋,她要恨死陸曉霖了,恨不得陸曉霖在監獄里關一輩子,她怎么會救陸曉霖出來?
至于那十萬塊錢,是陸家應該賠他們的,錢到他們手里了,陸家就別想再要回去了,陸曉霖已經被關進監獄了,也別想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