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豐田之前門事件引發的春風,抄襲門案件得以加快進度。
今天是鈴木訴華夏汽車抄襲侵權案件的一審宣判之日,首都中院門前來了許多國內外記者朋友,大家都高度關注這件被譽為中國加入WTO后知識產權第一案如何宣判。
“起立!”
伴隨審判長的到位,案件開始進入一審收尾階段。
在之前的法院庭審中,雙方展開了激烈的法庭辯論,并且相互指責對方的專利無效,侵犯了自己的知識產權。
案件主要分為兩大部分:
第一是鈴木起訴華夏之光侵犯了自己的知識產權,隨后華夏汽車以自己先在國內注冊了外形專利為由提出了反訴,控告鈴木侵犯了華夏之光的外形專利。
第二是華夏汽車起訴鈴木不正當競爭,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向媒體發出公開信,嚴重影響了華夏之光的產品形象,涉嫌惡意打壓破壞華夏之光的市場競爭優勢。
“經過合議庭審議,本院認為涉案產品華夏之光,和外觀設計專利產品鈴木WagonR(國內版本鈴木昌河北斗星)經過主要技術特征相比對,在整體觀察及細部比較上存在明顯差異,兩者不構成近似,涉案產品未落入涉案專利保護范圍。鈴木主張涉案產品與涉案專利構成近似的理由,法庭不予,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審判長字正腔圓宣布了判決書第一部分內容,明確了華夏之光沒有構成侵權,華夏汽車全身而退。
對比華夏汽車方面律師的面露喜色,鈴木方面律師耷拉著臉,這可真是對比強烈。
“與此同時,華夏汽車主張鈴木昌河北斗星與華夏之光涉案專利近似的訴訟請求,本院一并駁回。”
這是顯而易見的結果,既然雙方都不構成近似,自然沒有抄襲侵權一說。
本以為法院應該是各打五十大板,駁回訴訟,各回各家。沒想到在第二部分,審判長讀出的判決結果讓大家深感意外。
“鈴木對華夏汽車發出侵權警告,屬于正常的維權行為。但是鈴木在并無進一步證據證明存在侵權事實這樣的情況下,通過公共媒體等渠道擴大發送內容不明確的警告信,已經不再是單純地為了維護專利權,該行為的確存在打擊競爭對手、爭取交易對象和交易機會的效果。
而權利人如果為了謀求市場競爭優勢或者破壞競爭對手的競爭優勢,以不正當方式濫用侵權警告,損害競爭對手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本院認為,鈴木汽車侵犯了華夏汽車的合法經營權,判處賠償對方經濟損失2000萬元(含合理維權費用)。”
什么!法院竟然認可了鈴木汽車不正當競爭侵權行為,判處其賠償給華夏汽車2000萬補償。
就連雙方律師都認為第二部分侵權案件應該是走流程被駁回,沒想到鈴木不但侵權被確認,還被罰了2000萬人民幣。
為何是2000萬呢?
“法院考慮了起訴期間,根據已知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鈴木向媒體公開發送侵權警告信的行為,正值華夏之光的市場熱銷期,參照相類似車型的產品周期,涉案汽車上市后銷量的減少與鈴木的上述行為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可以推定鈴木發送警告信的不當行為對華夏汽車造成了較大的損失。
按照市場銷量和單車利潤統計,法院酌情判決鈴木賠償2000萬元。”
審判長的陳訴,讓金額統計得以確認。
最后,一審案件受理費98萬元,由鈴木汽車承擔65萬,華夏汽車承擔33萬。
大獲全勝!
鈴木汽車先挖的坑,反而把自己給埋了,還讓華夏汽車憑空得到一筆不菲的橫財。
代理鈴木出庭的律師當即表示上訴,這樣的判決真是無法接受。
以他多年的打官司經驗,在判決前推斷最多就是不雙方請求,但現在鈴木還被處罰了一大筆錢真是自己律師生涯的恥辱。
當然,之前鈴木掌門人鈴木修已經表示,輸掉官司的話一定要上訴,把官司打到最高院都在所不惜。
“這真是太戲劇性了吧!”
第一時間得知結果后,守在法院大門的記者如此感嘆道。
法院可能不鈴木請求的結果大家都想得到,但是判決鈴木賠償一筆巨款可是任何人都無法知曉。
走出法院的鈴木方面代表被守候記者們圍得結結實實,不甘心放出狠話道。
“我們堅決提出上訴,由更高一級法院審理,給我們公正公平的判決。”
原本以為穩操勝券的官司,鈴木輸得一塌糊涂。
至于華夏汽車方面律師團則是滿臉春風,他們完成了在中國法律史上留名的大官司,足夠受益一生了。
“我們很感謝一審法院的公正判決,給了我方委托人一個清白。對于上訴問題,我們將繼續應訴,把該案打成鐵案。”
這樁中國加入WTO后知識產權第一案的宣判結果,立即引發軒然大波,國內國外媒體評論都是兩重天。
“鈴木輸掉了官司,還賠償了一大筆錢。這給許多有意進入中國的外資企業提醒,知識產權在當地的保護可能是一大隱患。
盡管中國政府一再宣布保護知識產權,但具體落實情況非常不容樂觀。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外資汽車高管表示,非常擔心今后中國汽車企業將大規模抄襲復制國外先進車型,畢竟這是一條誘人的捷徑。”
英國權威媒體BBC如此評論道。
“非常意外,鈴木輸掉了在中國的侵權官司。這對我國其他汽車企業在中國的業務敲響了警鐘,中國的法律跟國際貿易通行規則相比,還有不少值得進步的地方。
據稱豐田汽車也有一場跟中華汽車的官司,現在看來,豐田敗訴的可能性非常大!有消息說,豐田可能會主動撤訴,不再提起訴訟。”
日方NHK電視臺特派記者立即把報道緊急發回國內。
反觀國內媒體,都對判決結果表示肯定,國外資本不能動輒用知識產權當做武器來打壓國內自主企業。
“華夏汽車的勝訴,表明我們國家汽車自主品牌終于可以名正言順參與市場競爭,不再害怕國外企業的專利打壓。
但這次官司也提醒我們國內企業,還是要重視自主研發,力爭開創出具有自身特色的產品。
中華集團全新自主產品‘唐’的推出,就算大有裨益的成功嘗試,取得了非常不錯的市場效果。”
央視財經記者如此評論。
“這起案件只是普通的民事經濟糾紛,有國外媒體把其上升到中國政府有意保護抄襲行為,并且斷章取義認為中國并不保護知識產權,這是非常錯誤的認識。
此次案件的判決書非常清楚指明,雙方都不構成抄襲行為。鈴木被罰,是因為其維權方式不當構成了侵權行為,跟知識產權保護是兩碼事。
中國政府自從加入WTO后,就承諾和國際接軌保護知識產權不受非法侵害…”
新華社的評論更多是反擊國外媒體的片面之詞。
消息傳回江州,韓皓得知判決結果后非常高興,這意味著中華集團名正言順擺脫了抄襲的指控,而且還對和豐田的官司產生了積極影響,中華汽車赴港上市的進程可以很快恢復。
“豐田汽車的暗算應該要付出一定代價,他們就算撤訴,我們也要爭取把官司打到底。”
可以說,華夏汽車的勝訴,除了給中華集團鼓舞外,還讓更多國內汽車企業心里有數,可以放開手腳大干一場了。
從庭審結果可以知道,要規避外觀侵權行為,國內企業可以從兩大方面出發。
一是在外觀進行無傷大雅的改動,二是增加專利申請數量,從不同角度提出申請。
因為中國目前專利審查制度規定,無需對外觀設計專利做實質性審查。就算粗看上去完全一致的外觀專利,只要有一個點或者一條線不同,就可以認定具有自己的專利,獲得國家許可。
先是奇瑞汽車宣布經過改進版的“瑞瑞”重新上市,這款跟QQ車型猶如表兄弟的車型,成為奇瑞方面一大奇兵。
借鑒華夏之光的庭審結果,奇瑞方面有信心讓瑞瑞打贏跟萬一通用汽車起訴自己的官司。
奇瑞的風云和旗云銷量盡管不錯,但東方之子的失敗,讓他們一直希望尋找一款暢銷車型。之前微轎瑞瑞就表現不俗,平均下來每個月銷量在2000輛出頭。雖然比不上QQ,但也能跟在身后混口飯吃,完全可以獨立撐起一片市場。
還有奇瑞內部的T11項目,模擬豐田RAV4,這是被他們寄予厚望的新拳頭產品。
SUV市場的熱銷,讓奇瑞希望能分一杯羹。
另外,長城汽車的魏大軍也松了一口氣,他們仿制五十鈴Axiom的H11項目可關系著企業的生死存亡。
H11被內部稱為跟“賽弗”相對應的“哈弗”CUV,這是一款主打野外的工具車,外形和內飾都比賽弗要更加先進漂亮。
10萬元以下的SUV市場被一大群國內汽車企業快做爛了,賽弗跟他們相比優勢并不明顯,只能寄希望明年哈弗CUV來拯救長城汽車。
還有,在10萬元SUV中殺出重圍的雙環汽車,憑借來寶SRV一款產品就活得有滋有味。
他們原本以擔心本田汽車起訴他們侵犯了CRV的外觀專利,現在終于可以放下心來穩妥。
可以說,不管是主觀還是客觀,華夏之光抄襲門案件都給國內汽車廠家帶來了積極影響,他們得以利用國外汽車品牌布局未完成的間歇得到寶貴的成長期。
先模仿再到自主,這對基礎貧瘠的中國自主汽車企業來說,是一條非常現實和無奈的道路。得益2003年國家對汽車政策的放松,國內自主汽車企業猶如星星之火在960萬平方公里土地上綻放,成為民族自主汽車業的火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