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先生!我想問一下你在大陸是干什么的?這個不算唐突吧?”
“不算唐突,但是我不能告訴你太詳細,因為我做的生意不能拿到臺面上說,還請盤經理諒解。”
“走黑道的?這在湘港根本就不算什么,湘港有很多大老板本身就是黑道大佬,尤其娛樂圈為多。”
這個萬峰當然知道了,好幾個著名的影星本身就在黑道幫會中有很高的輩分。
而一個和湘港某富豪同名同姓的專門演反派的演員青年時就是慈云山十三太保之一,那部慈云山十三太保的電影就是演他的。
“盤經理!湘港是湘港,大陸是大陸。在湘港你敢承認是黑道中人,但是在大陸你要敢這么說,派出所就會上門。”
盤振林聽完哈哈大笑:“哈哈哈!你說得沒錯,我也是從大陸出來的,當然知道。”
“歐?盤經理也是大陸來港的?”萬峰揣著明白裝糊涂。
盤振林伸手捋了捋頭上稀稀拉拉的頭發:“我是五六年前從大陸過來的,唉!一轉眼都五年多了,咱不談這個。萬先生!我想問一下你是怎么知道我的?我在湘港你在大陸,按理說你不應該知道我才對呀?”
萬峰微微一笑:“盤經理!這么說吧,在我弄到這份資料前,你是誰我根本沒興趣。別說你還是湘港的你就是大陸的走對面我都沒興趣認識你。”
萬峰這話說得雖然不客氣但客觀,盤振林表示贊同。
“我的手下到北方做生意的時候,無意中在當地兄弟手里弄到了一份資料,屁顛屁顛地回來告訴我很值錢。說實在的,我差點把這玩意兒當揩腚紙了,要不是嫌它太硬的話,扔在那里根本就沒當回事兒。半個月前吧,我有一個曾經做過交換機的朋友碰巧看到了這些圖紙,他告訴我這是現在市面上銷售最火的一家深圳公司的交換機原機圖紙,他說如果自己投資辦廠一年能賺好幾千萬。”
“萬先生就沒有想過自己辦廠的事情?”
“我?呵呵!盤經理,我算是一個浪子,你看我這吊兒郎當的像辦廠子當經理的樣子嗎?”
萬峰現在的樣子說是一個混子有人信,說是一個老板估計還真沒人信。
盤振林哈哈一笑,沒有說什么。
“辦廠一個不符合我的性格,我這人自由慣了,天南地北的東游西逛。再一個我也沒那么多錢,我打聽了,辦一個這樣的廠子沒有五十萬的投資和五十個人手根本辦不起來。五十個人這不是問題,但五十萬就是問題了,沒有!”
“所以你就想到了轉手?”
“當然!既然我自己干不了,賣給有識之士總可以吧,既方便了別人我也能弄到一筆錢。”
盤振林點頭:“有道理,但你為什么會找到我的?”
“既然我準備轉手當然就得打聽誰有興趣買了,一打聽華國做交換機和賣交換機的人幾乎都在深圳,我就跑深圳來了,在你之前我也接觸了幾個做交換機的,但都是老外。老外陰陽怪氣鼻孔朝天的,張嘴就像施舍要飯的一樣,我這種江湖中人會尿他們。”
“既然他們像打發要飯的一樣,那肯定是出價了,他們給你多少錢?”
“五百萬!”
“五百萬你還嫌少?那你想要多少?”
“五百萬?現在那些二筆老外再來找我,五百萬我都不賣,我寧可拿回家點火。至于我想賣多少,換到港幣上怎么還不得一千萬呀!”
盤振林覺得應該建議這貨去搶銀行,那來錢快!
“你還別認為我獅子大開口,這陣子我在深圳通過四處打聽也是知道這玩意兒能賺多少錢的,那個叫什么華威的廠子打從生產這個交換機后,兩個月賣了有四千多臺,多少錢呀!一臺機器賺三四千元,小兩千萬了。兩個月就能賺回兩千萬,我憑啥少要呀!我還覺得我要少了呢!”
萬峰說的話一身江湖氣,但并不是無理取鬧。
華威公司賺多少錢,作為同行雖然不清楚準確的數字,但是大概還是知道的。
“你還沒說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很簡單呀!你在深圳有代理處呀!我進去了,你那代理處里人還沒蒼蠅多,那叫一個蕭條呀!”
盤振林的臉抽搐了了幾下。
萬峰說的沒錯,他代理亢輝家的交換機在深圳賣得確實凄慘。
在華威家沒推出hw18之前,他們一個月還能對付出去十臺八臺的,因為利潤還不錯的關系,起碼還對付得下去。
但是在hw18上市以后,他們就九斤老太一代不如一代了。
現在他那個銷售點一個月也賣不了兩臺機器,連房租和員工的工作都不夠。
“我就問你的店員,你的店員就說得找你,他們聯系不上你,讓我自己來找,就給了我個地址。”
盤振林氣得夠嗆,他的店員是從湘港過去的,一身的臭毛病簡直像大爺一樣。
他們怎么聯系不上他?就是不愛聯系。
這兩個店員其實打心里也不怎么瞧得起他這個大圈仔。
若不是自己不敢到深圳去,豈會用這么兩個東西。
“你說的也不是沒有道理,現在我可以看看你帶來的東西嗎?”
萬峰舉了一個響指。
韓廣家就把手里抱著的一個背包遞給了萬峰。
萬峰從包里拿出一個紙袋從桌子上推給盤振林。
盤振林先是掏出一副手套戴上,然后才打開紙袋上的繩結從里面拿出厚厚的一疊圖紙,裝模作樣地看起來。
鉛印的圖紙首頁上寫著一串代表著機器名稱的字母然后是交換機技術凍結圖紙幾個大字。
下面就是圖紙和說明。
盤振林在交換機上也不是專業人員,字他都認識但是聯系到一起他就不知道說的啥意思了。
至于圖紙他就更不懂了。
“萬先生!這個圖紙我拿回去研究研究可以不?”
萬峰一陣冷笑:“盤振林!你是不是覺得我是三歲小孩呀!”
盤振林略顯尷尬地撓頭。
這個要求確實有點過分了。
雙方根本不熟悉,初次見面憑啥讓你拿走?
你拿走再不拿回來人家到哪兒找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