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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督亢城倉

熊貓書庫    劉備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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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里之地,資源有限。劉備已命人細細勘察。金銀銅鐵錫,礦產一概沒有。只有河沙、礫石和鵝卵。皆隨巨馬水而來,散落在淺灘河岸,取之不盡。此次筑堤所用礫石、河沙,還有護坡所用鵝卵,皆就近取材,花費甚低。

  再加上西林的木材。材料齊備,臨鄉,確是大建的風水寶地!

  唯一讓劉備欣慰的是,據說河工經常能在礫石中找到色彩艷麗的石塊。是不是寶石不知道。

  立冬前,樓桑、酈城,水稻開始收割。

  以前稻香十里。如今稻香數十里。再過數年,劉備有信心令封邑稻香百里。

  樓桑畝產六石,還有富余。酈城稍差,也有五石之巨。酈城百姓,喜不自勝。一戶五十畝,得糧三百石。一石三百錢,得錢九萬!淮泗老農說,今年地力未能盡顯,待來年或有八石畝產。

  劉備見他言之鑿鑿,便暫且記下。

  馴田之說,或有道理。

  酈城建城之初,便是農邑。城中用青石鋪設有大小曬場。街巷間亦可曬谷。新樓旁邊曬新谷。新附之民笑開顏。戶戶先造倉樓望樓,許多人不解。待新糧入倉,方知少君侯深意。一年得糧三百石,不造高倉,如何盛下。不造望樓,何以心安!

  督亢兩千戶山蠻今年多行馴田。所得之糧便不用交田賦。縱然只有酈城三千余戶,樓桑兩千余戶百姓繳納田租,三十稅一,少君侯亦得新谷五萬石!

  家中十二萬五千石的倉樓,有余糧二萬五千石。剩下十萬石的余量,兩年便可裝完!

  這還沒完!

  三十稅一的田租,成人每年一百二十錢的算賦,未成人每年二十三錢的口賦,每戶每年二百錢的戶賦。

  此四項相加,少君侯今年約有:五萬石的田租,五百又四萬錢的算賦,三十五萬錢的口賦,一百四十萬錢的戶賦。

  今谷一石三百錢。換算之后,少君侯年入約:兩千一百七十九萬錢。

  除去向朝廷繳納‘人歲六十三錢’的獻費,等開支,劉備仍能盈余一千七百三十八萬錢。

  給皇帝的獻費,就繳了四百四十一萬!

  實在是…富可敵國。

  按照所轄城邑的歸類。樓桑為商邑。酈城為農邑。西林為馬邑。臨鄉城則是都邑。督亢將為倉邑。

  所謂倉邑,又叫倉城。多建在依山傍水之要沖,乃邊關儲量重地。

  督亢為丘陵,正適合建糧倉。

  且房屋皆是沿督亢溝渠堤岸開始,從山腳往上,層層修建。山頭之地尚未規劃。

  劉備找來蘇伯,實地勘測后,定下方案。

  督亢倉,依山而建,大致呈矩形。東西長三十六丈(82.8米),南北寬十八丈余(42.1米),倉墻高三丈(6.9米),為夯土版筑,外包長磚。

  類似劉備家的倉樓,可造四排。每排兩座,共計八樓。可盛糧一百萬石!

  倉樓亦通高八丈(18.4米),分四層,方形樓閣式。門窗、通氣孔、出糧口、防鼠結構、防潮結構,一應俱全。

  下層為倉房,有五座相連的糧倉排列而成,均成筒狀,下設通風孔,為通風防濕,倉底高于地面,倉門以臺階相連。二、三、四層均有平座。一、二層為一體,用于儲存糧食。

  二層、三層、四層與劉備家稍有不同:八座倉樓之間,皆用堅木鋪滿,形成一個碩大的整體大平座。如此一來,在二、三、四層之上,糧倉便成了立柱,大平座上可通車馬,兵士往來自如。且有覆道與城墻相連。只需四面圍墻,隔成走道、屋舍,二層便可為守軍營舍。同樣圍建回廊,辟箭窗。架斜梯、天梯通行上下。

  三層為倉官官舍,四層為倉庫要塞,設床弩諸器守城。

  圓柱形糧倉,即是糧倉,又是支柱。且自成一體,與外隔絕。即便平座坍塌大火,糧食也無妨。

  秦漢倉、庫有別。“庫,兵車藏也”,“庫謂車馬兵甲之處也”。庫即武庫。“倉,谷藏也”。倉便是糧倉。

  倉儲制度,夏朝便有。至春秋戰國,其規模、制度漸趨發達。當時各國都有完備的糧倉系統。它們即是糧食芻藁等物資的儲藏機構,又兼具生產功能。是保證國家機器運轉的重要部門。秦統一以后,更形成了數量眾多、體系細密、管理嚴格的糧倉制度。兩漢大體沿襲秦制,按照行政建制從朝堂到地方,建立起多層次、廣分布的糧倉體系。

  朝廷直屬糧倉叫太倉。還有位于甘泉之甘泉倉、華縣之華倉,細柳倉、嘉倉等。

  除此之外,內廷許多部門另有各自所屬糧倉。如大司農之籍田倉、詹事之詹事倉、長信宮之長信倉、水衡都尉在上林苑之農倉、考工之考工倉,太學之長滿倉等。

  郡、縣兩級,均有常設之倉。見于史料的有,河內、渤海、酒泉等郡倉。昭帝時一度在邊郡設立的常平倉,也可看做郡級糧倉。縣屬之倉,亦有桓倉、共倉、海曲倉、諸倉、桐倉等。

  除此之外,還有邊郡守軍的糧倉。因受都尉管轄,所以叫都尉倉。又因設在駐所城內,故稱為‘城倉’。

  漢朝郡國并行。除去朝廷和各級官府的糧倉。諸侯國都有類似于王朝的糧倉。比如:齊太倉。文帝時齊太倉長淳于意為著名醫生,號“倉崐公”。著錄有“齊太倉印”封泥。又如:吳太倉。漢書·枚崐乘傳:“轉粟西鄉,陸行不絕,水行滿河,不如海陵之倉”。“海陵,崐縣名也。有吳太倉”。

  漢書·百官公卿表:“(大司農)屬官有太倉、均輸、平準、都內、籍田五令、丞”。

  倉令,秩六百石。倉長,也稱倉宰,秩三百石。令、長、丞之下為嗇夫。還有令史、掾、佐、曹史等,均為低級員吏。與置驛、市樓相同。

  雖皆是斗食小吏并不入品秩。人數卻不少。

  “太倉員吏九十九人”。“吞遠隧倉一所,吏卅七人,卒八十六人,候長、候史…”書上種種,便是明證。

  糧倉的重要性,不言自明。

  充實的倉儲,不僅能平抑糧價、保護自耕農免受地主豪強高利盤剝,乃至兼并土地,成為佃戶甚至流民。還可向轄下民眾、家臣部將定期發放米糧。如高年賜米、薪俸食祿、救助孤寡貧困等。特別是災荒年份,開倉濟民可大大緩和民情,平抑動亂。迅速恢復民生。

  既有先例,又當大用。

  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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