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又贊同道:“說起來余鳳紀可真是讓人欣賞,長的英俊,身材好,家世好,能力好。”說著遞給傅辛伍一個眼神,那眼神中飽含了滿滿的羨慕。
傅辛伍想罵娘,操!居然是全世界都知道了,就她一個人跟個傻子似的。
這種感覺真的是很糟糕了,她自詡腦瓜子聰明,結果到最后發現自己才是最蠢的,簡直是自信心都沒了。
“你每次去警局的時候就沒發現什么奇怪的嗎?”
“什么奇怪的?”
“比如里面的警察看你的眼神怪怪的?看到你特別的熱情?”
傅辛伍想想還真是這樣,之前她還覺得奇怪,明明自己是來找余鳳紀麻煩的,怎么這群人一個比一個興奮?當時她還覺得太不應該了,雖然自己心中生余鳳紀的氣,可是他們身為余鳳紀的下屬,不應該這么幸災樂禍吧?
現在才知道,他們那里是在幸災樂禍啊!明明就是起哄。
操!太過分了。
“我知道了!”傅辛伍想明白所有的事情以后,讓自己迅速冷靜下來,大馬金刀的坐回長椅上。
“你知道什么了?”
“我知道我就是個傻子!”
何莎莎:“…”完蛋了!這是刺激傻了,其實沒什么啊!至少比自己以前被喬竟軒耍的團團轉的好,余鳳紀對傅辛伍絕對是真心的,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的出來。
說實話何莎莎是真的很羨慕,她現在雖然對談戀愛沒有興趣,可像余鳳紀那樣有能力,長的好看,又死心塌地的男人真的很少很少了。而且余鳳紀在單位里的人品也很可靠啊!至少比霍北疆強。
想到霍北疆,何莎莎的腦回路跟江洋的完全處于一條線上。做為娘家人,他們迫切的想要幫南緋換個男人,可惜胳膊擰不過大腿,只能認慫。
“你不說傻,你只是沒想到而已!其實是可以理解的。”真的,何莎莎特別理解傅辛伍。
傅辛伍干脆把鞋子脫了,盤腿坐在長椅上,示意何莎莎也坐下,別站在她面前,她抬頭看的太累。
何莎莎知道她是有話要跟自己說,只好坐下。
“你說吧!”
“我要出國繼續學習你是知道的。”
何莎莎點頭。
“我學習之后還想要參加國際紅十字協會,當一名志愿者去幫助處在戰亂中的人民。”她小時候在霍家長大,身上同樣有霍家人的堅毅品質和幫助別人的熱忱想法。
金錢自由,背景雄厚的背景下,她出生的起點就站在別人的終點。一度她對未來迷失了方向,當醫生是因為受到媽媽的影響,但是對于未來她卻提不起勁。
后來受到小舅媽的感染,讓她重新對未來充滿斗志,也讓她找到了以后為止奮斗一生的目標。
“那你要幾年才能回來?”
傅辛伍算了算,“七八年吧!想要當一名出色的醫生,是需要經驗的積累和學習,這些都是沒有捷徑的,沒有誰可以做到從大學畢業就能成為名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