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方舟不是想當圣父了,也不是把曲茵茵當成了親生女兒,他只是想為他的親生女兒贖罪。
弄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后,他就明白了,曲茵茵是被他女兒給坑了。
雖然曲茵茵是謝文楠養大的,他偶爾休假回那個家,也會和曲茵茵生活在同一個屋檐底下,可他對曲茵茵并沒多少感情。
可是,他可憐曲茵茵肚子里的孩子。
那個孩子還沒出生,母親就進了拘留所。
如果曲茵茵被判刑,那個孩子還沒生下來,就有了一個罪犯母親,那個孩子多可憐?
這是他女兒做的孽,他不能不管。
于是,他幫曲茵茵找了律師。
律師看過曲茵茵的精神狀態之后,建議幫曲茵茵做精神鑒定。
只要精神鑒定證明曲茵茵的精神出現了問題,情緒不穩定,再加上她是個孕婦,就有可能不用入獄服刑。
法律規定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審,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予以監視居住。
醫生說,這兩者相加,他有很大把握幫曲茵茵申請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讓曲茵茵先免于牢獄之苦,再然后,視曲茵茵精神鑒定情形,再決定是否為曲茵茵做無罪辯護。
如果無罪辯護可以成功,曲茵茵就可以不用被判刑。
曲茵茵肚子里的孩子,也就不用一出生就有一個罪犯母親。
他請了長假,先找了兩個律師,把曲茵茵的事情全權委托給他們。
然后,他又約了凌越見面。
他已經很久沒見過凌越了。
哪怕十年前,他因工作原因,調動來了京城的研究基地,他也沒見過凌越幾面。
凌越不喜歡和他見面。
兩人即便見了面,也相對無言。
他說來說去,就是關心凌越的衣食住行,其他的,他不了解凌越,凌越也沒興趣了解他。
這么多年過去了,想到凌越,他內心的悔恨一直都在,沒有減少一絲一毫。
凌越的親生母親是因為救他而死,他卻沒能照顧好他們的兒子。
他總對自己說他愛凌越的母親、愛凌越,可他最對不起的卻是他們母子倆。
當年,他和謝文楠離了婚。
可也就只是領了一本離婚證而已,為了他和謝文楠生的一兒一女,他仍舊和謝文楠住在一起,仍舊和她一起撫養他們的一兒一女。
在不知情的眼中,他們就是正常的夫妻。
那本離婚證,更像是他為自己扯得一塊遮羞布,只是他為了讓自己心里好受一些,給自己的一個交代。
其他的,什么都沒改變。
他什么都沒給過凌越。
他先欠了凌越的親生母親一條性命,又辜負了他們的兒子。
現在,他又要為了凌承露,求凌越高抬貴手,放凌承露一條生路。
他為了事業奉獻一生,如今在事業上,算是小有所成,是被很多人尊敬、敬佩的人。
可面對凌越,他一輩子都抬不起頭。
坐在凌越對面時,他最大的感覺只有四個字:無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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