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她要對葉星北說,算了吧,只不過是一首歌而已,算不得什么,你高抬貴手,就當那首歌你沒寫過,是高昕昕寫的?
她臉皮沒那么厚,她張不開這個嘴!
她氣的扔了高晨遠的電話,立刻打給葉星北,找葉星北討主意。
葉星北是她的老板,也是《追逐》的詞作者。
這件事怎么處理,要聽葉星北的。
聽她抽抽噎噎的把事情的經過講了一遍,葉星北只覺得匪夷所思。
那個叫高昕昕的小姑娘,怎么膽子那么大?
別人的歌,她問都不問一聲就拿去賣。
如果說,她不懂事,不知道那首歌的重要性,但她總該知道錢的重要性吧?
人家肯給她一個無名小卒二十萬,就說明了那首歌的價值。
不說別的,只那首歌所值得價錢,就應該令她警醒,說出真相,而不是繼續冒名頂替,真的把歌賣了拿錢。
她在腦子里把事情的來龍去脈順了順,問左羨:“羨羨,你有什么想法?”
“北北,我聽你的,”左羨忍住哭聲,愧疚說:“都是我的錯,是我沒把你送我的歌看好…是我太輕信高晨遠了,對不起北北…我全都聽你的,你說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
“算了,別哭了,”葉星北勸她說:“事情已經發生了,哭也沒用,引以為戒,以后不要再這樣輕信別人就好。”
從原則上來說,高晨遠已經不是左羨的經紀人了,左羨把還沒發布的新歌發給高晨遠看,是不對的。
但從感情上來說,高晨遠既是左羨的男朋友,又曾是左羨曾經的經紀人,于公于私,左羨都已經習慣了信任他,把新歌發給他看,也不是什么無法原諒的大錯。
“謝謝你,北北…”左羨哽咽說:“但我還是覺得很內疚,我一定會盡我最大的努力補償你、補償工作室的…”
“那些事,以后再說,我們先說眼前的事,”葉星北說:“既然《追逐》已經被張琳之發布了,再把《追逐》要回來,雖然也不是不可能,只是沒什么意義了,張琳之已經唱過的歌,強行要過來,再給你唱,會讓張琳之的粉絲敵視你,冤家宜解不宜結,為了一首歌,給你招惹很多敵人,沒必要,最主要的是,張琳之并沒錯,她什么都不知道,只是被高昕昕給騙了,她不該為高昕昕的錯誤買單,我會盡快聯系張琳之的經紀人,和他們商談,讓他們把《追逐》的詞作者改成我的名字,至于高昕昕那邊,我肯定會發律師信,起訴她,你沒意見吧?”
左羨心里有些難受,覺得高晨遠一家怕是有的折騰。
但她還是說:“我沒意見,應該的。”
誰讓高昕昕做錯事了呢?
而且,她不是無心之失,是故意的。
即便被告上法庭,也是她罪有應得。
“好,”葉星北說:“時間不早了,你先休息吧,我聯系一下張琳之的經紀人。”
她和張琳之沒合作過,但她見過張琳之的經紀人。
不過,她不是以詞曲作者的身份見的,而是以星宮總監的身份和張琳之的經紀人見過面。
張琳之的經紀人叫秦浩然,和松韻珊一樣,是圈內知名的經紀人,人看似老實隨和,但實際上很精明。
對葉星北來說,秦浩然越精明越好。
她喜歡和聰明人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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