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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一十八章 聽審

熊貓書庫    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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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別看護病房。

  曹云坐在桌子邊,重新再看一遍自己收集的材料,道:“葉瀾,警方并沒有懷疑你是不是鬣狗的行動首腦,警方肯定你是鬣狗的行動首腦。警方現在懷疑的是,你是不是不死鳥。”

  葉瀾問:“我應該問,不死鳥是什么,對嗎?”

  “法庭上你應該這么說。”曹云道:“唯一讓人高興的是,你很聰明。最讓我頭疼的是,這案子檢方介入的力度很大,我拿到的是警方轉交給檢方的證據和資料。檢方掌握了多少線索和證據,我還不清楚。不過,好消息是,檢方也很忙,未必有多少收獲。”

  魏君就一邊聽著,不發表意見,她基本知道為什么曹云讓她當助理,因為她是鬣狗。嚴格說她已經不是鬣狗,桑尼離開鬣狗后,她和鬣狗就沒有任何關系,因為她的老板是桑尼。桑尼還交代曹云對魏君好一些。曹云借她轉告桑尼,桑尼轉告鬣狗主管。

  葉瀾問:“有把握嗎?”

  曹云道:“沒有,不過有些想法。我這邊問一句,就警方這態度,就算你無罪釋放,你在接下去的十年時間,肯定是警方頭號注意目標。不僅在東唐,我認為在全世界你都會被注意。”

  葉瀾沒有回答,很不甘心的深嘆口氣。看了一會魏君:“你過來。”

  魏君看了曹云一眼,走過去站立在病床邊。

  “坐下。”

  魏君坐下,葉瀾右手掃起魏君蓋住眼睛的劉海:“明明是一個漂亮大姑娘,怎么非要把自己藏的和丑小鴨一樣。”

  魏君很不自在的站起來,走到曹云身后。葉瀾一笑,道:“你先出去,我和曹律師單獨聊聊。”

  目送魏君離開關上門,葉瀾:“我們這次被坑了。”

  曹云點頭:“我知道。”

  “不,你知道的只是一部分。越三尺通過你聯系我們,我們是單純的想抓遠征。但是…怎么說呢,我們遠遠低估了對手。”葉瀾道:“第一部分,CA。我這邊的人雖然多是退伍人員,但是和CA那邊的戰斗力完全不相等,我方心理素質比對方差了一星半點。第二部分,我們低估了大聯盟。彩蛋游樂場沒有真槍,槍械由專門一個小組控制和負責,只有在收到命令后,他們才會把需要的槍械送到某個地點,事情辦完之后,行動組把槍械放到某個地點,由槍械控制小組回收。你說在彩彈游樂場搜出槍械,要么是假的,要么是栽贓。”

  曹云反問:“栽贓?有必要嗎?”

  葉瀾道:“曹律師,你學法律竟然問這樣的問題。”

  “不。”曹云道:“草莓大棚火拼之后,彩蛋游樂場有沒有槍械并不重要…如果按照你所說的,槍械確實是栽贓。大聯盟已經知道彩蛋游樂場的人是你們的打手隊,預先進行栽贓。當有需要的時候,一個舉報電話過去,這組打手隊就全廢了。”

  曹云:“你們不行啊,看起來風平浪靜,實際上已經被大聯盟壓在打…難怪烈焰法庭要挑釁警方和你們,人家已經做好了充足的準備。呵呵,走叉,名過其實了吧?”

  葉瀾搖頭:“是我們招收人員的面很狹隘。特別是打手隊,東唐人,退伍,每年就沒多少個人。在走叉接手前,準備開始招募華裔士兵。走叉認為新型團伙犯罪,不能依靠武力。不僅沒有進行新計劃招募,而且還裁減了三隊打手。我們就剩下兩隊打手,現在又被滅了一隊。”

  曹云問:“這是哭慘嗎?”

  葉瀾道:“曹云,我的意思是,我不能坐牢。我這個背景去坐牢,你知道后果的。”

  曹云點點頭,葉瀾很可能少有的,知道走叉真面目和身份的人員之一。在警方控制下,警方無法用強,并且還必須提供一定舒適度的環境。如果葉瀾入獄,一切就很難說了。

  葉瀾:“無罪辯護,不是無罪,就是死,沒有其他選擇。我有為為自己魯莽的行為買單的心理準備。”

  曹云問:“我輸了呢?”

  葉瀾道:“輸了就是輸了,不過我不希望自己成為你職業生涯的噩夢。”

  曹云看了會葉瀾,看桌子上的合同道:“正式合同,要寫金額,風險委托,輸了一分不拿,贏的話兩百萬。不以你的身份開價,只以案件難度開價。”

  葉瀾:“加一條,我可以做你的情人。”

  曹云:“我如果有需要,我更愿意花錢購買情人。”

  葉瀾道:“呵呵。”

  “寒子,我需要草莓地的地形圖,俯拍圖。還要案發當時的天氣,溫度,濕度等數據。”曹云掛斷電話,再聯系:“一航,忙嗎…我手上有個很重要的案子,需要人手…”

  高山杏等曹云掛電話問:“這次奇兵從哪個方向出擊?”

  曹云回答:“本案恐怕只能正面交鋒。”這是曹云最不愿意嘗試的辯護方法,硬碰硬,諸如對方是雛鳥,很好用。但是看越三尺這態度,檢方必然也是下了必須取勝的死命令。

  高山杏:“原因呢?我是問,你這么認真接案的原因?”

  曹云道:“就本案來說,我更不恥檢方的行為。本案中鬣狗目標是遠征,遠征對鬣狗沒有多大利益,更多是鬣狗維持表面正義的一次行動。無論是表面還是內心,最少這次鬣狗是想做好事。反觀越三尺,為了達到目的,和遠征進行了深度的合作,就本案而言在情感上我更偏向鬣狗。”

  曹云:“葉瀾說的也是事實,她的身份太敏感,一旦入獄,后果不堪設想。長相、年紀和身材當然也有關系。”

  高山杏:“她曾經想綁架你。”

  曹云回答:“沒錯,賬一筆筆的算,我幫她脫罪,不代表我原諒她。嚴格來說,越三尺還利用了我。越三尺這女人很妖孽,她幾乎算無策漏,步步有后手。就心態上,我也想和她拼一次。”還有一個原因,葉瀾恢復目田后,必然消失無蹤,那她也可以帶走不死鳥的傳說。

  “你現在有勝算嗎?”

  曹云道:“勝算不好說,不過我找到了幾處檢方的破綻,現在的工作,一是抓住破綻擴大戰果。二是對檢方可能提出新證據進行嚴防死守。從策略來說,我先進攻,我擔心留下破綻,被檢方后手。我只防守,會被壓的喘不過氣來。重要是檢方掌握了什么。”

  正常來說,開庭時候,辯方是知道控方會有什么證人出庭,控方也會知道辯方會有什么證人出庭。臨時追加人證或者物證,有可能不被法庭所采納。警方必須提供給被告律師目前警方掌握的資料。比如控告某人盜竊,警方會提供控告的原因,贓物、指紋,嫌疑人口供等,不會提供抓捕過程,也不會說明偵破過程。

  曹云擔心檢方會在時間期限內,臨時提出增加新證據和新人證,在短時間內曹云無法對新證據和人證進行反駁,那就會陷入被動。為了應對,曹云就必須全面無死角的通盤考慮,并且把每個細節細膩化。

  比如檢方新證人:我看見葉瀾扔掉了蝴蝶面具。

  沒準備曹云就只能干瞪眼。有準備,曹云:大嬸,視力如何?當天草莓大棚濕度為XX,月色為XX,能見度為XX,5.0都看不清楚,你能看清楚對方拿的是一張蝴蝶面具?

  于是反控檢方有制造假證的嫌疑,進而質疑檢方在本案偵破過程中介入的力度,打追擊戰。

  作為檢方,絕對不能把這樣的證人放出來,就算放出來,也必須用大概等詞匯來說明。否則被曹云抓住破綻,他是不會客氣的。

  雙方都不容有差,如果說曹云敗了,那很大一方面可以說是曹云技不如人。

  本案還需時日,越三尺并不是一位優秀的檢控官,這案子要么交給成熟有經驗的老檢控官,要么就要等司馬落回來。

  檢控官的水準…怎么說呢…一名優秀的檢控官必須具備兩個基礎條件中的一個。一:有錢。二:有正義感和使命感。優秀的檢控官其能力相當于優秀的律師,優秀檢控官和普通檢控官他們的薪水收入差距不會很大,了不起翻一倍。但優秀的律師和普通的律師他們的收入差距就相當大了。而且作為一個有老人有新人的單位,新人的榮譽和收入會受到一定限制。要么有這么一句毒雞湯:你努力工作,自己還是買不起奔馳,但是你努力工作,老板就可以買奔馳了。假設沒有正義和使命感,是選擇做一位優秀檢控官,還是做一位優秀的律師?

  即使是高巖這樣的大陸法系,不算經常的也會出現公訴人被律師摁在地上摩擦的庭辯案例。律師敢較真,隨便秒檢控官。前者要進步必須加強自己的業務能力,后者要進步不能只靠業務能力。

  不過檢控官也有自身的優勢,他可以調動司法資源來完善自己的工作。諸如曹云需要寒子專業或者半專業人氏,利用灰色手段進行調查。而一名檢控官可以調動刑警,物證,法醫等大量資源絕對不是律師可以比擬的。

  一度被遺忘的司馬落,又被大家所記起,徐父案則成為了司法界目前最為關注的焦點。甚至有好事人把徐父案的很多資料發送到網上,作為網民觀看庭審的基礎資料。當然這好事人十有八九和烈焰法庭有關系。

  另外一方面,對徐父案比較關心的曹云,拒絕了烈焰法庭陪審的邀請,同意以聽審的身份出席徐父案的庭審。

  因為曹云聽審身份,這次待遇就更低了,直接旅游中巴車拉走。中巴車還在城市的各個地點接人,加曹云一共有十二人上車。有年輕的,有老的,有男的,有女的。曹云一問才知道,這些人都是網友,他們被烈焰法庭抽中成為徐父案的陪審成員。

  這…這還有天理嗎?警察就不管嗎?后來曹云才知道,中巴司機都是臨時雇的普通人,中巴司機按照時間到每個地點接人。另外,烈焰法庭對十一名陪審人員進行了摸底調查,陪審人員也簽署了合約書,所以最少在表面上,未發現配合警察的陪審人員。

  中巴車開出南郊。中巴司機靠邊停車,車內釋放出氣體,很多陪審員不僅不害怕,而且還很期待的昏睡了過去。

  再醒來時,大家還在中巴車上,不過已經到了烈焰法庭的地下入口。警衛上車,一個個搖醒,讓他們下車。

  這次規則稍有變化,101本是餐廳,現在是陪審團的餐廳和住所,臨時隔了一個大房間,上下鋪的鐵架床。烈焰法庭通過廣播說明,律師、證人等,不得接觸陪審人員。

  曹云單獨一個房間,內配置基本差不多,開電腦看庭審情況。徐父案檢控官為司馬落,徐父的辯護律師一,是二審為徐父辯護的大律師郭笑天。律師二,是大律師上官文。

  上官文,六十多歲,男性,他并不算一位名律師。他是白素宇宙集團法務部總監,他從拿到律師證開始,就在宇宙集團任職。曹云看烈焰法庭給的資料,其出庭次數一共四次,其中三次是商務糾紛,并且在一次開庭后就和對方達成和解協議。唯一出的一次刑事庭是白素司機的交通肇事案。

  四年前,白素司機傍晚送白素回別墅,路上撞死一人,通過庭辯,上官文將死者碰瓷身份坐實,司機無責,死者妻子賠償車損共十五萬元。

  烈焰法庭為了讓大家更了解上官文,還提供了這樁案件的資料。唯一的證據是攝像頭拍攝到的遠景比較模糊的畫面。三條車道,汽車在第二條車道,汽車打轉向燈,朝左并線,一名男子翻越護欄。此時汽車剛進入第一車道。接下去,汽車完全進入第一車道,男子摔倒,被碾壓。

  從畫面曹云判斷,司機沒有發現左邊有人翻越護欄,因為是他的視線死角。并線過程中,司機注意的后視鏡,護欄是能給司機帶來安全感,不用在意對面的車輛,更需要注意后面的車輛。

  畫面有些模糊,曹云看不懂男子是摔向汽車,還是沒想到汽車無視自己,被嚇到滑倒。從資料看,男子并沒有碰瓷的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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