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蕊一來討厭安母這個后媽,二來討厭安父對安然也不錯,分了她的寵愛,所以從小就欺負她,厭惡她,而且小小年紀就懂得撒謊與掩飾,從她記事起,安蕊就經常當面對她非常好,背后就推她打她搶她的東西,把她弄哭了,還倒打一耙,說妹妹喜歡哭,她要說是安蕊欺負的她,安奶奶就會跳出來維護安蕊,說安蕊一向很乖巧,是好孩子,怎么會欺負她,罵她小小年紀就會告狀,不是個好東西;而安母生怕維護她,批評繼女,惹的婆婆不喜,丈夫不高興,說她欺負繼女,只能當閉嘴葫蘆,頂多事后安慰安慰她。
等長大了,打她罵她這種事安蕊自然就干不出來了,但卻無時無刻不想找她的麻煩,跟她呆在一起,你就要隨時防備自己會不會又被她算計了,安然不喜歡跟這種整天喜歡耍心眼的姑娘呆在一起,覺得跟安蕊在一起,天天要防著她,日子過的特別累,所以就搬出來了。
好,你有安奶奶維護,再怎么犯錯,安奶奶也會將責任推到她頭上,那我就走,惹不起我還躲不起嗎?
這也是安然住在外面的緣故,要不然怎么可能在同一個城市,還不跟親生母親住在一起,實在是安然不想再回到安家那個讓人覺得陰郁的環境,在安家,她覺得透不過氣來,所以寧愿在外面呆著,輕松快活些。
所以每次安母提安蕊回去了,讓她也回去一家人聚聚,她從來不回去,就算回去看看繼父和母親,也趁著安蕊不在家的時候。
說起來,要不是外公疼她,就她從小被安蕊欺負,被安母無視的狀態,早心理扭曲了,這也是她舍不得外公死的原因,因為如果外公沒有了,這世界上就再沒有對她好的人了。
因為剛從古代回來,對古代很熟悉,再加上緩過神來了,所以靈感不斷,第二天她破天荒地碼了兩萬多字,第三天又碼了一萬多字,將腦中一時想到的接下來的劇情都寫了下來,又將一些將來要寫的寫成了大綱列了下來,免得自己做下一個任務回來時,又忘了大多數劇情,不知道寫什么好。
做完了這些,安然覺得自己可以繼續做個任務了,因為井噴的靈感寫完之后,現在有些不知道寫什么的好,也就是俗稱的卡文,所以還是做做任務,找點靈感吧。
這次她換了個口味,接了個現代任務,雖然對于寫古言的她來說,接古代任務,對她寫小說有好處,另外,去古代還能學一些在現代學不到的技能,好比琴棋書畫女紅等,不過,古代太摧殘人了,女性完全沒人權,所以也不能老去,要不然太受罪了,所以這次安然便選了個現代任務。
微風吹著,同事們說話的聲音像是催眠曲,讓安然不由昏昏欲睡,頭開始小雞啄米起來,想著上班的時間還有一會兒,安然干脆趴在桌上睡了起來。
安然這一次選的也是白色任務。
因為她還是新手,怕選太難的任務,她經驗少,應付不來,所以還是打算多歷練歷練,等變厲害了點,再做更高級的任務不遲。
因是白色任務,這一次的任務也好完成。
沈安然本來是個普通白領,有一天,公司來了個客戶,是個年輕英俊的男人,這人是公司合作伙伴的老總,年紀輕輕,白手起家,如今已身價不菲。
而這個身價不菲叫衛眠的年輕男人,能跟這樣的男人在一起,她是愿意的。
沈安然本以為能跟長的這樣俊美的衛眠在一起,不管是不是替身,都會很滿意,卻忘了人的心是控制不住奢望的。
跟衛眠在一起后,沈安然越來越愛他,但很可惜,衛眠對她的感情顯然一般,后來更是因心中的白月光離婚了,回了來,跟沈安然提出中止關系,準備跟那個白月光在一起。
沈安然顯然接受不了這個打擊,反復糾纏衛眠,最后不但沒能挽回衛眠的心——當然了,衛眠的心本來也不在她身上就是了——反而惹的衛眠越來越不高興,最后,當傳出衛眠即將跟他心中的白月光結婚時,沈安然在去找他的路上,由于情緒不穩,沒注意到紅綠燈,出了車禍,掛了。
掛到了虛無空間的沈安然,知道了這個快穿系統,就許愿,如果可以,她希望能快快樂樂地過一生,不要再像前生那樣,求而不得,浪費光陰,痛苦一生。
顯然沈安然這是死后終于想開了,覺得自己一生過的不好,想看到快樂一生的自己。
這對安然來說,自然是簡單的,因為她不像原身,喜歡衛眠,所以只要等著衛眠厭了自己,給自己一筆錢,將自己打發了,拿著那錢就能過自己有錢有閑的好日子了,到時她一定會過的快快樂樂的,讓原身滿意。
不錯,這會兒的原身,已經跟衛眠在一起了。
安然覺得可惜,要是過來早點兒,那就更省事了。
不過現在也不用擔心,她就好吃好喝過著,等衛眠的白月光回來了,跟自己提中止關系的事就行了。
當然了,要想以后生活過的好,沒錢是不行的,所以安然這兩天已將原身手上的那些錢,整理出來,做了投資,一部分買了房子,一部分買了股票——有原身未來三年的記憶在,雖然時間是短了點,但還是能辦點事的,好比原身就記得,老家省會明年開始,房價會猛漲,到她過世前,房價已是不到三年翻了兩倍,投資回報率驚人啊;二是她公司的同事跟她談過某支股票,短短時間內,漲了三倍。
衛眠對沈安然倒不是很吝嗇,所以原身手上還是很有一筆錢的,只是以前原身都沉浸于情情愛愛,從來沒打理過,后來愛上了衛眠,衛眠給她的銀行卡里的錢,就越發沒動過了——原身的想法在外人看來可能有點可笑,她是想著,她要沒用過衛眠的錢,兩人就不是情人關系了,那樣她要想跟衛眠在一起,也理直氣壯些,卻沒想過,人家對她根本沒興趣,所以何必做那種無用功呢,賠了身又賠了心,還不如老老實實拿了那錢,以后過有錢有閑的日子,喜歡的話,再養一個小狼狗,豈不是比巴著一個不可能得到的人滋潤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