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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五、寶延大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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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早,董秘就向梁國泰報告交易所的,寶安股份在二級市場上通過家全資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達15八9的消息。..

  這個持股比例已經非常接近第一大股東持股數量。寶安股份的狼子之心,已昭然若揭。

  “該來的終于來了。通知肖律師來我的辦公室。”梁國泰吩咐董秘道。

  肖律師是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上次董事會討論寶安股份收購公司事宜,因為董事會成員對這種事情沒有任何經驗。當時,董事會制訂了二個暫時性決議,一:將寶安股份收購公司股份事宜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二:發表聲明。但后來,梁國泰覺得這件事需要有專業的人士來指導,于是,通過關系找到了律師事務所的肖律師,在咨詢了肖律師之后,梁國泰決定聘用肖律師為公司法律顧問,及時處理公司相關事宜。

  肖律師來到公司,對交易所的進行了仔細地研究,最后向梁國泰提出點建議:第一,阻止寶安股份在二級市場上繼續增持股票的行為,以防止其持股數量超過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數量,成為實事上的第一大股東。第二,召開新聞發布會,強硬的表達公司的態度,公司將通過一切段包括反收購等措施,捍衛股東地位。第,寶安股份在二級市場上增持延股份在達到5時,沒有及時,沒有盡義務,程序上存在問題。我們要牢牢抓住這個問題,窮追猛打,不惜上升到法律層面,迫使管理層出面干預。..

  這個建議都是環環相扣,只有通過管齊下,才能保住現有股東在公司的相關權益。

  梁國泰聽了肖律師的建議,認為當下的情況,只能按照肖律師的建議處理。因為上次他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這件事情,上級主管部門態度曖昧,也沒有作任何表態。私下里,梁國泰通過關系打聽才知道,上級主管部門認為這是市場行為,不好過多干預。

  “怎樣才能阻止寶安股份在二級市場上繼續增持公司股票?”梁國泰問,因為市場是自由的,只要寶安股份愿意,隨時隨地都可以從二級市場上進行增持。自己根本沒辦法阻止他們的增持行為。

  “沒有什么好的辦法,可以阻止他們繼續增持股票,人家有錢就任性。”肖律師無奈地說道:“但我們可以通過其它措施,抬高二級市場的收購成本。以減少寶安股份增持給公司帶來的壓力。”

  “什么措施?”梁國泰急不可耐地問。

  “這就是我的第二項建議,召開新聞發布會。我們不但要表達公司強硬的態度,還要在新聞發布會上,讓人知道我們將不惜一切代價,捍衛控股地位。并且能讓大家看到,我們已經在實施這個行為。”

  “這個。..。。。。。,有什么好的辦法讓大家感受的到呢?”梁國泰非常苦悶。

  “首先,我們要造勢,讓大家知道我們不是孤獨的,我們的行為得到了很多滬市公司的支持和認同,這些公司將在資金、道義等各個方面全力支持公司進行反收購。所以,新聞發布會上,能有其它上市公司的人員出席,表示對我們的支持,這就是最好的造勢。”

  “這件事情我來安排。”梁國泰聽了,馬上答應下來。作為滬市老八股的上市公司之一,梁國泰自認為在這些上市公司還有一些薄面,能夠請動這些公司出席新聞發布會。更何況,只是讓他們表明態度而已,并不需要他們真的出資進行支持。

  “其次,公司宣布正在和金融證券咨詢構進行洽談,準備聘請他們為公司證券顧問,全面負責處理反收購事宜。最好,這家金融證券咨詢構在行業里要非常有名氣。這樣,大家才會信以為真。”

  “哪家構合適呢?”梁國泰平時幾乎沒有和這些金融證券咨詢構打個交道,所以,一下子也不知道該找誰。

  “最好不要在國內找,現在,只要沾上香江,大家就認為高、大、上,所以,最好在香江找一家這樣的金融證券咨詢構。”肖律師繼續說道。

  “肖律師,你有沒有熟悉的?在關系好的,到時好辦事。”梁國泰讓肖律師為自己推薦一家。

  “行,那我就推薦二家公司給梁總挑選吧,一家是香江的施羅德集團,另一家是香江生源公司。這二家關系都比較熟,梁總可以任選一家作為反收購顧問。”其實,肖律師和這二家公司并不熟悉,只是聽一個朋友說,香江有這二家公司,有意到內地來發展,所以他就向梁國泰推薦了。

  “好,那就這樣定了,這二家公司都聘請為公司的反收購顧問。”梁國泰馬上拍板道。

  肖律師想不到,梁國泰決定一下子聘請二家公司作反收購顧問,因為在他的計劃里,反收購也只是虛張聲勢,不會有真正意義上的反收購,這一下子就聘請二家是不是有點過了,肖律師提醒道。

  “做戲就做全,二家也是請,一家也是請。請二家更能表達我們在這件事上的決心。”梁國泰一錘定音。

  肖律師聽了,心里一陣竊喜,這可給那個朋友一個天大的面子。

  “至于寶安股份在二級市場上增持公司股份到5,沒有及時履行的義務,已經明顯的違反了《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我將在法律的層面上,對這件事情進行反擊,全力阻止他們進入公司董事會。”

  “在法律層面,我們有幾成勝算?”這才是梁國泰最擔心的。

  “因為這件事是華夏證券史上第一次收購行為,各方面一定都會很重視,正因為大家都很重視,所以,大家都不會容易下結論。其實,走法律程序,只是給大家施加壓力,寶安股份也不希望我們走法律程序,因為法律程序一旦起動,這件事情就可能要經歷好幾年的時間,在塵埃落定之前,寶安股份無法行使第一大股東的權力,這就是時間成本,他們最不愿意看到的結果。

  我們說一定要走法律程序,就是好讓我們在法律之外的政策層面上占據主動。只要我們在政策層面上占據了主動,我們就勝算在握。我認為,這件事最終只會在政策范圍內處理,不會上升在法律層面。”

  肖律師對自己熟悉的法律工作說的頭頭是道。并告訴梁國泰,這件事未來最可能發生的結果。

  梁國泰知道自己無論如何都無法阻止寶安股份在二級市場上繼續增持延股份,只要寶安股份愿意,它隨時都可以通過二級市場的增持,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現在最好的結果就是,延股份雖然失去了控股股東的地位,但卻牢牢抓住公司的經營管理權力,實際控制著公司的日常運營。

  梁國泰和肖律師又討論了一些細節上的事情,認為沒有什么紕漏。梁國泰就將反擊的方案,向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匯報,梁國泰又得到了一個模棱二可的答復,梁國泰只好自作主張,通知了在滬的新聞單位,明天召開新聞發布會。而梁國泰聯系的兄弟公司,都答復明天安排人員參加這場新聞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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