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末,我跟幾個同學開車去蘇家屯吃牛肉湯冷面,這里是沈陽的幾大朝鮮族人聚集區,冷面尤其好吃。席間接到馮總打來的電話,說:“田顧問,那魔怔出事了,上網看到沒有?”我有些發愣,說這兩天沒看新聞,怎么了。馮總讓我馬上到新聞網站看頭條,幾大門戶網站都轉載呢。
那時候智能手機還沒普及,我也沒換,普通的手機都是java或者塞班系統,自然無法迅速上網,只好吃完飯再說。這頓飯吃的頓時沒了味道,心里始終在想魔杖到底出了什么事,這個馮總還賣關子不說。好不容易吃完飯,同學開車把我送回中街,還要去打臺球,我以有事推托,回家打開電腦上網,看到新聞網站的主頁上就有,標題為“北京行為藝術家綁架父母,向政府勒索一億元人民幣”。
“綁架父母?”我忍不住說出,再仔細看內容,說的就是魔杖,他家住在豐臺區,本來已經被趕出家門,暫停在那個叫小雨的女性朋友家中,其實就是車庫改的。新聞中說,魔杖那天半夜悄悄摸回家,用繩索把父母綁起來,開車運到通州區某爛尾工程的大樓頂部,而那名叫小雨的女性負責用dv拍攝,還給幾家媒體打電話,讓他們帶著設備來直播,也可以接受采訪。樓體外側拉著橫幅,上寫“道德綁架”四個大字,看來是早就安排好的。
新聞中配了兩張圖,看起來像是用遠焦鏡頭拍的,清晰可見魔杖和某位女子站在樓頂,兩名中老年人分別坐在靠椅中,雙手反剪捆著,魔杖手里似乎還拿著一柄尖刀。新聞說,已經有媒體趕到現場,同時也報了警,因為在中國,媒體還不敢單獨跟這種犯罪嫌疑人公開接觸,必須得先報警,否則也算違法。有媒體給魔杖打手機,問為什么要這么做,魔杖給出的回復是,這是一場行為藝術表演,并不是真正的綁架,他要用這種方式來警告世人,至于原因,懂的自然會懂,不懂的說了也沒用。
最后末尾寫到,截止到記者發稿時,警方仍然在跟魔杖對峙。如果警方認為這位魔杖先生精神已經失去控制,有可能會危及被綁者的安全,不排除使用武力比如的可能性。
我張大嘴說不出話來,好半天才回過神,連忙給馮總打去電話,問他怎么知道的。馮總說:“還真不是通過網絡,我平時不怎么上網,是一個朋友告訴我的,他是個畫家,跟這些搞行為藝術的也挺熟。現在似乎還在對峙呢,我朋友也在場。”
“他怎么能綁架自己的爹媽啊?”我問道。馮總失笑,說這種人腦子里在想什么誰能知道,只有他自己才能解釋吧。我鬼使神差地用手機撥打了魔杖的手機,居然通了,而且居然有人接聽。
魔杖問:“田老板,找我有事嗎?”我問你現在什么地方,魔杖笑著說在一棟大樓的樓頂呢。我說我看到新聞了,多長時間了。魔杖想了想,說應該有十幾個小時了吧,從今天早晨算起。這時,我從話筒中似乎聽到有人在用擴音喇叭說著什么,魔杖說警方在喊話呢,你要不要也到現場看看,現在圍著不少人。
我心想這是在給跟警方對峙的人打電話呢,心里發虛,說你快結束吧,現在這是綁架案,別把警察逼急,到時候非用槍打你不可。魔杖回答道:“不能!這是我爸媽,又不是什么外人,再說我也沒想真綁架,只是演戲而已。”我說你手里都拿刀了,魔杖大笑著說那是做做樣子,綁架者不是都有刀嗎,這是道具,我不能對自己的親爹親媽下手。而且我已經跟媒體說過,這不是綁架,而是行為藝術,我相信警方能理解。
“什么邏輯啊?”我焦急地說,“警察哪管你是假綁架還是真藝術,他們就知道你的行為已經涉嫌嚴重刑事犯罪,別玩火啊!”我還要說什么,電話已經被掛斷。我心情很復雜,但又完全沒辦法,這事已經遠遠超出我能控制的范圍,就算我在北京也完全沒用。
晚上,馮總給我打電話,說魔杖和那名叫小雨的女子均已被警方以偷襲的方式當場擒獲,魔杖父母并無損傷。我松了口氣,問:“魔杖是不是已經患有精神疾病?”
馮總嘆氣:“要是算就好了,起碼不用坐牢啊,但夠嗆。要是那些搞行為藝術的人都算精神病,他們豈不成了法外之身,想怎么樣就怎么樣?”我心想也對,算不算精神病,是要到精神病院做精神鑒定的,不是裝就能裝出來。至少我的擔心沒成現實,最怕的就是魔杖被警方用槍打死,那才叫慘呢。
后來馮總打聽到,魔杖還是被以綁架罪判入獄五年,馮總說他覺得這對魔杖來說是好事,監獄里好好約束,好好管教,免得這家伙總搞行為藝術。過了很久,馮總還告訴過我,說魔杖在監獄里又被加了刑,原因是他總想搞行為藝術,不是求著獄友脫光了侵犯他,就是想侵犯對方,又編出很多名堂來,說是行為藝術表演的作品。
這樁生意到現在就結束了,結局肯定談不上好,但也不算太壞。因為我始終覺得,“內魔怔”就算沒有陰法刺符,早晚也得出事。比如那位把孩子喂狗的朱姓“藝術家”和“藝術賣比”、“高干”那些人,他們的行為怎么也比魔杖更惡心吧,無非是魔杖的行為被中國法律定性為違法,而姓朱那家伙巧妙地躲過了法律的制裁而已。要是論行為不道德的程度,魔杖比他們強得不知多少倍。
把時間退回到兩月前,也就是魔杖還沒開新聞發布會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