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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章:接生意

熊貓書庫    我在泰國開店賣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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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沒有貿然現身,他怕林師傅與瓦塔納串通,到時候暴露目標。于是就先把潘仔安排在小旅館,自己則暗中跟蹤,有一天林師傅坐大巴車前往花蓮,他也戴上口罩和帽子混進車內,下車后林師傅是到某商店買茶葉,看來是專門喝這家的茶。出來的時候,高雄看到街邊有條小巷,里面僻靜無人,就猛然把林師傅推進去,先幾拳把他打得暈頭轉向,再掏出一柄匕首開始逼問。

  林師傅做夢都沒想到是高雄,連連求饒,稱自己其實沒什么法力可言,都是靠蒙人為生。高雄當然不相信,問:“你什么時候跟瓦塔納串通好的?”林師傅卻滿臉茫然,不知道誰是瓦塔納。高雄帶著林師傅走進小巷深處,用刀要給林師傅臉上來個記號,劃出深深的痕跡時,林師傅疼得眼淚鼻涕全流出來,但仍然說不知道瓦塔納是誰,他只是看到有機會騙錢,就先讓高雄付款,然后跟著他出行,假裝會保護他。

  在他看到有乘客假裝摔倒的時候,林師傅就知道高雄已經中了降頭油,他連忙悄悄下車,心想那降頭師必定在某節車廂上,到時候催動陰咒,高雄必定沒好下場,他一死,也就沒人來追究責任,這錢就騙到手了。

  高雄氣極,當時就要捅死他,林師傅哭著說上有老下有小,他會加倍把錢吐出來。這倒是真話,當初高雄在林師傅家里看到他有老母親,妻子和三個孩子,看來都是靠他行騙來養活。于是就讓他給老婆打電話送錢出來,不然就弄死他。高雄帶著林師傅來到潘仔落腳的旅館,然后約定好地點,先讓林師傅老婆送錢過去跟潘仔碰頭,拿到錢后潘仔打電話到旅館房間報平安,再到另一處地點等候。高雄這才帶著林師傅出來,乘出租車前往第二地點的途中將林師傅趕出來,他再跟潘仔會合。

  拿到這筆錢,高雄立刻跟潘仔離開花蓮來到臺北,租了間房住下。這是臺灣最繁華的都市,更是花花世界。高雄有他的打算,潘仔雖然有了得力的修法工具,而且經咒也有效果,但他覺得仍然不夠。現在不同以往了,高雄對東南亞巫術有了很深的認識,東南亞不像香港和臺灣,那些國家有很多阿贊和降頭師,他們專門以此為生,而香港和臺灣卻不然,中國的巫術主要以道士或茅山術士為主,頂多弄些驅邪符水,論法術完全與阿贊們沒法比。就算有那種法力很深的出家人和法師,也相當難找。而在東南亞,只要愿意出錢,到處都能找到修法的阿贊和降頭師。所以,他必須得多做試驗,來確保潘仔達到一定的水平,才能到東南亞賺錢。

  “還是要去東南亞嗎?”潘仔不解,“要是行的話,我們為什么不能就留在臺灣?”

  高雄說:“中國和東南亞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在東南亞很多人遇事都愿意找阿贊師傅以巫術解決,小到賺錢、事業、愛情、運氣不佳,大到倒霉、生病、中邪撞鬼和整仇家,所以在那邊更容易接到生意。但同時競爭也大,你必須熟練地運用經咒和陰法,我們才可以過去。”

  潘仔這下明白了,但又開始發愁,不知道怎樣能接到生意。高雄早有打算,他先到街上的報攤和書店,向店主打聽哪種報紙和雜志賣的好,又適合登廣告。臺灣地區是資本主義制度,色情業基本半合法,只是不能有組織,對宗教法術這類東西就更加寬松,想登廣告隨便。高雄在收集信息后,選定了幾份報紙和幾家雜志,花錢同時登廣告,內容很簡單:“苗栗巫術世家第九代傳人潘師傅,運用茅山術與南洋黑巫術,法力強大,修法數年首次出山,承接驅邪撞鬼、解魘沖煞、解降與落降等法事,效果立竿見影,僅需少量訂金,見效后付足尾款,客戶信息絕對保密。聯絡電話:經紀人高先生,xxxxxxxxxxx。”

  廣告發出就開始等效果,高雄給自己和潘仔各買了幾身體面衣服,尤其潘仔,既然已經是法師,就得有法師的行頭。高雄買來兩三套白色長短袖衫褲,都是對襟寬松版,再讓潘仔腳穿編織草鞋或木鞋,戴上兩串茅莊水沉的珠子,看起來立刻像個高人。再時不時地帶他出去吃喝玩樂。潘仔是典型的鄉下人進城,對什么都新鮮,大魚大肉、k歌桑拿是來者不拒,但也有幾點,他從來不吃某幾種肉,如虎、鷹、黑狗和水牛,說是吃了這幾種肉會破法,對修法大有害處。當然,幸好想吃到這幾種肉也不容易,所以無需擔心。

  沒事的時候,高雄和潘仔就窩在住處看電視,臺灣的電視節目很豐富,從言情劇到時事,從五花八門的綜藝到限制級都有。高雄拿著遙控器從頭調到尾,每個臺最多看不過半分鐘。潘仔問能不能固定在某個臺上面多看一會兒,高雄說:“有什么可看的,都很無聊,串在一起還有些新鮮感。”

  十來天后,高雄接到個電話,是位年輕小姐的聲音,問是不是有位苗栗來的法師會驅邪。高雄連聲說是:“小姐,您有什么要求?”

  小姐回答道:“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家里有什么東西,半夜總會看到,嚇得我不敢睡覺!”高雄讓她仔細講講,小姐卻先問如果必須得做驅邪法事,有效果的話要多少錢。

  高雄說:“五萬臺幣。”臺灣經濟發達,尤其大城市的收入水平是大陸的幾倍,所以這價錢并不高,高雄的打算是賺錢為輔、練手為主。年輕小姐猶豫片刻,才說出經過。她姓文,是位職業歌手,幾個月前簽約了新唱片公司,住在公司安排的公寓里。這唱片公司并不大,也沒什么實力,只能簽文小姐這種沒名氣的歌手,所以安排的公寓也很普通,是那種青年公寓,一條長長的走廊有多戶人家。

  搬進來的頭幾個月什么事也沒有,可從兩個月前就開始出事。那段時間她參加公司安排在外地的宣傳活動,連續七八天沒回家,好不容易晚上到公寓,上床就睡了。但睡到半夜,她不知為什么忽然醒了,可屋里既沒聲音,她也沒有憋尿。看看床頭的鬧鐘,凌晨兩點。正在文小姐奇怪時,隔著窗簾看到有個半身人影,在月光下很顯眼。她吃了一驚,就問是誰。這人回答:“新良。”聲音壓得很低,如果不是半夜,恐怕都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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