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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二十五章 妻子的反擊3

熊貓書庫    快穿之炮灰不傷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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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嘉禾考了兩年,博士沒考上,生了個孩子。

  他很氣。

  這分明是好的不靈壞的靈嘛。

  也知自己可能就這樣了,在家沮喪了兩個月,實在無法忍受嬰兒日夜啼哭,終于決定去找工作。

  是碩士,比較好找。

  而且工資很高。

  就這樣,陳嘉禾上班去了。

  最高興的是羅英,要帶娃要掙錢,她真的熬不起了,如今有人分擔壓力,恩,挺好的。

  她還是太甜了。

  臨近三十的陳嘉禾第一次掙錢,怎么舍得拿出來。

  “沒有!”

  “我才工作多久就問我要錢,你夠了啊。”

  “錢錢錢,羅英你咋變得這么市儈了,以前那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小仙女到哪里去了?”

  “你不是也在上班嗎?干嘛問我要,你不會是補貼娘家了吧?”

  羅英高中畢業后就出來上班,她要養老公,養娃,還趁房價便宜的時候買了套房子。

  是有本事的。

  陳嘉禾這樣,直接把她氣得肝疼,就講道理。

  是丈夫又是父親,理應承擔家庭的責任的。

  但人家有另一番說辭。

  “屁!”

  “新時代的女性要思想獨立經濟獨立,你這樣什么都想靠男人。怎么,把我當賺錢工具嗎?”

  “我是你的丈夫,但首先,我是一個自由的人。”

  “孩子?那是你要生的,我一開始就說不要的,自己做出的選擇,跪著也要走完。”

  大道理一套一套的。

  羅英只是個高中文化的女人,自然說不過碩士老公,她覺得那些話沒錯,但感覺又怪怪的。

  究竟哪里別扭,她也說不出。

  陳嘉禾不肯把拿錢養家糊口,關鍵他還靠羅英養。

  吃飯啦,買衣服啦,人情送禮啦,甚至酒鬼老父親每月的酒錢跟生活費,全是羅英給。

  他當甩手掌柜。

  羅英熬著。

  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但沒中,陳嘉禾冥頑不靈。

  兩人為這事不知吵過多少次,還鬧到社區去。

  羅英也沒辦法。

  兩個孩子要讀書,現在幼兒園學費又貴,家庭開銷,房貸,給老人的養老錢等等。

  光靠她一個女人,壓力太大了。

  社區來調解,陳嘉禾內心極度不耐煩,直接用兩個字打發。

  “沒錢!”

  “沒錢?”

  羅英尖叫,指著他,“你怎么可能會沒錢!”

  一個月工資兩萬多,凈賺。

  畢竟一應開銷全是羅英的,陳嘉禾一分沒出。他上班也有五年了,一年二十來萬,少說也該有幾十萬的存款。

  羅英不信,吃瓜群眾也不信。

  “反正我就是沒錢。”

  社區并不是執法機關,沒有權力強制查賬的。

  無奈。

  羅英接受不了這個事實,她朝陳嘉禾撲過去,又抓又撓,“你一定是在外頭養小三了!”

  “一定是!”

  “不然錢呢?”

  “你吃我的用我的喝我的住我的,你個垃圾!”

  “老娘要跟你離婚!”

  可好不甘心呀。

  親手種出來的大白菜被一頭陌生豬給拱了。

  這種情況,如果男人能幡然醒悟,悔改,就此回歸家庭,疼愛妻兒,是最好的結果。

  但——

  “我沒外遇!”

  陳嘉禾見吃瓜群眾眼神都變了,忙解釋道。

  他確實沒外遇。

  羅英后來找人查過,查到了陳嘉禾沒錢的原因。

  他,吃喝玩樂。

  沒錯。

  陳嘉禾月薪兩萬多全用于享樂了,月光一族。

  主要是吃跟玩。

  羅英這就很無語了。

  沒犯原則性的錯誤,就是心里不咋個顧家。

  通病。

  咋整吶?

  默默接受的話太憋屈,可離婚,又覺得不甘。

  如果能改變就好了。

  羅英動員雙方長輩輪流勸導,希望陳嘉禾能有點家庭責任感,這一勸就是兩年的時間。

  沒用。

  她很累。

  有了離婚的念頭。

  如果一個女人結了婚,生了娃,她不光什么都要靠自己,還要養當甩手掌柜的老公…

  是想不開么?

  既然一個人能過得很好,為什么要自找麻煩。

  羅英想離,陳嘉禾不愿。

  他對目前的生活很滿意,手里有錢,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回到家啥都不用管,有人煮飯洗衣,只需貢獻一顆小蝌蚪,就能收獲個孩子。

  除了羅英時不時的問他要錢。

  很煩!

  當然,他煩的時候就出門避避,來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離婚是不可能的。

  都說勸合不勸離,結婚這么多年,孩子兩個。

  怎么離。

  離什么離。

  “你就不怕他給娃找個后媽?好好,咱退一萬步說,孩子歸你,你的負擔得多大。難道以后就單著了?誰愿意替別人養孩子呀!”

  “兩個娃娃什么都不知道,他們只曉得爸爸媽媽離婚了,得多難過,長大后還不得恨你嗎?”

  “聽說單親家庭的孩子更敏感,性格會有問題。”

  “忍忍吧。”

  “男人都這樣。他不抽煙不喝酒不賭錢,也沒在外頭亂來,也許過幾年就好了。”

  “離婚了,怎么都不好聽。”

  這是羅英母親勸她的原話。

  羅英:…

  她依然想離。

  就算一個人養娃,呵,難道她有人幫過嗎?

  陳嘉禾太賤了。

  每當羅英要跟他談離婚的事時,他就躲,要不就威脅恐嚇兩個孩子,“媽媽不要你們了。”

  “以后再也見不到爸爸了。”

  孩子們就哭。

  抱著羅英的腿,跪在地上求她。

  羅英能怎么辦。

  一拖再拖。

  身心疲憊。

  她想要離婚的決心在孩子們的眼淚中決堤。

  就這樣過一生吧。

  羅英妥協了。

  三十年后,兩個孩子都成家立業,她也光榮退休,準備安享晚年的時候,陳嘉禾死了。

  是突發心臟病。

  連救護車都沒等到,一句遺言沒留下就去了。

  這并不影響羅英什么。

  講真,她跟陳嘉禾已經幾年沒說過話了。

  就在陳嘉禾死后,有一天,家里突然來了一對母子,說是來商討遺產繼承的問題的。

  羅英:…

  她現在只想把陳嘉禾的骨灰扒出來鞭尸。

  然后在一把糊到這倆不要臉的兩人臉上,不是要遺產嗎?來來,這把骨灰就是了。

  大鬧。

  兩人最后把羅英一家告上法庭,要求依照規定平均分配。

  法官:“恩,按照遺產繼承法,只要是老人的孩子都有繼承權。但由于被告丈夫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犯的錯,并使用了夫妻共同財產在家庭生活以外…”

  羅英最后還是賠錢了。

  算起來--

  她這一生,前幾十年養老公,老公死了,又養老公的情人跟私生子。

  不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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