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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合作商定

熊貓書庫    娛樂圈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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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都某辦公樓,夏初代表不亦樂乎,正在等待和企鵝音樂的部門負責人洽談合作。

  上次經過商定,閔學和夏初二人都覺得把歌曲放在企鵝音樂比較合適。

  因為《聲臨其境》節目本就是企鵝視頻獨播,而且企鵝旗下也有專門的公益頻道,這使閔學的設想運作實施起來比較方便可行。

  離約定時間還有段距離,夏初不由的又將手機拿出,翻開這幾天已經看過成百上千次的同一條微訊信息,再一次看了起來。

  “下庭早點回家,路上注意安全”!

  夏初托著面頰,喃喃道,“這到底是什么意思?”

  對于同事喬凱被逮捕的事情,夏初只是略表驚訝,但已經好幾天了,閔學都沒再主動聯系過,夏初表示,這不科學啊...

  “不是這么沒有耐心吧?”

  “莫非是我表現的不夠主動?”

  “還是我會錯了意,男神根本沒這個想法?”

  一連幾天,都沒等來男神的再次“噓寒問暖”,也難怪夏初會胡思亂想了,這是這個年齡段女孩子的通病吧。

  好在不多時,企鵝音樂派來的代表到場,是二人同行,除了負責人外,還有個律師同行。

  很好,是談事情的態度,一個負責大方向,一個負責具體細節,看到來人,夏初心里就有了底。

  到了專業領域,夏初完全不見了適才的小女兒姿態,知性職場女性再度上線。

  “你好,我是不亦樂乎的代理人,京師律師事務所夏初。”

  企鵝負責人更是簡單直接,“云韻,這位是吳律師。”

  在商言商,雙方都是專業人士,沒出現見到美女就走不動路,勾搭外加狂放水的情況。

  對方顯然是有備而來,云韻一上來就問了個犀利的問題。

  “不亦樂乎這個名字近期大熱,名下更是出了數首精品歌曲,據我所知,市面上的娛樂公司有一個算一個,都在尋求與其合作。”

  “但不亦樂乎先生似乎另有想法,始終未與其中任何一家聯系。”

  “不是我妄自菲薄,企鵝音樂在音樂市場絕不是一家獨大,那么為什么,不亦樂乎先生會突然想到要聯系我們公司進行合作呢?”

  的確如對方所說,現在找不亦樂乎其人的公司不在少數,因為不亦樂乎本人就代表著巨大的經濟價值。

  如果換成一般小公司,不亦樂乎主動聯系下,即便不屁顛屁顛的,恐怕也不會問出這個問題來。

  夏初微微一笑,沒有一開始就說出閔學的全部意圖,她只是闡述了不亦樂乎對企鵝音樂龐大的用戶基礎及發展前景的看好。

  這個理由雖然略顯形式化,云韻仍舊點頭認可了,企鵝的用戶基礎確實讓其他公司羨慕不來。

  既然雙方的合作基礎有了,接下來就是如何具體如何合作的問題了。

  這個步驟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的,甚至達到了錙銖必較的地步,兩個律師充分發揮了自身特長,為己方爭取最大利益。

  但是說到底,雙方的合作意向都是強烈的,產生分歧后也能得到很快解決。

  于是乎一天下來,各項條款竟然都談的差不多了,只是在即將簽約時,產生了一個意料之外的問題,那就是不亦樂乎的身份問題。

  夏初表示,不亦樂乎不方便透露身份,因而合同就用這個網名進行簽訂。

  這本也不是什么大問題,民事方面的協議嘛,自由度很高。

  但是沒有真實身份,連銀行帳號都不給,究竟是幾個意思?如果違約該去起訴誰?這就是個大問題了。

  吳律師立刻表示,可以簽個保密協議,企鵝音樂方面絕不會主動透露不亦樂乎真實身份。

  然而夏初毫不猶豫的拒絕了。

  在這么個問題上談不攏,真是事前完全沒想到的。

  云韻很是不解,這年頭不想出名的人已經比較少見了,更何況還是個歌手。

  再說了,你不想出名,還發什么歌啊,放在家里自娛自樂好了!

  “夏律師,您是專業的律師,不可能沒想到這個問題,不如直接點,提出你的設想和意見。”云韻性格明顯十分利落,很直接的問道。

  夏初對雙方談好的分成還是比較滿意的,見此點頭道,“其實不亦樂乎的身份并不重要,他的初衷,是想將收益用于公益事業。”

  云韻不可置信的問道,“全部?”

  “全部。”夏初肯定的回答。

  云韻震驚了,這可不是小數目,而且不是一次性的,從歌曲品質來看,后期一定會有源源不斷的進賬。

  而且不亦樂乎顯然也不是個棒槌,知道雇個專業律師來談,分明是有清醒認識的。

  所以,這年頭還能有這種人?

  莫非,不亦樂乎本身就是個有錢的大佬?所以不想透露真實身份?

  云韻和吳律師腦海里轉過數個不同念頭,覺得這個最靠譜,畢竟對于商業大佬來說,音樂這點收益真心不算啥。

  人家的小目標,都是一個億起步什么的。

  這么一想,二人的心里好受多了,有些事情,自己做不到,總得找個借口開解開解。

  不管心里是否真的認可,云韻震驚過后,再度開口,“不亦樂乎先生的想法,我們表示欽佩,我想先和上面請示一下,能否特事特辦,畢竟公益是另一個領域,我不能擅自做主...”

  說是這樣說,但云韻和夏初都知道,這件事九成九會得到支持,不說公司理念,就是與政策精神,那也是十分相符的。

  果然云韻只出去了不久,就面帶笑容的回來了。

  “夏律師,我們可以具體詳談了,尤其是關于宣傳這方面,如果用公益作為噱頭的話...”

  “不不不,”夏初搖頭,“這是我方的底線,不能用公益的名頭做宣傳,一切就與普通歌曲一樣的宣傳渠道就好。”

  做不做公益,在乎一心,如果用這個名頭做宣傳,總有種道德綁架的意味。

  云韻再次愣了下,卻很快同意了這個要求。

  真金白銀都不要了,再多個虛名也沒什么。

  對于不亦樂乎的行為,云韻不置可否,也許不過是有錢大佬的游戲罷了。

  但在云韻內心深處,卻不由的將這個項目擺在了重要的位置之上,以至于在以后的宣傳中,會不由自主的為不亦樂乎爭取顯眼的好位置。

  這是不是傳說中的...人心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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