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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6 打劫

熊貓書庫    美食誘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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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里良騮等人的牛車正在朝前行走,猛然聽到一聲斷喝!

  “站住!你們是何方妖怪?”

  正在被百里幽玲的突然襲擊搞得渾渾噩噩的百里良騮一聽猛然警醒,定睛向聲音的來源處瞧了過去。

  只見兩個高大的野人,站在牛車前面,身上幾乎啥都沒有。

  己有腦袋上各自粘了一對牛角,挺尖利的那種。

  手中拿著的是一根木棍,頭頂分叉,兩個分叉都削得尖尖。

  二人的聲音挺大,眼睛里卻露出一股慌張。

  其實他們以為來了妖怪,可不是故意聳人聽聞,而是從來沒有見到那種牛車,所以才稱為妖怪。

  那些野人都有一種習慣,對從來沒有見到過的新奇玩意兒,一概以妖怪稱之。

  百里良騮定了定神,心道這就是第一個和野人打交道得機會了。

  他本待自己出手,捉住兩個來人,給對方一個下馬威,讓對方之道自己得厲害。

  可是轉念一想,還有兩個兒子兼徒弟得小子在,先讓他們亮亮相!

  正在這里轉念,咚咚兩聲,兩個黑塔一樣得小子從車廂中跳了出來。

  顯然,正在接受小媽耳提面命得倆小子,聽到了外面得動靜。

  百里良騮知道二人向來莽撞,很是擔心他們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將這兩個野人打死。

  哪里知道,二個小子文質彬彬來到百里良騮面前,對百里良騮躬身一禮!

  這個舉動已經讓人掉眼鏡了,沒有想到二人說出一番話來,更是出乎百里良騮意料之外。

  “父親大人在上,兒子奉小媽大人之命,前來保護父親大人!有何事情要干,尤其是沖鋒陷陣,就交給小子,保證讓父親大人滿意,更何況,師父有事,弟子效其勞,正當此時也!”

  這一套說的百里良騮腦袋大了好幾圈!

  別說這倆傻小子,就是自己這個詩書傳家學富五車得大才子說這么一套,也得醞釀許久掉幾根頭發才行。

  當下滿腹狐疑,問道:“這是你們想出來得詞?”

  兩個小子嘿嘿一笑:“是小媽教導我們如此說的,說要給你一個大驚喜,父親大人在上,你驚喜沒驚喜?驚喜大不大?”

  百里良騮心中沒有準稿子,到底如何評價這事,難道這就是他們的小媽教子所達到的效果?

  算了,讓她們去折騰吧!

  反正是兩個傻小子受罪。

  只要不來個小媽教夫,不是!是小媽教老爸,就行。

  百里良騮敷衍兩個兒子道:“還行!快有老爸正經在正式場合行事時候的風采了!不過,沒人的時候,你們倆小子跟老爸可以隨意一些,咱們三個誰跟誰呀!對了,你們出來正好,甚合老爸的心意!看到對面的兩個家伙了嗎?一會兒聽我的命令,上去將他們擒拿過來,不過不能殺死!”

  “謹遵老爸號令!”

  二人半認真半隨意地回答。

  百里良騮跳下牛車,施施然走到前面,拱手一禮,說道:“我們是人,不是妖怪!后面的那個,你們沒有見到過,是一輛牛車,可以坐人,也可以拉東西,見過二位兄弟,可否讓我們通過?”

  兩個人正在那里不耐煩,因為剛才幾個人的對話,他們大多不懂,可是每個字又都知道,當然這都是經過了萬語通的加工環節。

  見到對方終于回答了他們,其中一個似乎比較善于言辭的,就出言詢問。

  “那你們是什么人?”

  “我們是商人,就是弄你們需要的東西來換取我們需要的東西。”

  “商人?從來沒有聽說過!估計是妖怪!那你們今天要干什么?”

  “我要見你們的頭領,和他商量經商有關的事情。”

  經商有關?那個說話的人撓了撓頭,想了一下,不懂!

  也沒有多想,直接拒絕了。

  “想見我太爺?想都別想!有什么事情跟我說,我是我太爺的長房重孫,確定將來要接我太爺的班,要當城主的!當然得等我爺爺、我老爸他們當完、不在人世,才能輪到我!”

  “你太爺是誰?”

  百里良騮問道。

  難道這是拉麥的后代?

  “我太爺是誰你都不知道,你就想見他?我為你的無知感到羞恥,周圍百里不知道我太爺的,還是人嗎?”

  那個說話的鼻孔朝天,都不屑看百里良騮一伙了。

  百里良騮差點兒讓這個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給氣樂了。

  果然是坐井觀天之輩。

  牛牛子生氣了。

  那個百里良騮好歹是我老爸,我小媽可以踩鼓他,你可不行!

  抬腳就要上去,教訓他一頓。

  百里良騮擺了擺手,依然平心靜氣,追問道:“你有名字嗎?報上來聽聽!我要確認一下你是不是拉麥的后代。”

  那個鼻孔朝天的小子聽了,把鼻孔朝天的角度調整了一下,幾乎都與天平行了,說道:“你聽好,別嚇死你!我就是我太爺拉麥的長重孫拉谷!是不是很震撼?”

  百里良騮一聽這個名字,也就心里有數了。

  那個時候人的姓氏,還沒有后世那樣正規,兒子不見得非要使用老子的姓氏。

  但是,一旦兒子使用了老子的姓氏,那就是一個非常有力的證明,那個兒子就是他老子的種。

  由此可見,從拉麥到拉谷,二人同種相傳可以確定是毫無疑問。

  既然拉麥是個關鍵角色,他的隔代繼承人,也就很重要,百里良騮就需要慎重對待了。

  “既然如此,你意欲如何?怎么樣才能讓我過去,見你的太爺?”

  “當然要讓我滿意才行!你想想有什么方式讓我滿意?”

  那個拉谷眼睛瞟了一下那輛牛車。

  索賄?交上買路錢?

  百里良騮一看那眼神,一聽那口氣,就心領神會了。

  可是,他要立威,當然不能聽那個小子的話,滿足他的無恥要求。

  這個也許是當時那些人的慣例,可是百里良騮卻不想慣著他。

  “要不讓你爺爺、或者你爸爸出來也行,我和他們談!”

  “我老爸、我爺爺也不是什么人相見就見的!再說,他們現在都去打仗了,要爭奪那個頭等大獎,就是他們可以見你們,現在也沒門!”

  這個大概是真的吧?

  又聽拉谷抱怨道:“本來我去的話,最起碼可以爭到一顆獠牙!可是太爺說把我留下主持后勤,是對我的鍛煉,所以我正在生氣,沒想到你們來了,豈不是老天對我的補償?”

  百里良騮也不作他想了,看來這小子鐵了心要在他們身上揩油。

  百里良騮估計,用經濟手段打發他,有一顆獠牙足夠,可是他要搞事情,當然不會給他。

  再說,一個重孫子輩的小子,也不配作他的對手。

  于是,揚起嗓門喊道:“老麥老城主!我知道你在那里觀看,但是你這個重孫子拉谷很不上路,我要對他懲罰!因為他太知道尊重遠道而來的客人!我給你三秒鐘時間,讓你考慮,你是不是采取什么補救措施,把我們歡迎進去,有話好說;三秒鐘一過,你沒有動靜,我就按我的辦法解決了!好現在開始數算時間…一秒鐘…兩秒鐘…三秒鐘…時間到!”

  “到”字剛出口,百里良騮手一揮,早已急不可耐的牛牛子“哞”的一聲叫,就沖了過去。

  其實,二人的距離也沒有多遠,因為那個拉谷知道太爺不會管他的事情,趁百里良騮隔空和他太爺對話的時候,他和另外一個人,高舉手中的樹杈,鼻孔朝天,氣勢洶洶地沖了過來。

  二人沒少干這種事情,表面說是搜查,實際上看到什么好東西,直接沒收歸了他們自己。

  他們沒收的東西,范圍很廣,包括好吃的、好看的、當然還有漂亮的女人。

  那時人的概念也很簡單,既然你到了我的勢力范圍,當然你就歸我所有了。

  揀好的東西拿一些,簡直就是太正常不過。

  想得不錯,可惜命不大好,正碰上牛牛子!

  牛牛子如同一輛人形坦克,那個拉谷也算身材高大了,不過顯然不是一個等級!

  那兩個得兩根樹杈配合得還挺默契,如同兩條毒蛇奔牛牛子的眼睛而來!

  牛牛子沒怎么當回事,二只胳膊一個橫呼啦,一手一根抓住,咔嚓一聲,全都撅成兩段!

  然后一個跨步向前,如同老鷹抓小雞,捏住了兩個人的脖子。

  捏住脖子以后,兩手側平舉,直接就給提了回來。

  到了百里良騮跟前,往地上一拽。

  “師父!徒弟這手學得像不像?”

  原來這手是學自百里良騮這個不靠譜的師父。

  如果不然,牛牛子可不會捉活的。

  他抓住人的脖子,就如同那兩根樹棍一樣,直接撅斷。

  百里良騮掃了一眼兩個俘虜,就這么一會兒功夫,二人的臉都紫了。

  當然他們的臉原來就比較黑。

  變紫,就是牛牛子掐脖子的位置不對,讓他們窒息了。

  這得虧是路近,遠一點兒非憋死不可。

  百里良騮評價道:“還行吧,可以算你及格,因為你抓到了俘虜,而且還沒死;不過你這種抓法,時間再長一點兒,他們必死無疑!所以呢,以后再來執行這樣的任務,手要往上挪動個三五寸,抓住他們的顎骨,或者顱骨,都可以!顱骨最結實,一般碎不了;顎骨差點兒,不夠碎了也沒有關系,你們今天那個位置,稍微勁頭兒大點兒,就把氣管捏碎了,不死也得死。”

  牛牛子憨憨地說:“知道了!還是老爸您經驗豐富,說話就像一只老鳥!”

  百里良騮又是氣得一哆嗦,這都是什么屁話!

  看了一樣慕容囂張,那小子正在那里低著頭賊忒忒地笑,就知道都是他向牛牛子灌輸的。

  別看慕容囂張一個傻大個,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可沒少學,因為他那個時候是孩子王,調皮搗蛋的東西特多。

  他老家可以京華郊區,盛產各種流言蜚語口頭禪的地方。

  那個拉谷和他的同伴,大約努力了三分鐘,才把呼吸調整好,這個時候也不敢撒潑了,依然躺在地上,大氣都不敢出,唯恐那個又楞又猛再給他來一個掐脖殺,那可就沒有剛才的好運,直接就憋死了。

  他們不敢動,也不敢呲牙說話,可把那個看熱鬧的拉麥給嚇壞了!

  他剛才打得就是穩坐釣魚臺漁翁得利的主意,一看自己預備當城主的重孫子給人捉了去,死活不知,那個釣魚臺再也坐不穩了。

  他也是幾百年風浪什么都見過,這個時候難免著急,把自己吃奶的勁頭都使了出來,高呼一聲:“尊貴的客人,手下留情啊!有話好說!”

  隨著響徹全場的喊叫,就看到一個老頭,如同一只老山羊,從一個低矮的帳棚里鉆了出來,然后一個百米沖刺,向百里良騮跑過來。

  那速度,博爾特看了,都自嘆莫如。

  絕對是老而彌堅的典范。

  百里良騮現在主動權在手,不管他急不急,不動聲色。

  直等到老頭兒跑到近處,才皮笑肉不笑地問:“你就是拉麥?”

  一邊問,一邊拼命忍笑。

  原來人到近處,自然就看得清楚,心道,怪不得遠看像只山羊!

  原來老頭兒是趕時髦隨風一族,弄了兩只碩大的山羊犄角黏在了頭頂。

  非但弄了羊角裝樣子,而且滿腦袋都是羊毛!

  估計老頭擔任城主需要多動腦筋,把滿腦袋頭發都著急掉光了。

  為了保持自己風度翩翩的樣子,所以老人家創造性地把羊毛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整個移植到自己的頭上。

  唯一在遠處沒有看到,到了跟前在看清楚的,是老拉麥在羊頭周圍,還帶了一圈獠牙。

  這個可能是他作為正主特有的標志了。

  一般人都是戴在脖子上。

  那個拉麥一看對方認識自己,不禁大喜。

  俗話說,熟人好辦事嘛!

  連聲說:“對對對!我是拉麥我是拉麥,讓您見笑了!”

  百里良騮依舊冷聲道:“拉麥,我問你,你干什么來了?”

  拉麥一口氣沒喘上來,我干嘛來了,你這不是明知故問嗎?當然是為了我的兒子!

  可是,這能之直接說嗎?當然不能!那多丟人啊!

  支吾了一下,忽然靈機一動:“我是來和你說通商的!你剛才不是說過,你們過來和我談相關事宜嗎?”

  百里良騮才不給他臺階下:“可是,剛才你們不理我,似乎對此事非常不感興趣!”

  不愧是老奸巨猾,拉麥眼珠一轉,趕緊道歉:“都怪我們!我老的糊涂,拉谷他小的愚蠢,就繞過我們吧!”

  百里良騮心中大喜,嘴里卻猶猶豫豫,拖延了半天,才說:“既然如此,那就去你的帳棚,詳細說說。”

  拉麥大喜,大聲說:“老夫不勝歡喜!幾位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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