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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5章 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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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擇青依的原因,應該也就是汪晴所說的,青依和她關系確實是幾個人中最好的,她幫青依是說得通的,這符合人們的思維邏輯。

  這個推論和第一條推論也吻合——他開九百萬代言費,就不是想簽Sing,而是想簽青依一個人。

  再看如今網上的輿論,無論是站在青依這邊的粉絲和路人,還是站在林靜嫻那邊的粉絲和路人,爭論的焦點都離不開一件事——果韻集團花生牛奶的代言。

  另外關于此事的許多通稿,也都把果韻集團放在了醒目的位置。

  很顯然,他們的這款花生牛奶一下子火了。

  這些事情綜合在一起,便可以有一個相應的結論了。

  這件事是果韻集團的一次營銷炒作手段,他們利用Sing制造了一次輿論話題。

  就算是花1800萬簽下Sing,也帶不來這么大的影響力。

  但他們卻只花了900萬,卻做到了比花1800萬更夸張的效果。

  現在的這個營銷效果能值數千萬了。

  從商人的角度來看,這肯定是一次十分成功的營銷炒作手段。

  除此之外,他們還利用這件事挑撥了Sing幾個成員間的關系,以及成員和經紀人之間的關系。

  如果這幾個人之間的關系出了問題,對一個組合的發展是有很大影響的。

  只是目前為止,韓歌只能確定他們在利用此事炒作營銷,至于挑撥關系,不知道是他們順便帶上的,還是有意為之。

  果韻集團董事長辦公室。

  周永健正笑容滿面地和董事長談話。

  “永健,這一次營銷做得非常棒,這個月獎金你少不了。”看著如今網絡上的輿論,董事長吳文涌也是相當滿意:“我之前還在想,要怎么把這款新產品推出去,你做得太完美了。”

  “我既然坐在了這個位置,自然要為公司的產品著想,無論如何,都要把我們的產品推廣放在第一位。”周永健笑瞇瞇地樂呵著:“現在看來,我們這款花生牛奶的銷量應該是不用愁了。”

  “不僅不用愁,銷量肯定也十分可觀,這營銷效果可比簽一個明星做代言有效多了,基本上已經遍布了所有平臺的娛樂板塊,都是熱門話題啊!”

  “我現在也是松了口氣。”周永健笑道:“董事長把這個重要的工作交給我,其實我之前壓力也是挺大的。”

  “這充分說明了一個道理,有壓力才有動力。”

  “哈哈…的確是這樣。”

  從董事長辦公室出來后,一路上周永健是春風滿面。

  回到自己辦公室后,周永健馬上給傳世娛樂的孫偉紅打了個電話。

  “孫經理,你這個主意真不錯,效果真是立竿見影啊!”周永健大笑道。

  “那是,制造這種事情,絕對是我們最在行的。”孫偉紅笑道:“現在好了,你們的營銷目的達到了,我想制造她們內部矛盾的結果也達到了,大家皆大歡喜。”

  “靠這個事情,能把她們內部弄成什么樣呢?”

  “這個不好說,反正汪晴肯定死不承認,但林靜嫻幾個人也不可能毫不保留地相信她,他們之間多少會有一點不信任,這樣我們的目的就已經達到了,基本的信任基礎沒了,她們以后的矛盾也就多了。”

  “哈哈…不知道韓歌會怎么回應這件事呢!”

  “還能怎么回應?出來辟謠唄!基本上也就是一些官話,什么組合成員的關系一直很好,不要相信網上的不實言論,不要傳謠信謠,公司會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基本就這些吧!或許還會拿出一個屁用沒有的律師函裝個逼,常混娛樂圈的,我聽這些話都能聽吐了。”

  “哈哈…你們娛樂圈真是亂。”

  “沒辦法,都是弱肉強食,你不踩著別人上去,別人只要有機會一定會踩你上去。”

  “這世道還真就是這樣,人吃人啊!”

  “可不是嘛!好在這回我們終于吃了一次韓歌,哈哈…”

  這件事引起的話題,遠不止讓果韻集團和孫偉紅開心,

  星韻文化、跨世紀等一些和星耀是對頭的公司也都在看笑話。

  韓歌的人一出事,他們肯定開心,畢竟這么長時間了,還沒見韓歌吃過憋。

  組合才剛出道內部就開始要撕逼了嗎?我還以為她們能撐兩年呢!看來是我高估了她們。

  看熱鬧不嫌事兒大,要出事咯!

  我要是林靜嫻,先給那個經紀人和青依一人一巴掌,哈哈!

  “汪晴,青依和果韻集團的合約已經簽過了嗎?”韓歌一邊驅車朝公司駛去,一邊利用車載電話和汪晴通話。

  “就是今天上午簽的,如果合約還沒簽,周永健也不敢這樣做。”

  韓歌輕點了下頭:“你確定這件事和你沒關系是吧?”

  “和我絕對沒關系,我從沒有在和周永健的溝通中主動提過青依的名字,他也沒有說過想簽林靜嫻,這些話都是他胡編亂造的。”

  “我知道了。”韓歌點頭掛了電話,然后撥通了公司法律顧問的電話:“你馬上到我辦公室來一下。”

  “明白了韓總,這件事我也在關注著,大概知道該怎么處理。”

  “嗯,待會兒我們商量。”

  大約半個小時后,韓歌發布了一條微文。

  果韻集團運營總監周永健先生惡意誹謗我公司汪晴女士,散播不時言論,引導輿論惡意營銷炒作,挑撥藝人間的關系,破壞汪晴女士名譽,影響極其惡劣,現我公司已將其起訴至花城市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無條件解除與青依的代言合約,公開致歉,并賠償損失2248.67萬元。

  雖然還沒有正式立案,但韓歌知道這件事不能拖,他必須先表個態才行。

  至于為什么是賠償2248.67萬,韓歌也不知道為什么,反正是法務部各種計算出來的,這個數字看看也就好了。

  既然他們敢在自己頭上動土,自己就敢玩真的。

  無論如何,韓歌都不可能再讓青依給他們代言,官司一打起來,合約肯定暫時凍結。

  雖然一打官司就是漫長的一段時間,但韓歌和法務部人員都有信心打贏這場官司。

  時間長一些也沒關系,就是不能讓某些人把自己利用完了還裝逼,殺雞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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