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玉剛一到家,電話就響了。
這一次,電話是李貝妮打過來的。
“師兄,你讓我查的那個高婷,已經查到結果了!”李貝妮說道,“高婷和蘭書平是經人介紹的,并非同學或朋友之類。他倆之所以結婚那么早,乃是奉子成婚!高婷早早的有了蘭書平的骨肉,迫于家長壓力,這才結了婚。
“我查過具體的日期,劉嬌遇害的時候,高婷和蘭書平還不認識呢!所以她和劉嬌之間沒有可能產生什么恩怨!”
“好的,那…貝妮啊,”趙玉問到,“如果我想要到云州審訊馮闊,需要辦理什么手續,需不需要逐級上報?”
“我剛得到消息,”李貝妮說道,“因為越獄的事情,馮闊已經被打回原籍了!由咱們秦山的司法部門來處理,明天就應該轉到秦南監獄了!以你現在的名氣,應該用不著向上級匯報,等馮闊轉獄完畢之后,預約一下就可以了!我盯著這事,到時候給你預約一下!”
“好的…”
接下來,趙玉又把今天的新發現跟李貝妮講了一下。李貝妮聽完,也覺得這個最新出現的女人有些可疑。因為從劉嬌的死亡現場來看,兇手明顯帶著情緒,情殺的可能性也非常高!
如果這個女人因為喜歡馮闊,必然存在著殺害劉嬌的可能!
所以,當務之急,還是要把這個女人先找出來再說。只要能夠審問到馮闊,應該很快就能知道她的情況。
放下電話之后,趙玉把高婷的名字,從白板上抹了下去。
起初,當趙玉第一次看見高婷的時候,也對她產生過懷疑。因為劉嬌是10年前遇害的,而蘭書平的孩子已經9歲。所以,趙玉懷疑高婷和劉嬌、馮闊等人也是認識的。
如果高婷喜歡蘭書平,而蘭書平又暗戀劉嬌,那么這里面也有可能存在著殺人動機。
然而,現在李貝妮已經證實了,當時高婷與他們并不認識,自然排除了嫌疑。此外,高婷不可能進入馮闊家栽贓,而“高”字里面也沒有兩點水存在。
真是見了奶奶熊個鬼…
趙玉看著白板上的懷疑對象,從蕭震到蘭書平,再從關軍到高婷,這些人全都被他一一排除了,現在看來,唯有那個和馮闊相好的神秘女人,嫌疑最大!
不過,雖然發現了新的嫌疑人,可是趙玉的心里依然像以前那樣充滿了矛盾。因為,如果這個女人真的是為了得到馮闊而殺了劉嬌,那她為什么又要嫁禍給馮闊呢?
這個女人既然和馮闊相好,倒是很有可能進入馮闊的臥室栽贓陷害,可是…如果是為情的話又說不通,難道…她還有別的理由?
哎呦…
趙玉不免一陣頭疼,眼前這些形形色色的嫌疑人,大有亂花漸欲迷人眼之意,讓他越發猜不透其中真相!
猜到極致的時候,趙玉甚至連劉嬌死于誤殺,或是自殺的可能性都考慮了進去!
不知道,系統是不是擔心趙玉腦袋會爆炸,趕緊傳來了奇遇完結的聲音,打斷了他的那些奇葩想法。
系統告訴趙玉,本次奇遇的完成度為83,得到了一個隱形定位儀。
不會吧?
忽然得到這樣一個結果,趙玉不免大為失望。按理說,他昨天晚上那一場摩托車大戰,還有今天如此的努力調查,不該是這么低的一個完成度!
不會吧?
思忖之間,趙玉仿佛明白了些什么,他快速走到白板跟前,又把那些資料仔細瀏覽了一遍。
他漸漸意識到,今天開出了“艮”卦,可完成度并不算高,難不成…這是意味著自己——查錯了方向!?
其實,在趙玉剛剛調查劉嬌案的時候,他就感覺到過,自己仿佛是疏忽了些什么。
現在想起來,他似乎有些過于關注去挖掘那些嫌疑人了,由于在嫌疑人的身上分了心,這才使得他忽略了某些東西,而且是——重要的東西!
趙玉雙手搭在白板上沿,彎著腰,弓著身,又開始一遍接一遍地去看那些資料。嫌疑人、證人、尸體、現場、兩點水…
看著看著,他忽然被一張照片給吸引住了!
那張照片上顯示的,乃是當初的殺人兇器,一把鋒利的——匕首!
看到這把匕首之后,趙玉驀地怔住了,在經過一番認真思忖之后,他忽然頓悟的“哦”了一聲。
原來,他忽然發現,這把兇器,很可能就是那個被自己忽略的地方!
卷宗…資料…
想到此,趙玉趕緊跑到辦公桌前,從眾多的卷宗之中,找到了有關證物的詳細資料。
對啊?
趙玉一手端著卷宗,一手拍著腦門,自言自語道,我怎么早沒想到?怪不得,在調查的時候,心里總是覺得不靠譜呢!
原來如此!
“兇器為一把雙刃木柄短刀,做工精致,刀刃鋒利,經檢驗,為未使用過的新刀…”趙玉快速地念著卷宗上的記錄,“案發后,該兇器于次日上午發現于馮闊臥室五斗柜抽屜內,上有馮闊指紋與被害人血跡…”
對啊!?
趙玉看著這段記錄,這才驚醒地認識到,實際上,在劉嬌案的整個過程之中,最矛盾,最奇特的東西,就是這件重要的證物了!
不光是因為它最后出現在了馮闊的房間,它本身也存在著不合理的地方。
試想一下,如果有人要誣陷馮闊,那怎么做,才能做到刀上有馮闊的指紋,刀刃上有死者血跡呢?
這個推論看上去不難實現,可細想一下,卻是根本沒有可能。
因為,如果兇手拿著這把刀子去殺人陷害的話,要么會在刀柄上留下自己的指紋,要么就是因為戴著手套而沒有指紋,卻根本不可能會出現其他人的指紋。
就算那把刀子是馮闊用過的,上面已經有了他的指紋,那么當兇手用力握刀殺人的時候,指紋也會因為用力的緣故被抹去,或是變得極不清晰!
可是,在這件殺人兇器上,馮闊的指紋卻是特別明顯。所以,洪局長當年才會認定馮闊有罪!
嘖嘖…
現在看來,如果馮闊真是遭人陷害的,那么這里面的技術含量可就高了。
趙玉反復推測了數遍,最后認為,如果有人真的能夠做到這一點,那么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兇手在殺完人之后,讓馮闊握過刀子,留下了指紋。
第二,兇手乃是握著刀刃——把人殺死的!
可是,這兩種推測顯然都無法成立。首先,馮闊不是傻子,看見帶血的刀子怎么會主動去摸?再者說,兇手剛殺完人不久,馮闊就來到了現場,在時間上也不合拍。
至于第二點更是沒有可能,刀刃那么短,拿著刀刃根本捅不死人!況且,劉嬌的驗尸報告上已經證實,兇手乃是使用很大力度進行捅刺的,從傷口的深度上看,刀刃應該是全部捅進了身體!
那么…
如果兩者都不是,還有沒有其它可能呢?
等等…
忽然間,當趙玉又把照片上的兇器仔細觀察了一遍之后,卻真的想到了第三種可能!
我靠!
趙玉微微一驚,他驚訝地發現,如果這第三種可能真的成立的話,那他豈不就知道,真兇到底是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