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世今年二十三歲,是個絕對的富二代,家資過億,從十五歲之后就玩過無數的女人。
用一句已經OUT的話說,他覺得自己都不會愛了。
因為,他曾經深深地愛過一個女人!哦,應該不能這么說,因為他還很難明白什么是愛,應該是他曾經深深迷戀過一個女人。
這個女人叫蘭蔻,和某個知名的大品牌齊名。
林世最愛她的氣質,那種恬靜干凈的氣質,深深讓他著迷。
之前林世大概平均一周換一次女朋友,追女人最長的時間不超過半個月,而他追求蘭蔻足足追了半年多。
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想要得到,所以最后林世幾乎癡念了。為了表示自己的誠意,林世甚至買了一個大大的戒指,而且在蘭蔻單位的門口鋪上了9999朵玫瑰花。
當蘭蔻出來的時候,他當著所有人的面跪下求愛。
他還記得,當時周圍許多女人都感動得落淚了,恨不得以身相待,望向林世的目光也充滿了癡迷。
結果蘭蔻還是冷淡地回答:“對不起,我們不合適。”
然后,她就直接走了。
蘭蔻的這一個舉動,深深地刺激了林世。
林世感覺到自己受到了巨大的傷害,憑什么啊?他追求別的女人都不超過半個月時間,而他追求蘭蔻足足半年多,她為什么不答應?她憑什么不答應啊?他付出了這么多,蘭蔻竟然不感動?她竟然不答應,不投懷送抱?
憑什么啊?她憑什么這樣啊?
瘋狂的林世于是做了一個決定,他得不到的東西,就徹底毀掉。
所以,他就花一筆錢,雇了一個混混,往蘭蔻的臉上潑硫酸,將她徹底毀容。
最后,那個混混被抓了,而林世安然無恙。只不過這件事情被他父親知道之后,直接將他送出國避風頭。
在出國之前,林世去看過被毀容的蘭蔻,真的有說不出的快意啊,甚至他幾乎要忍不住走出去說,蘭蔻現在你可后悔了?
大約一年前,他得知蘭蔻失蹤了,還有她那個異父異母的弟弟也失蹤了。
在國外玩得不痛快,所以林世就回來了,重新開始了神仙一般的神火。
換女朋友的頻率從一周一次,變成三四天一次。所以到現在,他有過多少女人,真的已經完全記不清楚了。
白鷺酒吧,H市美女最多的酒吧,也玩得最嗨的酒吧。
此時林世身邊有兩個九分級的大美女,全部來自附近的藝術院校,本來就長得很美,加上很會化妝,當真是非常精致。
只不過此時的他臉上神情充滿了巴結,道:“正哥,那個安瀾搞定沒?”
正哥是一個三十幾歲的男子,是來自北方的大人物。
目光如同鷹隼一般,大口地抽著雪茄,對身邊諂媚的女人半點不放在眼里。
“還沒…”正哥道:“我們這種人,一看就知道是壞人,總有些女人對我們敬而遠之的,你以為都是你身邊這些個藝術系學生啊?”
這話一出,周圍幾個化妝精致的美女露出訕笑。
“那怎么辦?”林世道:“要不然,我們兄弟幾個把她給綁了,她每天都在固定路線夜跑的。抓住她之后玩囚禁游戲,每一個女人或多或少都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癥的。虐著虐著就愛上你了。”
正哥道:“這種游戲沒有意思,我要的是她乖乖來到我的面前,跪著等著我的恩寵。她家不是做地產生意的嗎?屁股干凈嗎?”
林世道:“這世界上哪有屁股干凈的?第一桶金或多或少都游離在黑暗邊緣的。”
正哥道:“那就對她家里的生意下手,過不多久就要來跪著求我了。”
“正哥高明,高明…”林世道。
這位正哥大口將杯子里面的二鍋頭喝光,然后推開身邊的女人道:“走了,去睡覺了,好好研究一下怎么弄她家。”
然后,這位正哥離去,步伐豪邁,像一只獅王一樣,周圍人本能地避開。
“土鱉。”林世心中暗罵對方。
來這種級別的酒吧,竟然喝二鍋頭,他林世從來不喝五千塊以下的酒。
當然,他只敢腹側而已,是萬萬不敢表現出來的。對方來頭太大,別看他家有幾十億資產,真要惹了對方不高興,那分分鐘完蛋的,畢竟他林家的底子更不干凈。
喝到醉醺醺的時候,林世擁著兩個藝術系學生,跌跌撞撞上了車子。
“回…夢想山莊!”林世的住處太多了,所以想了好一會兒才想到去哪里睡覺。
司機一聲不吭地開車,去了郊外的夢想山莊。
離開了城區之后,寬闊的馬路上幾乎沒有一輛車子,顯得非常幽靜,道路兩旁的綠化非常精致茂密。
而林世身邊的兩個藝術系美女望著窗外的風景,眼中也露出一絲茫然,不知道自己這樣做是對還是錯。
而就在此時,忽然前面一道人影站在路中央,伸出手擋住車子,姿勢冷酷,哪怕看不到臉也覺得帥絕。
“滾開,找死啊…”林世怒道:“別管他,開過去…”
蘭陵手掌一抬!
頓時,林世的勞斯萊斯魅影直接漂浮在空中。
林世仿佛見到鬼一般,拼命地搖晃腦袋,以為自己喝醉酒所以出現了幻覺。
而那個司機,早已經徹底驚呆了。
眼前的這一切,完全顛覆了他所有的想象啊?
這…這是拍電影嗎?還是特異功能?
蘭陵的身影分裂,出現了兩個分身。
其中一個分身上前,拉開車門,將里面的林世揪了出來。
“你,你是誰?”林世顫抖道。
蘭陵摘下面具,露出了他本來的面孔。
“熟悉嗎?”蘭陵問道。
“蘭陵?”林世駭然道:“蘭蔻的弟弟?”
“看來你還記得。”蘭陵道。
林世道:“你,你想做什么?你這是什么手段?我告訴你別亂來啊,我的司機可是有武功的,我家里有錢有勢,你敢動我的話,保證讓你牢底坐穿。”
“別怕,很快的…”蘭陵道。
然后,拿出一支小刀,道:“看到了嗎?這就是古代太監凈身的工具,手藝好的話連疼痛都感覺不到,比如我手藝就很好,你覺得痛嗎?”
“不,不覺得…”林世顫抖道。
蘭陵笑道:“看吧,我的手藝果然很好吧。”
林世低頭一看,發現蘭陵手中的小刀已經站著一滴血跡,自己的褲子里面空空蕩蕩,冰冰涼涼的,地上還有一灘血跡。
他,他被閹割了。
“啊…”頓時,林世發出無比凄厲的慘叫。
“不管是豬還是狗,被閹割之后都會乖巧很多,希望你也這樣。”蘭陵笑道。
林世真的感覺不到痛,就是無邊無際的恐懼,拼命地嚎叫。
然后,蘭陵拿來一個頭盔,如同鐵桶一樣的頭盔,就挖了四個洞,兩個眼睛孔,一個鼻孔,一個嘴巴的洞孔。
然后,他往頭盔里面刷了一層特殊的強酸,比硫酸腐蝕性更可怕。
“從今以后,這個鐵桶頭盔就伴隨你一生了,你以后就是童話中的鐵皮人了。”蘭陵笑道,然后把這個特殊的鐵桶頭盔狠狠罩在林世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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