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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六十四章、混亂的墨西哥城

熊貓書庫    盜運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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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的利潤給人們帶來了財富的同時,更是帶走了一條條鮮活的生命。.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這個道理,在這種混亂的世道當中更加實用。毒品能夠帶來的暴利逐漸改變著墨西哥人的生活觀念,一輛輛從歐洲走私過來的高檔轎車出現在充滿牲畜糞便味道的墨西哥城當中已經讓人們習以為常了。

  槍支這個由火藥、鐵塊組成的工具,在街上可以隨處可見。老舊的左輪手槍可以在夜深人靜獨自一人行走在路上的時候,給你提供一些安全感。

  隨意找了家看起來挺破敗的酒吧,便直接走了進去。李舍沒有易容,寬大的草帽壓的低低的,遮住大部分面龐,在酒吧內點了一杯墨西哥特有的龍舌蘭酒,一遍喝著酒,雙眼同時掃視著酒吧內的人群。酒吧內的女郎穿著束胸,硬是將那兩坨兇器擠壓得呼之欲出。用拙劣的香水掩蓋住身上那股歐洲人特有的汗味。酒吧內彌漫著墨西哥玉米餅的味道。三五個酒吧女郎游走在那些酒客身邊。不時的將被束胸擠壓得呼之欲出的雙峰壓在那些酒客的肩膀、手臂上磨蹭。

  三五成群的酒客,都是附近的一些居民,其中有一些是在政斧部門上班的小人物,也有一些市面上游手好閑的閑人。

  李舍坐在角落里耷拉著腦袋一杯接著一杯灌著酒好像是酒鬼一般,這樣的人,在酒吧當中隨處可見。在加上耷拉著帽子誰也看不到面龐,自然沒有人注意到他那亞洲人的面孔。

  喝高了的酒客開始相互炫耀起來,各種小道消息在這個時候,都能令自己成為眾人中的佼佼者。都可以讓那些酒吧女郎圍在自己身邊。

  “大家聽說了嗎?坦尼塔那幫人跟酋長那幫人又干起來了!”一個留著墨西哥標志姓的兩撇胡子的男人好似不經意一般說的。

  眾人聽到這話,都轉頭看著這個男人。有認識的酒客被吊起胃口后,朝著男子喊道“莫里斯..趕緊說呀,后來呢?”

  那個被稱為莫里斯的男子用手指捋了捋那兩撇胡子,朗聲說道“那可是大場面啊,坦尼塔那幫人不知道從哪來弄來一批AK47,你們知道什么是AK47嗎?就是蘇聯人生產的那種武器,可比美國的卡賓槍強多啦!那火力!酋長肯定頂不住啦,據說酋長那邊死了不少人..現在城南的地盤都被坦尼塔那幫人占了!”說完洋洋得意的樣子,用手攬住路過的酒吧女郎,露出一個討好的笑容“尼基寶貝,今天晚上下班,能不能讓我請你看一場電影啊??”

  女人為了能夠在這亂世當中生存,哪一個不是八面玲瓏?酒吧的工作雖然輕松,而且能夠獲得不少小費,這讓許多沒有什么文化的女人都選擇了這一行當,被這些酒客占占便宜那是免不了的。

  被稱作尼基的女子面容姣好,看起來二十多歲的樣子,那雙兇器也被積壓的像是硬捏出來的水球一般,尼基甩手拍掉在自己腰上不老實的打手,潑辣的叫罵道;“狗屎!等你擺平了你家的那個黃臉婆再來找老娘看電影吧!要是再不給消費,小心老娘將你的酒換成馬桶里的尿!”

  潑辣的尼基這么一說,酒吧里的酒客都笑個不停。“對呀!!尼基,下次就讓這個鐵公雞嘗嘗尿是什么滋味!”

  “莫里斯..你這個鐵公雞,多少次沒給小費啦?哈哈哈哈…”

  被眾人嘲笑的莫里斯臉上一紅,趕緊撇開這個話題,再次神秘叨叨的說道“據說現在酋長跑到城北去了,估計等他東山再起的時候,肯定會殺回來的!”

  坐了三個鐘頭后,李舍從身上掏出一個皮夾,這可是剛剛在路上從一個穿著西裝打扮的家伙身上順的。數出十墨西哥比索丟在吧臺上便轉身離開。

  聽了一會李舍也知道了,現在墨西哥城這個墨西哥首都的黑幫分部。主要有兩個幫派獨大,其他的小幫派都是二三十個人左右,被坦尼塔打敗的酋長與其說是一個黑幫不如說是一個家族,有著印第安血統的家族,紅黑色的面龐的他們,代表著當年那些從美國逃入墨西哥這片土地上,印第安人的后裔。成員大概在三百人左右。

  而坦尼塔這是一群有著西班牙血統的墨西哥人,白色的皮膚趨向于歐洲人的面孔。是一群被墨西哥讀力而被迫離開的西班牙人的后裔。首領的名字叫做加西亞.坦尼塔。兩幫人為了毒品交易而火拼,可以說最終的勝利者則是那群擁有西班牙血統的幫派。

  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李舍此次的目標便是找上前往墨西哥城北找到被稱作酋長的印第安幫派。

  根據印第安人的傳統,名字一開始便是父母最先起的乳名,這個名字時想著什么是什么,第二個名字則是有玩伴小的時候起的外號,如同咱們華夏小學時候,小伙伴之前隨意起的外號一般,要多難聽又多難聽。什么胖子、豬頭、肥妞、一個接著一個,要想獲得真正的名字,印第安人要通過戰斗的時候,才能夠獲得。每當戰斗結束后,族長就會給那些在戰場上英勇表現的猛士取上一個霸道的名字。什么‘賽雄獅’、‘野狼王’、‘神鷹射手’之列的名字,反正是用勇猛的動物來彪炳他的戰績,反之那些怯懦的人則會被取上一個‘孬種’‘煙婆婆’之類不好聽的名字。

  被稱作酋長的印第安首領,被稱為‘獅王’以萬壽之王的名稱來呼吁他,可見他在戰場上是多么勇猛。可是再兇猛的野獸也抵不過五毫米口徑的獵槍,拿著卡賓槍跟弓箭的印第安幫派靠著手中的武器,怎么比得過AK47呢?

  黑夜籠罩在墨西哥城這座都市上,街上的人群已經十分稀少。李舍朝著城北走去。可以說是城北相對于城南來說,就像是郊區一般。靠近山脈的城被都是一片低矮的房屋。李舍放開陰氣,一下子籠罩在整片低矮的房屋中,既然酋長這邊有三百多號人馬,就算死傷一部分,至少還有百十來號人,這樣多的人群聚集在一起,那生機光點就是李舍最好的路標,而且經過戰斗后,受傷的人們,那漸漸消散的生機光點更加容易讓李舍找到酋長這幫人。

  閉著眼睛,一個個生機光點出現在李舍腦海中,那一個個低矮的房屋內,三三兩兩的生機光點看來都是普通人罷了。忽然在城北西北角,李舍發現了一百多個生機光點,而且其中還有些生機光點正在慢慢暗淡下來。嗅了嗅空氣中的味道,隔著兩三公里的距離,‘火魃’能夠聞到那淡淡的血腥味。“應該就是你們了吧受了傷的印第安人?”李舍暗道。趁著夜色李舍雙腳一蹬,整個人竄了出去,往低矮的房屋上一點,那突破音速的速度,留下一道道虛影。

  一棟三層樓高的房屋內,一名皮膚近似亞種人那般黃色皮膚的中年男子,正在看望著那些受了傷的同胞。地面上的柴火燃燒著,迎著夜風搖曳的火光照耀下,能夠看見,屋子內躺滿了人,不少受傷的人,用毛巾棉布捂著傷口,面色慘白。

  毒品的利潤讓自己帶領著苦難的同胞獲得了幸福的生活,有了錢,大家能夠買得起實用的電器,住得上干凈的房子。不用在生病的時候,只能靠祖輩流傳下來的方子找些草藥敷衍了事。看著眾人的笑容,被推舉成為酋長的自己感到一陣欣慰。自己也知道,毒品這種東西是害人的東西。可是著白色的粉末卻能夠讓自己的族人不在挨餓受凍。孩童不在因為吃不飽飯半夜啼哭。就是因為這白色粉末,給自己的部落帶來了災難。

  那群叫坦尼塔的西班牙人也開始經營這種生意,開始的時候各做各的。可是這幾個月,那群西班牙白人卻想將這塊蛋糕自己吃下,于是在半夜的時候,偷襲了自己等人的部落。雖然部落已經不再是茅草屋,變成了水泥鋼筋建造的堅固房子。可是那群西班牙人不知道從哪里弄來了那么些手榴彈、沖鋒槍。一下子將自己這群人打死大半。跟著自己逃出來的,都是部落里的青壯年,估計留在部落里的那些婦女們,都不會有什么好下場了。

  “獅王,我的妹妹怎么樣了?她逃出來沒有…剛剛跑的時候..我跟她跑散了..你能夠幫我找找她嗎?”

  獅王看著自己最忠誠的手下那嘶聲力竭的喊聲,沉重的點了點頭,子彈將他小腹打穿,粉嫩的腸子隱隱能見,小腹、胸口三處貫穿傷,用來止血的毛巾不知道換了第幾條,估計是活不了了。面對自己最忠誠的手下,獅王不得不在他臨死前撒了個謊“雄鷹..我的孩子,你的妹妹去給你弄些吃的了,你先..睡一會..她馬上就回來了!”

  “哦..是這樣啊..大家都累了..餓了..我還想著吃他做的玉米餅呢..”說著這名叫雄鷹的男子便沉沉睡去。獅王看著閉上雙眼的雄鷹,忍著眼角的淚水,繼續朝著其他受了傷的同胞走去。

  “還真是傷感呢!死傷慘重還家園被占,妻子兒女不知死活..這樣的困境還真是麻煩呢!”

  一個突兀的聲音從夜空中傳來。原本躺在地上喘息的印第安人立馬抓起手中的步槍和弓箭戒備起來。

  獅王掏出腰間的左輪手槍,環顧四周“誰!”

  “別緊張!我只不過是想和你們做一筆交易罷了!”說著李舍從窗口翻身進來。突然出現在眾人面前的人影讓所有人都將槍口死死的對準這個陌生人。

  李舍拿掉頭上的草帽,露出亞洲人的面孔。

  獅王按了一下手,讓手下放下手中的槍,坦尼塔那幫西班牙后裔一向認為白人至上。所以幫派內根本沒有其他膚色的幫眾。眼前這個亞洲人獨身前來,應該不是坦尼塔的人。

  “說吧,亞洲人!你想得到什么,又或者我們身上還能夠給你什么東西?”獅王淡淡的說道。自己帶著一幫人雖然逃了出來,可是損失慘重。整個部落近千人,能夠上戰場的輕壯只有三百來號人,經過這場劫難,部落里頭的老弱婦孺都沒有逃出來,輕壯也只剩下了眼前著不到一百人。可以說沒有了翻身的機會。(。)

  當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墻,當我撫摸著腐朽的柱梁,當我興奮的倚欄遠望,總會有一絲酸澀沖上喉頭,總聽到有一個聲音大聲的說:記得嗎?你的祖先名叫炎黃。

  有人跟我說,曾經有一條大魚,生活在北冥那個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鳥,在天地之間翱翔。巨鳥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雖九萬里亦可扶搖直上。圣賢賦予我們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為我們塑造一個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時候,有個怪異的青年名叫嵇康,他臨刑前,彈奏了一曲絕響,那寬袍博帶在風中飛揚,他用了最優雅的姿態面對死亡。幾千年過去,依舊有余音繞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斷絕的不是曲譜,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夢回大唐,和一個叫李白的詩人云游四方,他用來下酒的是劍鋒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見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長風吹開他的發帶,長袍飄逸宛如仙人模樣。

  可是后來換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棄了武將。他的子孫最終躲進了人間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讓。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軍隊征戰沙場,敵人都說,有岳家軍在,我們打不了勝仗。可嘆英雄遭忌,讒士高張,一縷忠魂終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個民族的精神就這么無可逆轉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陽中,我依稀見到,有人把它插進土壤,那是將軍用過的,一支寧折不彎的纓槍。

  時間的車輪悠悠蕩蕩,終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嶺上,為紀念這個悲劇建起一座祠堂。那個叫史可法的文弱書生,他不愿散開高束的發髻,更不能脫去祖先留給他的衣裳,于是他決定與城共存共亡,丟了性命,護了信仰。殘酷的殺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會在中華大地上熠熠發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進麥當勞的廳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時裝,我隨口唱著myheartwillgoon,卻莫名其妙的心傷,因為我聽到一個聲音大聲的說:忘了嗎?你的祖先名叫炎黃。

  我記得了,一群褐發籃眼的豺狼,帶著尖船利炮,拆了我們的廟宇,毀了我們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們懂得民主自由,卻忘了倫理綱常,我們擁有音樂神童,卻不識角徵宮商,我們能建起高樓大廈,卻容不下一塊公德牌坊,我們穿著西服革履,卻沒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個禮儀之邦?在哪里,我的漢家兒郎?

為什么我穿起最美麗的衣衫,你卻說我行為異常?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漢裝,你竟說它屬于扶桑?為什么我真誠的告白,你總當它是笑話一場?多么可悲的民族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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