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維埃里的心頓時一沉,漢娜心思縝密,絕對不會無的放矢。
“一個可能是平民的少年,擁有屠龍階的武技,完美級的百人斬武器,還敢在靈魂一階就進入危險重重的烏鴉嶺墓地,呵呵,要是沒有古怪,你們相信嗎?”漢娜取出一塊手帕,擦拭著百靈法杖上的泥土,“對了,他的魔石品質很高,加起來,總價值超過十萬金德蘭。”
“嘶,難道傳說是真的?”維埃里倒抽了一口涼氣,隨即臉上浮現出難以遏制的欣喜。
“你是說烏鴉嶺墓地下面埋著皇室墓葬群的那個傳說?”芬妮驚的捂住了嘴巴,“不會吧?”
“對,一定沒錯,別忘了他和那只食尸鬼身上穿的皮甲,很陳舊,而且樣式風格很古老。”漢娜回憶著唐頓身上的每一個細節,越發的肯定了。
“想要知道答案,跟蹤他不就好了。”維埃里躍躍欲試,恨不得立刻追上去,“這一下因禍得福,咱們發財了。”
就算是傻子,也知道一個墓葬群代表著海量的財富。
“我覺得不太可能,要是他發現了墓葬,肯定趕緊挖掘探索,浪費時間救咱們這些陌生人干什么?”芬妮反駁,“要是換成我,我一定不和別人說話交流,萬一暴露了秘密怎么辦?”
“這世界上,還是有一些好人的。”維埃里朝著哈姆雷特努了努嘴角,意思不言而喻。
芬妮翻了個白眼,對呀,眼前不就有個滿腦子道德潔癖的騎士么!
漢娜猶豫了,對方救了冒險團,按理來說,她不應該算計他,可是那個可能存在的墓葬群,又讓她無法放棄,如果真的找到,會給家族帶來難以言喻的好處。
“我還是保留意見,讓他走掉不正好嗎?萬一被他知道了漢娜姐姐的身份,肯定像牛皮糖一樣纏上來死纏爛打。”芬妮嘟起了嘴巴,這種沒節操的男人她見得太多了。
“他如果要求回報,就不會不問咱們的名字了,而且你們消耗了人家的魔石,他都沒有要補償!”一直沉默的哈姆雷特皺著眉頭,辯駁了一句,“我希望這件事到此為止,大家應該找機會報答他的救命之恩,而不是想著打聽墓葬的消息。”
“白癡!”芬妮懶得搭理哈雷,撇了下嘴角,嘀咕了一句。
“是我不對!”漢娜苦笑,她剛才沒有報上何塞·漢娜的全名,就是擔心對方從姓氏知道她的家族,進而索取高額的報酬,可是現在看來,人家根本就沒有那個意思,“放心吧,以我何塞家長女之名,我會加倍報答他的!”
“呸,我不管你們怎么做?反正我是要跟蹤他,一個未開發的墓葬,錯過了多可惜?”維埃里吐了口口水,瞪向了哈姆雷特,握緊了雙手劍,“剛才的賬我還沒和你算呢,要不是你執意帶著那幾個受傷的家伙,咱們也不會差點死掉了。”
“他們是同伴。”哈姆雷特不甘示弱的回瞪。
“你腦子有坑呀,就因為你的道德癖,咱們多死了五個人你知不知道?他們明明可以逃走的。”維埃里一把揪住哈雷的領口,把他扯到了身前,噴了一臉吐沫星子。
哈雷沉默,空洞的雙眼看著白云朵朵的天空,滿臉都是自責和迷茫的表情,他不想放棄同伴,可是又因為這個決定,死了更多的人。
“我是再也不會和你組隊了,害我們一次,還不夠嗎?”芬妮也加入了申討的行列。
“夠了,都閉嘴。”漢娜看了哈姆雷特一眼,猶豫了一下后,還是開口了,“冒險團瀕臨團滅,也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咱們就此解散吧,再見。”
漢娜不等哈雷應聲,轉身踏上了歸程。
維埃里兩人趕緊跟上,走出三十多步后,一聲撕心裂肺的哭喊突然傳進了耳朵。
“喂喂,快看,那個家伙居然哭了。”芬妮就像發現了新大陸,扯著漢娜的衣襟讓她回頭。
哈雷跪在地上,右手不斷的捶著地面,發泄心中的無力感。
“漢娜,你不能心軟,你要時刻牢記這次的教訓!”漢娜沒有回頭,她的右手緊緊地握著,指甲幾乎刺破了皮膚。
比起沒有依靠獨自流浪的哈姆雷特,漢娜想起了父親的教導,她知道這種時候,該怎么做。
“要是讓那個唐頓知道他的一次好心,暴露了秘密,不知道會郁悶成什么樣?”維埃里嘆了口氣,“雖然對不起他,但是墓葬,必須拿到手。”
“漢娜姐姐就是厲害,如果換成別人,絕對看不到這些細節!”芬妮抱著漢娜的胳膊,用臉頰蹭了蹭,至于唐頓那種平民,根本沒放在心上。
不知道被漢娜一行盯上的唐頓此時正在火速朝著晨霧鎮前進,一門心思地想著趕緊補給,然后趕回地下城修煉。
羅賓遜三人組可不會給唐頓太多的時間,一旦發現他還活著,絕對是不死不休的追殺。
距離晨霧鎮最近的一座馬場在二十里外,靠近著北谷伐木場,場主萊曼是一位退役的軍官,除了脾氣暴躁一些外,人不錯。
萊曼經常和戰友們聯系,送信和包裹的次數也多,偶然一次,發現只要是唐頓帶來的郵件,保管的肯定嶄新如初后,就算多加幾個銀幣,也一直指名讓他專門負責。
唐頓和仆人打過招呼,走了沒幾步,就看到萊曼騎著一匹神駿的大黑馬,在圈出的賽馬場跑道上像一陣風似的狂奔而過。
足足跑了三圈,萊曼才意猶未盡的減緩了速度,讓坐騎邁著輕快的小步,跑了過來。
“哈,我們的西境第一郵差怎么有時間來我的小地方閑逛?”萊曼調侃著唐頓,摸了摸馬的脖子,“怎么樣?有沒有興趣騎一圈?”
因為唐頓對待郵件的認真態度,萊曼對他的感官一直不錯,很想讓他在馬場工作,只是他沒答應。
“萊曼大叔,我是來買馬的。”唐頓嘴角溢出了一抹笑容,“你舍得讓我騎黑杰克?”
“當然不愿意。”萊曼哈哈大笑,親昵地撫摸著黑杰克的鬃毛,就像對待他的家人一樣。
這個四十多歲的粗壯漢子,就是這么直爽,有什么話,從來不會藏在心里。
“不過你是個例外,怎么樣?改變主意了沒有,來我這里工作吧?上一次說的薪水,再加一倍。”萊曼看向了唐頓,盡管遠離了戰場,但是他的兩道眼神依舊像滴血的鋼刀一般銳利。
“抱歉,大叔!”唐頓很不好意思,不過依舊拒絕,他聽過一些有關萊曼的傳聞,不是很好,他不想和大叔糾纏在一起。
“算了,人各有志。”萊曼唏噓,這么好的人才,放棄了實在可惜,“走,帶你去看馬!”
馬廄占地極廣,單是長度,就足有二百米,這也讓飼養的馬匹高達一百匹!
為了夜間御寒,廄舍中鋪滿了褥草,雖然馬糞被打掃的很干凈,可還是有一股濃重的糞便味。
萊曼早習慣了這種環境,甚至還做了一個深呼吸,滿臉的陶醉。
兩側用柵欄分開的廄舍中,站著一匹匹高頭大馬,都被梳理的毛發柔順整潔,看上去神駿無比。
“挑花眼了吧?”萊曼對于他的馬,永遠充滿了自豪,“你是準備送信騎的話,就選一匹耐力好的。”
“不,我要那種競速型的賽馬,短途沖刺快的。”唐頓買馬除了代步,主要是為了以防食尸鬼的追擊,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甩掉它們,進入旅館內的傳送門。
“那就這匹,比起黑杰克,跑一圈的速度,只慢五秒!”萊曼走了幾步,指著一匹棗紅色的大馬給唐頓看,介紹著它的優點。
“大叔,除了黑杰克,這里最快的馬是哪一匹?”唐頓不想耽誤時間了,黑杰克是萊曼的心肝寶貝,肯定不賣,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
“當然是黑皇。”萊曼領著唐頓走到了最大的一間馬廄旁,單看這待遇,就知道它的不凡。
“你起的名字,怎么都和那些大名鼎鼎的戰馬相同?”唐頓笑了,無論黑杰克還是黑皇,都是赫赫有名的坐騎,它們的主人無一不是功成名就的大人物。
“嘿嘿,聽上去帥氣。”萊曼抓了一把牧草,放進了馬槽中,“瞧瞧,體型高大,頸長形美,運步充滿了彈性,騎著它,哪怕是最艱辛的旅途,也會變成享受。”
這匹黑色的大馬噴了一個響鼻,碩大的眼睛看向了唐頓。
“我要了!”唐頓伸出了手,撫摸它的背脊,只是一眼,他就喜歡上了這匹黑皇。
渾身布滿了長條狀隆起的肌肉,每一絲都充滿了力量,但是看上去又不臃腫,反而線條流暢、勻稱。
黑皇簡單的甩頭,踏步,會讓鬃毛晃動,流露出一股溫順的氣質。
“雖然是一匹雜交馬,但是它的優秀勿容置疑…呃,什么?買了?”萊曼說的吐沫橫飛,結果聽到唐頓的話,一下子卡殼了,目瞪口呆的看向了他,“你說什么買了?”
“我說這匹馬,我買了。”
黑皇似乎知道自己有了新主人,伸出舌頭,舔了下唐頓的臉。
“這匹馬可是價值兩萬金德蘭,你確定?”萊曼的本意只是想帶唐頓來欣賞戰馬,找人分享下他養馬的快樂,壓根就不覺得這個少年買得起,叫他第一郵差,也不過是調侃罷了。
唐頓也就是在那些少年郵差中出名,在其他地方,就是個一文不值的窮小子。
“確定!”唐頓鄭重地點了點頭,嘴角溢出了一抹弧線,“萊曼大叔,別擔心,現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