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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巴西的足球投資熱

熊貓書庫    紅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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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西正在成為世界經濟的最大原材料基地,更是世界足球最大的原材料基地。

  幾周前我曾撰文提請中國企業界進軍巴西。理由是,隨著巴西經濟的崛起,巴西足球市場必然迸發出巨大的潛力和利潤。

  果不出所料,〈紐約時報〉隨即刊載了一篇文章,報道巴西足球市場的熱絡已經引來了許多投資公司。

  比如,最近在這一市場上弄潮的是一家叫Traffic的公司,自己擁有資金兩千萬雷亞爾(大約一千二百萬美元,八千多萬人民幣),另外正計劃從投資者中募集兩千萬雷亞爾。

  其經營模式如同股市投資:看準有希望的年輕球星(即有增值潛力的股票),然后將之買斷,再將之租借給巴西的俱樂部。

  這些俱樂部給這些年輕的希望之星提供了表現的機會,并支付工資。

  一旦他們被歐洲的大俱樂部看中,Traffic和其合作伙伴就可以分得大筆的轉會費。

  這種生意模式的贏利潛力如何?

  我們不妨看一下相關的交易。

  去年,德國的拜仁慕尼黑花了一千九百萬美元買下了只為圣保羅踢了二十二場球的十八歲球星Breno(全名BrenoViniciusBorges),AC米蘭則以大致相當的價格買走了十七歲的AlexandrePato。

  每一筆這樣的交易,都有巨大的贏利潛力。

  當然,歐洲的大牌俱樂部并不僅這兩家,大家紛紛涌現巴西找球星。

  另外,甚至象越南、卡塔爾等國,也進口巴西隊員。

  中國自然更不在話下了。

  去年一年,巴西出口的足球運動員就超過了一千名。

  作一下簡單的乘法,就知道其利潤之肥。

  其實,Traffic這樣的投資公司還是小魚。

  巴西的一些大企業也紛紛涉入此業。

  比如,巴西著名的超級市場連鎖公司GrupoSonda,就設立了足球投資分部。

  Breno的交易就是這一超市公司經營的:它擁有Breno的30%,投在Breno身上的錢相當于二十五萬美元,一千九百萬賣給拜仁后,自己賺了五百七十萬美元。

  不過,國際足聯有明文規定,轉會要在兩個俱樂部之間進行,第三方不得插手。特別是2006年兩位阿根廷選手從巴西俱樂部轉會到英格蘭的俱樂部,在擁有權問題上竟多方爭議不休,形成丑聞,國際足聯索性禁止第三方對隊員的擁有權。

  不過,上有政策、小有對策。

  Traffic干脆自己成立了一個俱樂部,把買來的隊員都歸到那個俱樂部名下,法律上無懈可擊。

  GrupoSonda則發展出一個合作俱樂部,把隊員全簽到那個俱樂部的名下,也算能應付國際足聯了。

  投資者象擁有股票一樣擁有一個隊員或者一個隊員的百分之幾,這一華爾街模式給巴西足球帶來了不小的沖擊。

  許多經營不佳的俱樂部對這一模式表示歡迎。

  因為投資者帶來了錢和廉價使用的運動員,保證了俱樂部的生存。

  但是,潛在的危機也并非沒有。

  比如,投資者把一個隊員借給一個俱樂部,目的是讓他表現,使其市場價值不斷升值。

  假如一切如愿,這個隊員表現出色,俱樂部跟著成績提高,該隊員的身價就到達了一個頂峰。

  這時,遵守買低賣高的股市原則的投資者,就可能在關鍵的比賽之前把一個俱樂部的主力賣走。

  更可怕的是,如果在冠軍決賽時,兩隊幾名主力都被一個投資者擁有,就有了所謂利益沖突。

  投資者可以通過賽前的隊員買賣而操縱比賽結果。

  這也是國際足聯所憂慮的。

  不過,這種極端的事件并沒有發生。

  而且通過有關法律規定也可以杜絕在未來的發生。

  比如,規定投資者僅有固定的買賣季節,不至于在聯賽或杯賽中間引起俱樂部的陣容震蕩。

  如今,房地產貸款都已經證券化了。

  這種對足球明星的擁有,也會日益股份化。

  特別是中國的足球水平奇低,足球市場又很大,中國企業進軍巴西這樣的足球市場顯然還是有利可圖的。

  PS:事實上,這種情況在馬斯切拉諾和特維斯轉會風波之前,早已在歐洲和南美洲足球圈里見慣不怪了,甚至國內媒體也經常報道過這些內幕,其中最為著名的無疑就是巴西的足球教父菲熱爾,他曾經一度是巴西國內只手遮天的經紀人。

  我也同樣相信,相同的情況哪怕到了如今,也一定還在不斷的發生,這就是巴西足球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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